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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藏•大藏经 > 小乘论 >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第001卷~第020卷) > 《澳藏·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第一千三百零六函卷
昵称:小阿含  发布时间:2026-10-05 20:41:38
《澳藏·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二次校稿对勘传译版)以下辩经内容,乃澳门版《大藏经》中《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译经理事会第二次校稿对勘传译之文。由世界佛学研究中心(世佛研)西安分会会长、《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译经理事会理事长李西宁大檀樾,亲自组织编纂辩经。愿诸仁者发心,积极参与《澳藏》辩经之盛事,共沾法益,同沐佛恩。
《澳藏》《大藏经》《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李西宁阖家供奉》
《澳藏》版《大藏经》-《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
校订本
初译稿底本来源:世佛研编委会
校订人:肖 夏 王智磊
校订日期:二零二六年九月二日
《澳藏·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
第一千三百零六函卷
僧称法师是迦湿弥罗国之大德,传承有部正宗,精通《毗婆沙论》,辩才无匹,时人谓其智慧同于世友尊者。
彼时,迦湿弥罗国有外道论师名苏部底,善因明论,欲与佛僧辩论,诸僧皆有惧色,玄奘大师便依《毗婆沙论》之义理,立三世实有之宗,破斥外道之邪见,往复辩论,经于七日,外道论师辞穷理屈,归依三宝,时人皆谓是《毗婆沙论》之威德,亦是玄奘大师善解法义之功。
玄奘大师归国之后,译出《大毗婆沙论》二百卷,令有部正宗广传东土,诸多学僧依之研习,建立正见,断惑修行,证果者不可胜数。又如《宋高僧传》所载,唐代有僧名圆晖,精研《大毗婆沙论》,常为大众讲说,每讲至论之胜利章句,便有天雨宝华之瑞,听者莫不生起信心,发菩提心。
时有居士名李公,素怀邪见,不信因果,闻圆晖法师讲论,闻说随顺解脱、断除系缚之理,顿然开悟,归依三宝,受持五戒,终身修行,临终正念分明,得生善道。此即论典遣愚痴生智慧、断疑网与决定之功德,现世便能令众生离邪归正,种下解脱之因。
当知此论之胜利,非唯言教,亦有实证,自古及今,依之修行而得度者,无量无边,皆是论典威德之所加被。“结集宏开五百贤,铜函石室镇千年,破邪一论摧魔外,慧命绵延遍大千。”胜利一相,乃论典功德之总名,有部宗中,论典之胜利非是世间福报之谓,乃是能令众生得法义饶益、断惑证真之功德,差别于世间凡俗之利乐,故名为胜,能益自他,故名为利。
玄测法师云,“胜利谓胜妙之利益,异于世间,故名为胜,能益行人,故名为利。”此义深契论旨,谓此论之利益,是出世间之胜益,非是世间名闻利养之谓,修学者不可错会,求世间福报而学此论,当求出世解脱之益。
解脱者,即离缚之义,谓脱离烦恼业之系缚,证得涅槃之果,有部立二种解脱,一者有为解脱,谓无漏道力,断除烦恼,得解脱果,二者无为解脱,谓涅槃之体,寂灭一切烦恼,名为解脱。
极太法师云,“解脱有二,一者有为,谓道谛所摄,断惑之用,二者无为,谓灭谛所摄,寂灭之体。”此即有部对解脱之精准定义,与余部不同,修学者当知解脱有体有相,非是虚空断灭之谓。系缚者,即缠缚之义,谓烦恼业苦缠缚有情,令不得自在。有部立三种系缚,一者贪系缚,二者嗔系缚,三者痴系缚,一切烦恼皆摄于此三,系缚有情,流转生死。
本义法师云,“系缚有三,谓贪嗔痴,系缚身心,令不解脱,修观断之,便得自在。”此明系缚之体与断除之法,修学者当知系缚各有自性,依观照力断其相应,非是断其法体。
空无我者,空即补特伽罗空,谓有情身中无有实我,无我即无有常一主宰之自性,有部所明空无我,唯约人无我说,不说法无我,以诸法法体实有,自性不空故。
融道法师云,“有部空义,唯人无我,法体实有,自性不空,此是宗义,不可混滥。”此明有部空义之特质,不可与大乘毕竟空相混,修学者当明宗义差别,不致错解。我我所者,我,即妄执五蕴中有常一主宰之实我,是为身见,我所,即妄执色声香味触等法皆是我之所有,是为我所见,二者皆是见惑所摄,为轮回之根本。
连常法师云,“我是身见,我所是我所见,二见为诸惑之本,生死之根。”此明我与我所之体性与过患,修学者当知我执本空,唯是妄计,依法相观,便能渐断。数取趣者,即补特伽罗之异名,谓数数取诸趣,往来六道生死,外道执有实我名数取趣,佛法中但假立名,无有实体,但是五蕴相续,因果不绝,假名为数取趣。
普光法师云,“数取趣者,假名施设,无有实我,但是五蕴,因果相续。”此明数取趣是假有,非是实我,修学者当知但有诸法因果,无有作者受者。觉意者,即觉悟之心意,谓能观照诸法真理,觉悟无我之理,是为七觉支之初,亦是修行之先导。
玄测法师云,“觉意即觉悟之意,由法义故,开发慧心,名之为觉。”此明觉意之生起,由法义而来,修学者当依论习法,开发觉意,不俟外求。昏迷者,即无明昏沉,谓众生为无明所覆,于诸法事理迷惑不了,昏沉迷闷,不见真理,故名昏迷。
极太法师云,“昏迷即是无明覆心,不见实理,流转生死,皆由于此。”此明昏迷之体即是无明,修学者当以智慧之明,破无明之暗。愚痴者,即根本烦恼之一,体性无明,于诸法事理迷暗不了,为一切烦恼之根本,亦名无明,通于一切不善心及有覆无记心。
本义法师云,“愚痴即是无明,为惑根本,生诸烦恼,造诸恶业。”此明愚痴之过患,修学者当断除愚痴,为修行第一要务。智慧者,即了别诸法自性之作用,有世间智慧与出世间智慧之别,出世间智慧能观四谛理,断除烦恼,证得涅槃,是为无漏慧。
融道法师云,“智慧有二,世间出世间,出世间者,能断烦恼,证涅槃故。”此明智慧之种类与功用,修学者当求出世间无漏智慧,不滞世间聪辩。疑网者,疑即烦恼之一,体性犹豫,于谛理不决,如网罗心,令不得出,故名疑网,属于见惑,见道时断。
连常法师云,“疑如网罗,缠缚人心,障于圣道,见道方断。”此明疑之体相与断除之时,修学者当依法义抉择,断除疑惑,勿令障道。决定者,即正决定,谓于四谛理决定信解,无有犹豫,是见道位之功德,得此决定,永不退转,故名决定。
普光法师云,“正决定者,见道所得,于谛决定,永不退转。”此明决定之位与功德,修学者当知得正决定,方名入圣,不复退转。杂染者,即污净之义,谓烦恼业苦三法,能污净心,令不清净,故名杂染,有三种,烦恼杂染、业杂染、生杂染。
玄测法师云,“杂染有三,谓业烦恼生,能染净心,故名杂染。”此明杂染之分类与体性,修学者当厌离杂染,勿令染心。清净者,即离垢之义,谓无漏道与涅槃,离一切烦恼垢染,湛然澄寂,故名清净,亦分有为清净与无为清净。
极太法师云,“清净有二,道与涅槃,离诸垢染,故名清净。”此明清净之体类,修学者当趣向清净,以为归宿。流转者,即生死相续之义,谓有情依烦恼业力,于三界六道中生死相续,轮转不息,故名流转,即十二因缘顺生门。
本义法师云,“流转即是生死相续,轮回六道,无有休息,皆由业感。”此明流转之体与因缘,修学者当诃厌流转,生起出离。还灭者,即归向寂灭之义,谓断除烦恼,息灭业因,还归涅槃寂灭之果,故名还灭,即十二因缘逆灭门。
融道法师云,“还灭即是断惑证灭,归于涅槃,息彼生死,故名还灭。”此明还灭之相与功德,修学者当赞叹还灭,精进修习。生死者,即生灭之果,谓有情依业受生,有生有死,故名生死,是苦谛所摄,有分段生死与变易生死之别,声闻人但离分段生死。
连常法师云,“生死即苦谛果,分段变易,二种差别,声闻断一。”此明生死之体与分类,修学者当舍离生死,勿令耽着。涅槃者,即寂灭之义,谓灭一切烦恼,断一切生死,湛然常住,不生不灭,是为无为法,是灭谛所摄,有部立有余涅槃与无余涅槃二种。
普光法师云,“涅槃寂灭,不生不灭,是无为法,二种差别,有余无余。”此明涅槃之体性与分类,修学者当求证涅槃,以为究竟。外道邪论者,外道即佛法之外一切学派,邪论即违背真理、障蔽解脱之论议,如胜论之实我论、数论之自性论、常见、断见等,皆名邪论。
玄测法师云,“外道邪论,违背正理,障解脱道,故应摧破。”此明外道邪论之过患,修学者当识别邪论,勿为所惑。佛法正论者,即佛陀所说之正法,契合真理,导归解脱,如四谛、十二因缘、三十七道品等,皆名正论。
极太法师云,“佛法正论,顺于真理,能至解脱,故应成立。”此明佛法正论之功德,修学者当受持正论,如说修行。
名相昭然义自融,一法通时万法通,拈来处处皆真谛,满目青山入慧风。
此段经文彰显论典之殊胜胜利,修学者当依此义理,落实于日常修学之中,令法义入心,渐获功德。就法相研习而言,行者当先熟记此十类胜利,明了《毗婆沙论》之功德价值,生起希求敬重之心,然后逐句研习论中之法相,依古大德注疏,一一辨析诸法自性,建立有部正见,不堕余部之邪见,不混大乘之异义,令法相认知精准无谬。
具体方法可每日取一法相,对照论原文与古德注疏,详辨其体性、作用、分类、对应位次,如习系缚时,便知贪嗔痴三系缚之体,知其如何系缚身心,知其如何断除,一一明了,久久自然法相通达。
就义理辨析而言,行者遇有宗义疑问,当依此论之十类胜利为导向,先辨其是否顺解脱、是否顺无我、是否破邪见、是否向涅槃,若符合此等标准,便是正理,若不符合,便是邪说,以此抉择,便不会错会法义。
具体步骤可先依论原文寻其依据,再对照玄测、极太、本义、融道、连常诸大德之注疏,看其如何阐释,若有不同,便以有部根本宗义三世实有、法体恒有为标准,抉择是非,不依人情,只依法义,久之自然义理通透,辨才无碍。
就观行实践而言,行者当依此论之胜利,落实于禅观之中,如修“顺空无我观”,便观自身五蕴,一一法各有自性,无有实我,亦无我所,久久观之,我执渐薄,身见渐轻;如修“断疑观”,便观四谛之理,一一皆有法相依据,决定不虚,疑惑渐断,信心坚固;如修“背杂染向清净观”,便观自身烦恼业苦之杂染过患,欣慕涅槃清净之功德,厌离心生,道心增长。
具体可每日固定一时,结跏趺坐,依所习法相,观照身心,不令驰散,久久功深,自得观行利益。
就次第修学而言,下根行者,当先从记诵此段胜利文句入手,常念此论有如是功德,能令众生解脱生死,证得涅槃,由此生起信心,敬信此论,不生诽谤,然后渐次学习基础法相,如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等,先知名目,后知体性,步步深入,不求速成,久久自然渐入佳境。
中根行者,当依古大德注疏,系统研习论中义理,明了三世实有、法体恒有之宗义,通达五位七十五法之体系,知断惑证果之次第,然后落实观行,渐断烦恼,得暖顶忍世第一法,渐入圣道。
上根行者,闻此论胜利,便知法法皆实,法法无我,直下观照,当下便明万法体性恒有,补特伽罗无我,疑网顿断,智慧现前,速入圣道,证得果位。
如是三根普被,利钝全收,皆能依此论而得利益,终趣解脱。就弘法利生而言,行者若通达此论义理,便可为众生开示论典功德,令众生生起信心,远离邪见,归向正法,遇有外道邪见,便依论中正理,慈悲破斥,令其舍邪归正,护持佛法,利益众生。
当知此论之胜利,非唯自利,亦能利他,自利则断惑证真,利他则破邪显正,二利圆满,方是《毗婆沙论》之真实胜利。
“行解相应道自坚,一编常伴佛灯前,朝观暮习功不唐,步步莲华到涅槃。大论敷扬十利德。真诠永破万邪昏。”“云何世第一法”一句,乃论主标举纳息之总问,开显全章之纲宗,此句置于《杂蕴》第一世第一法纳息之首,直揭本章核心议题,令学人知此纳息专以世第一法为中心,广辨其体性、业用、位次、因缘。
就文字而言,世谓世间,即三界有漏诸法之总名,第一谓最胜极顶,无有能过其上者,法谓持自性者,即世第一法之自体,此三字合名,显此法是一切世间有漏善法中最为殊胜,更无有法能超胜其上。
就论典体例而言,阿毗达磨诸论凡广释一法,必先以“云何”二字发问,标其名相,次广释其体相、业用、因果差别,此是有部论典之通规,发智论中先立此问,《大毗婆沙论》便依之广开分别,令义理周遍无有遗阙。
“如是等章及解章义既领会已次应广释”一句,明造论之次第,谓前卷之中已总标一切章门,略解章门之义,学人若已领纳悟会其大略,便应次第广为解说,显了深义。
此中“如是等章”,即指前卷所列一切章门,世第一法章即其中之一,“解章义”即略解章门之旨趣,既领会已谓闻思慧已成,能总持章句明了大旨,次应广释谓次当以修慧观察,广分别其自相、共相、因缘、果用,令义理幽深之处悉皆显了。
此句显阿毗达磨之解说次第,先略后广,先总后别,初机学者先由略门得其纲要,后由广门尽其精微,次第井然不致迷乱。“问何故作此论”一句,是论主假兴问答,征问造此世第一法章之因缘,令学人知造论有所依止,非是率尔臆说。
《阿毗达磨论》中凡广释一法,必先问何故作论,明其造论意趣,总略有十因缘,一为分别契经义故,二为破斥异部邪执故,三为显了法体实有故,四为开示修学次第故,五为断除众生疑惑故,六为建立有部宗义故,七为显扬正法久住故,八为接引初机令入故,九为摧破外道邪论故,十为令诸众生得解脱故,此中“世第一法章”之造作,亦具此诸意,而以分别契经义为根本。
“答为欲分别契经义故”一句,总答造论之根本因缘,显此论义悉依佛说,非是论师自创新义。契经即是佛说之经教,上契诸佛实相之理,下契众生根机之宜,故名契经,分别谓开演解析,令经中隐密深义悉皆显了。
佛说契经文略义深,凡夫二乘不能尽解,是故论师造论,广为分别,令文义开敷,如灯照物,无幽不睹。谓契经中佛世尊说一句,指陈所依之具体经文,明此世第一法之次第,乃是佛在契经中亲说,论主但敷演之,并无别创。
“若有一类于诸行中不能如理思惟,能起世第一法,无有是处”一句,明逆次第之初门,显无因必无果之理。
此中一类,谓一类有情,即凡夫异生,于诸行中即于色受想行识一切有为迁流之法中,不能如理思惟,谓不能以正慧观察,拣择是非,顺于真理而转,起世第一法谓生起世第一善根,无有是处谓决定无有此理。
此中义理深微,世第一法是有漏善法之极,必以如理思惟为亲因,如理思惟是能生之因,世第一法是所生之果,因果相称,理必相应,无有因而无果,亦无果而有因,是故不能如理思惟,决定不能生起世第一法,此是法性之常轨,佛说决定不虚。
“若不能起世第一法,能入正性离生,无有是处”一句,明逆次第之第二门,显世间善根未满,必不能入出世圣道。正性即圣道涅槃,是正直无妄之真性,离生,即远离凡夫生性,入于圣性,即是见道之位。
世第一法是世间有漏善法之极顶,邻逼圣道,如人立于崖边,举足即到彼岸,故能无间引生见道,若世第一法未起,则有漏善根未极,力量微薄,不能引生无漏圣道,如钻木未热,决不能出火,是故不能起世第一法,决定不能入正性离生,理必如是。
“若不能入正性离生,能得预流、一来、不还、阿罗汉果,无有是处”一句,明逆次第之第三门,显未见道者决定不能证得圣果。预流是初果,谓预入圣流,断尽见惑;一来是二果,谓断欲界六品思惑,更受一生;不还是三果,谓断尽欲界思惑,不复来欲界受生;阿罗汉是四果,谓断尽三界见思烦恼,永尽生死,具杀贼、应供、不生三义。
此四沙门果,皆以见道为根本,见道为初入圣位,从此以往渐断思惑,次第证得四果,若未见道,则凡夫性未舍,见惑未断,根本不立,岂能证得圣果,如树无根,岂能生枝开花结果,是故不能入正性离生,决定不能得四沙门果,无有是处。
“若有一类于诸行中能如理思惟,起世第一法,斯有是处,乃至广说”一句,明顺次第之成立,与上逆次第相对,显有因必有果之理。谓若有一类有情,能于诸行中以正慧如理思惟,观察无常苦空无我,便能渐次生起世第一法,世第一法起已,便能无间入正性离生,入正性离生已,便能渐次证得预流乃至阿罗汉果,此皆决定有是道理。
经中更有广说,谓如理思惟有多种差别,世第一法有多种业用,正性离生有多种行相,四沙门果有多种功德,故言乃至广说,论主此中略引经文,后文当广为分别。
此段经文总明修学之次第,从凡夫发心,到证得无学果,阶位历然,不可逾越,其核心在于显因果之必然,明法体之实有,立修学之轨则,破邪执之谬妄,令修学者知所先后,脚踏实地,渐次进修,不生躐等之心,不起增上慢,是故为世第一法纳息之总纲,亦全论修学之通轨。
章门初启问根由,圣教昭然次第周,行相思惟为导首,层层阶陛入真流。
文字教体如标月之指,指虽非月,因指得见月轮,文虽非义,因文得悟实理。文字教体当中,所谓教体的特质是指论主以问答为体例,以契经为依据,以文字名言安立法相,建立次第,令众生因文字而解义理,因义理而起观行,因观行而证果德,一切文字皆顺于有部宗义,明法体之实有,辨因果之次第,无虚言,无妄说,一一皆有圣教为证,一一皆有法相可依。
文字教体当中的浅义是指文句表面之内涵,先问世第一法之名,次明造论之次第,征问造论因缘,引契经为依据,说逆顺两次第,明无因不生果,有因必成果,文句浅显,初机读之便能明了修学之大略,知从如理思惟入手,渐次升进,终至涅槃。
文字教体当中的深义是指文句背后之密意,看似说修学次第,实则显三世实有法体恒有之宗,如理思惟之法体,世第一法之法体,正性离生之法体,四沙门果之法体,一一皆本来恒有,历三世而不失,遇缘则起现行,因果相续,次第不乱,非是先无今有,亦非有已还无,但是因缘和合,令未来法体现于现在,现在法体谢于过去,法体本身无生无灭,恒住自性。
又文字之中,逆顺两次第,总显十二因缘之理,逆次第即无明缘行乃至生缘老死,顺次第即无明灭乃至老死灭,世第一法是顺解脱分之极,正性离生是见道之始,即是逆生死流顺涅槃道之枢纽,故文虽略而义实深,含摄一切修行之理。
文字教体对修学者的启示是,修学佛法当从文字入手,先闻经教,明了法相,通达次第,然后依文解义,依义起行,不可离文字而别求玄理,亦不可执文字而忘失本旨,要因指见月,因文悟理,解行并进,方能得真实利益。若离文求理,如弃指求月,终不能得;若执文忘义,如执指为月,亦不能见,是故修学者当善用文字,不即不离,方能入于真实义理。
标指分明见月轮,文诠法相义深淳,开章立教垂千古,字字光明照暗津。
义理教体如渡海之舟航,舟虽非岸,凭舟得至彼岸,义虽非果,依义得证涅槃。义理教体当中,所谓教体的特质是指一切义理皆以三世实有法体恒有为根本,一切因果次第皆依实法而立,非是假名施设,非是虚妄安立,法住法位,法尔如是,佛出世不出世,此法性常住,无有改易。
论中一切辨析,一切抉择,皆是显此实法之理,令众生悟入法相,建立正见,断惑证真,究竟解脱。
义理教体当中的浅义是指修学之阶次分明,从凡夫地始发,先闻思正法,于诸行中起如理思惟,观察无常,苦空无我,渐次生起顺解脱分善根,暖、顶、忍三法次第增上,至世第一法为加行位之极,从此无间入正性离生见道位,断八十八使见惑,证预流果,从此渐断思惑,次第证一来、不还、阿罗汉果,次第井然,初机学者可循此阶位而行,不致迷乱,不生增上慢,未得谓得,未证言证。
义理教体当中的深义是指一一阶位皆有实法体性,历三世而恒存,非是生灭无常。如理思惟是慧心所之善性,其法体恒有,过去曾起,现在正起,未来当起,体性不改;世第一法是善法蕴摄,其法体恒存于未来,由如理思惟为缘,渐次令其现前,至现在位起作用时,名世第一法。
正性离生是无漏道谛,法体亦本存于未来,由世第一法为等无间缘,无间引生令现在前;四沙门果是无为灭谛,法体本来恒有,由断烦恼而显,非是断已方生。
若未来无体,则世第一法本无所有,云何能起,云何能引生见道,涅槃亦本无所有,云何可证,是故三世实有是一切义理之根本,亦是因果次第之所依。更深而言,顺逆两次第显法性之必然,善因必生善果,恶因必生恶果,因果相称,法尔如是,非佛所作,非天人所造,但是诸法法性之常轨。
如理思惟是世第一法之亲因,世第一法是正性离生之增上缘,正性离生是四果之因,展转相生,次第不乱,如种生芽,芽生茎,茎生花,花生果,次第如是,不可逾越。
又此中深义,显凡圣之别,不在法体之外,而在因缘之不同,凡夫位时,无漏法体虽本存在,而未起现行,为烦恼所覆,不得显现,至世第一法为缘,方得现起,名入圣位,如地下有水,未穿则不见,穿之则水出,水非本无,只是未遇缘故,不得显现,无漏圣法亦尔,体本恒有,凡夫位时为烦恼覆故不得显现,修加行善根为缘,便得显现,名证圣道。
义理教体对修学者的启示是,修学佛法当先建立正见,信三世实有,法体恒存,因果不虚,次第不乱,然后依此次第,从如理思惟入手,渐次进修,不生侥幸之心,不求顿超之理,脚踏实地,步步前进,自然善根渐熟,圣道现前,终证涅槃。
若不信三世实有,便拨无因果,或求顿悟,不事加行,皆堕邪见,不得解脱。渡海航舟次第行,法体恒存亘古今,因果昭然无谬错,圣凡只在悟迷分。观行教体如治病之药石,药虽非愈,服药得除众病,观虽非果,依观得断烦恼。
观行教体当中,所谓教体的特质是指一切观行皆以如理思惟为根本,以诸法实相为所缘,以慧心所为体,渐次增进,从粗至细,从浅至深,从有漏至无漏,从世间至出世间,世第一法是有漏观行之极顶,邻逼无漏,故能无间引生无漏观行。
一切观行皆依实法而起,能观之智,所观之境,皆有实自体,非是虚妄,故能断惑证真,非是观一切法空无所有,名为观行。
观行教体当中的浅义是指修观之次第,初修学者先观五蕴诸法,一一分别,知色是色,受是受,想是想,行是行,识是识,别相念住,次观五蕴皆是无常苦空无我,总相念住,从此生暖法,如钻木初暖,次生顶法,如钻木烟起,次生忍法,如钻木热极,次世第一法,如钻木将出火,从此无间见道,如火出生,烧尽烦恼薪。
此中观行之境,即是诸行,观行之相,即是无常苦空无我,观行之体,即是慧心所,渐次增胜,从微至著,初机学者可循此而修,不致错谬。
观行教体当中的深义是指能观之智与所观之境,其体各别,皆悉实有,三世恒存。所观诸行,一一法体各住自性,无常等相是诸法共相,亦实有体,非是由心分别故有。
能观之慧,亦是实法,依所缘境而起,缘境之时,能了别其境之自相共相,名如理思惟。观行增进,即是令未来更胜之慧法,次第现前,非是先时之慧转成后时之慧,而是前后法体各别,次第而起,前为后缘,渐次增胜。
至世第一法时,有漏慧极,为等无间缘,引未来无漏慧体现在前,即是见道,前后刹那,无有间隙,故名无间。若法体无实,则能观所观皆是虚妄,云何能断烦恼,云何能引圣道,是故观行之建立,亦依三世实有法体恒有而得成立。
更深而言,观行之要,在于如理,不如理思惟则增长烦恼,如理思惟则增长善根。不如理思惟,即执有实我,执我所法,起贪嗔痴,造诸恶业,流转生死;如理思惟,即知无我无我所,知无常苦空,起诸善法,渐向解脱。二者皆是慧心所,只是缘境之时,顺理与否之别,体有善恶之别,果有染净之分,法体各别,因果不乱。
观行教体对修学者的启示是,修学佛法贵在观行实践,不可徒事言说,当从日常一念入手,恒起如理思惟,观身不净,观受是苦,观心无常,观法无我,渐次增进,令善根增长,久久功深,自然得暖顶忍法,渐至世第一,入于见道。若口说法义,心不观行,如数他宝,自无半分,终不能得真实利益,是故修学者当解行并重,以观行为要。
药石能除病苦侵,观行历历见真心,从微至著阶阶进,有漏峰头转圣音。
果证教体如归家之宅第,途虽辽远,终当归于本宅,果虽深远,终当证得本具。果证教体当中,所谓教体的特质是指一切果证皆依断惑而安立,果之体性本来恒有,非是新生,烦恼之体亦本恒有,非是先有后无,但是由圣道力,断除烦恼之系缚,显发本有之涅槃果德,名之为证。
一切果位,从预流至阿罗汉,皆有其决定之体,决定之断惑数量,决定之功德差别,次第历然,不可混乱。
果证教体当中的浅义是指四沙门果之次第差别,预流果是初入圣位,断尽三界八十八使见惑,见道所摄,从此以往,渐断思惑;一来果断欲界六品思惑,余三品在,更须来欲界受一生;不还果断尽欲界九品思惑,不复来欲界受生,生色无色界;阿罗汉果断尽三界八十一品思惑,永尽生死,证无学果,具一切功德,应受人天供养。
此是声闻乘之四果,次第分明,初机学者可知修学之目标,知断惑之多少,不生增上慢。
果证教体当中的深义是指涅槃之体,本来恒有,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在凡不减,在圣不增,只是凡夫为烦恼所覆,不能得见,故名生死,圣者断除烦恼,便得显现,名证涅槃。如夜中见物,物本自有,暗故不见,灯明则见,物非灯作,涅槃亦尔,体本自有,烦恼暗故不得显现,圣道灯明便得显现,非是圣道能作涅槃。
又四沙门果,皆是无为法体,依断惑多少而安立不同之名,体性皆是涅槃,只是分位差别。若涅槃本无今有,则是无常,便是生灭之法,不名涅槃,是故涅槃无为,体性恒有,此是有部之正义,亦是一切果证之所依。
更深而言,正性离生是见道,亦是果证之始,所谓离生,即舍凡夫之生性,得圣人之法性,凡夫生性亦是实法,圣人性亦是实法,见道之时,凡夫生性谢于过去,圣人性现在前,名入圣位,非是凡夫转成圣人,而是法体次第而起,前后各别,因果相续。此中深义,显法体恒有,凡圣不移,只是因缘不同,有隐有显,修学者但断烦恼,便显本具之果德,非是向外求得果法。
果证教体对修学者的启示是,当信涅槃本有,佛性本具,一切众生皆有涅槃之体,只是为烦恼所覆,不得显现,是故当精进修学,断除烦恼,显发本有之果德,不生退屈之心,不谓己身不能证果。亦不可执果德本有,便不事修行,如人虽有宅第,不行不至,涅槃虽本有,不断烦恼亦不能证,是故当勤精进,断惑修观,方能证得。
“归家稳坐息征轮,本有涅槃亘古存,只断痴云开觉日,灵光独耀耀乾坤。”玄测法师《大毗婆沙论钞》云,“世第一法,是世间善法最胜,故名第一,唯一刹那,缘四谛境,无间引生正性离生,此是有部决定正义,不可改易。”
逐句释之,世第一法是世间善法最胜,故名第一者,谓此善法于一切世间有漏善法中,最为殊胜,力量最大,无有能过其上者,是故得名世第一。
唯一刹那者,谓此法唯经一刹那,便即谢灭,无有多刹那住,此是有部正义,不同经部说有多刹那;缘四谛境者,谓此法以苦集灭道四谛为所缘境界,具十六行相,总缘四谛,非别缘一谛;无间引生正性离生者,谓此法谢灭之时,无有刹那间隙,即便引生正性离生见道之法,前念后念,相续无间。
此是有部决定正义不可改易者,谓此义是说一切有部之决定宗旨,历然成立,不可改易,不可增减,不可疑惑。
玄测法师此释,直明世第一法之名、体、相、用、位,五义具足,深契有部宗义,令学者一览便知其要。昔有唐代僧名玄晖,是玄测法师之上足,依师之钞,专精研习世第一法之义,每日持诵世第一法章句,坐禅观四谛十六行相,历六年之久,未尝暂废。
一日坐禅,缘苦谛境,观无常行相,善根猛利,得世第一法,无间便入见道,证预流果。起已,往礼玄测法师,具说境界,玄测法师印可之,谓此正是世第一法无间入道之相,论中明说,汝今证得,真实不虚。时在场僧众,闻此语者,皆生信心,谓论义不虚,修之必得。
又有弟子玄则,依玄测法师之钞,精研如理思惟之义,谓如理思惟是世第一之因,当于日用中恒起此慧,于是行住坐卧,皆观诸行无常,历事练心,遇顺境不生贪,遇逆境不生嗔,历三年,得暖法善根,自知位次,不生增上慢,亦不生退心,后亦终证圣果。
此皆玄测法师注疏之力,令学人知所依止,如法修行,必得证入。极太法师《大毗婆沙论钞》云,如理思惟者,观诸行无常苦空无我,如理而转,是世第一之亲因,因果相称,非无因生,故不能思惟,必不起世第一,如不钻木,必无火出。
逐句释之,如理思惟者观诸行无常,苦空无我,如理而转者,谓如理思惟之体,即是别境慧心所,依闻思修所成慧,于一切有为行法中,观其无常、苦、空、无我四种行相,如其真理而转,不违不倒,不执实我,不起邪见;是世第一之亲因者,谓此如理思惟,是生起世第一法之直接亲因。
非是疏缘,如种子是芽之亲因,水土是疏缘;因果相称非无因生者,谓善因生善果,因果相称,无有谬误,决无无因而得生果之理,亦无恶因而生善果之理;故不能思惟必不起世第一者,是故若不能起如理思惟,决定不能生起世第一法,此是因果之必然;如不钻木必无火出者,举喻以明,如不钻木,决定不能出火,不修如理思惟,决定不能生世第一法,其理一也。
极太法师此释,从因果业力角度,明世第一法生起之必然,深契有部因果实有之宗义,令学者知因必感果,修行不虚。
唐代有僧名善业,依极太法师之钞,专修如理思惟观,每日于行住坐卧之中,恒观诸行无常,未尝暂舍。见色之时,观色是无常,不住于心;闻声之时,观声是无常,不起分别;乃至受想行识,皆观无常。初则散心思惟,其力微薄,遇强境界仍起烦恼,便自责悔,更增精进。
历一年,烦恼渐薄,得五停心;历二年,得别相念住;历三年,得总相念住,善根深厚,得暖法善根。后更精进,渐次增进,得顶法忍法,终得世第一法,入于见道。
常谓同修曰,我之得证,无他妙术,只是恒起如理思惟,念念不间,久自成熟,论中明说,真实不虚。本义法师《大毗婆沙论钞》云,断惑证果,必有次第,从如理思惟,至世第一,次入见道,次证四果,次第历然,不可躐等,如登九层之台,必从下起,超越一级,终不能上。
逐句释之,断惑证果必有次第者,谓断除烦恼,证得圣果,必有其先后次第,不可混乱,不可超越;从如理思惟至世第一次入见道次证四果者,谓其次第,先有如理思惟之加行,次有世第一法之极位,次入正性离生之见道,次渐证预流、一来、不还、阿罗汉四果,先后有序,不可倒置。
次第历然不可躐等者,谓此次第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不可超越次第而顿证,不可未得谓得,未证言证;如登九层之台必从下起超越一级终不能上者,举喻以明,如登九层高台,必从第一级开始,次第而上,若欲超越一级,便不能上,甚至堕落,修学亦尔,必依次第而进,不可躐等。
本义法师此释,明修学断证之次第,令学者知所先后,不生增上慢,不堕邪谬。昔有证得阿罗汉果的大比丘名真净,少年出家,依本义法师之钞修学,深知次第之要,不敢有一念躐等之心。
先学基础法相,明了五位七十五法一一自性,历三年,法相通达;次修如理思惟,观五蕴十二处十八界,历三年,得顺解脱分;次修暖、顶、忍三法,历四年,善根渐熟;后得世第一法,入见道,证预流果。
此后更断思惑,历十二年,渐断三界思惑,终证阿罗汉果。常谓弟子曰,修行如登梯,一级一级而上,若欲跳级,必致坠落,论中次第,正是修行之梯磴,依之而行,决定无错。
时弟子中有性躁者,欲求速效,不修加行,妄言已证圣果,真净法师以论中次第诘之,问其暖、顶、忍法相貌如何,世第一法境界如何,其人不能答,心生惭愧,忏悔前非,依次第修,后亦得预流果。
注1.以易读易解为基准,对全文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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