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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藏•大藏经 > 小乘律 > 四分律藏(第01卷~第20卷) > 《澳藏·四分律藏》第一千七百五十九函卷
昵称:小阿含  发布时间:2026-07-02 14:54:41
《澳藏·四分律藏》(二次校稿对勘传译版)以下辩经内容,乃澳门版《大藏经》中《四分律藏》译经理事会第二次校稿对勘传译之文。由世界佛学研究中心(世佛研)石家庄分会会长、《四分律藏》译经理事会理事长孙丽英大檀樾,亲自组织编纂辩经。愿诸仁者发心,积极参与《澳藏》辩经之盛事,共沾法益,同沐佛恩。
《澳藏》《大藏经》《四分律藏·孙丽英阖家供奉》
《澳藏》版《大藏经》~《四分律藏》校订本
初译稿底本来源:世佛研编委会
校订人:张 颖 吴明宏
校订日期:二零二六年六月三日
《澳藏·四分律藏》
第一千七百五十九函卷
是字训诂为正也,谛也,如实简择也,于四分律藏语境之中,此是非凡夫世俗虚妄分别之辞,乃佛陀以圆满一切种智,如实了知诸法体性、善恶因果、持犯边界、染净分际的究竟抉择,具如实不谬、决定无差、契合真如三重要义,非是模糊不定的情见分别,而是究竟圆满的法界简择,此一字已含摄律藏全部持犯判断的根本准绳。
一切戒法的开遮持犯,必先以如实简择为根基,先明是非邪正,方定持犯边界,先辨善恶染净,方定应与不应,恰如匠人营造宫室,必先以墨绳定其直曲,以规矩定其方圆,佛陀制戒立教,必先以是字定其法界分际,令一切修学佛道者,于世出世间一切诸法之中,如实了知,不偏不倚,不谬不差,此为持戒修学的第一根本前提。
如实简择定法界,究竟了知辨正邪,戒行先明准绳在,万劫修持不谬差。
事字训诂为造作也,业行也,境缘也,于四分律藏律制体系之中,此事非仅指世间有为生灭的表象事相,而是统摄身口意三业的一切造作,涵盖顺逆二境、善恶二业、持犯二行、染净二法,上至菩提涅槃的出世间胜妙行,下至生死轮回的世间俗琐事,无有一事不摄于此中。
律藏之中,事与理相对相待,事是戒相的具体显现,理是戒体的究竟本体,离事则无理可显,离理则无事可依,一切戒法的落地践行,必在具体事相之中,一切持犯行为的精准判断,必在具体事相之上,离事则戒理无从安立,离事则戒行无从落实,此一字承载了律藏全部戒相的显现载体。
无论是止息恶业的止持门,还是修习善业的作持门,皆需在事相之中圆满落实,皆需先明了此事的善恶体性、染净分际,方能定其应当思惟与不应当思惟的分际,恰如医王疗治众病,必先明了病症的根源、药性的归向,佛陀制戒演法,必先明了事相的体性、因果的归趣,令一切修学佛道者,于一切事相之中,明辨因果,了知善恶,不迷不昧,不惑不昏。
三业造作名为事,善恶因果在其中,戒行不离事相立,明辨方得契真宗。
应字训诂为当也,合也,顺也,契也,于四分律藏语境之中,此应非世俗层面情理上的应当,而是契合戒法理体、顺随解脱大道、符合佛陀制戒十利因缘、契入无上菩提正道的究竟相应,具四重核心要义。
一者契合三聚净戒的根本戒理,二者顺随戒定慧三学的修学历程,三者符合佛陀制戒的十种利益因缘,四者契入自利利他的无上菩提大道,非是随顺世俗人情的偏见,而是依循诸法实相的究竟真理,非是顺从个人私欲的妄情,而是追随涅槃解脱的正道坦途,此一字已含摄律藏全部作持门的核心准则。
一切应当修习的善法、应当护持的戒行、应当发起的正思惟、应当圆满的菩提行,皆以此应字为根本衡量标准,令一切修学佛道者,明了其所当为,通达其所当思,顺随正道,不违戒法,不越雷池,恰如行船航海之人,明了航向,辨明星斗,方能顺流直抵解脱彼岸,佛陀开示应字,正是为修学者指明正思惟的航向,引导其顺随解脱,趣向菩提。
契合戒理名为应,顺于解脱合真宗,正思惟循此标准,直趣菩提大道通。
思惟二字,训诂为寻伺也,筹量也,观照也,简择也,于佛教义理与律藏术语体系之中,此思惟非凡夫世俗所言的妄念分别、胡思乱想,而是八正道之中的正思惟,是五根五力之中的正思惟力,是如理作意的如实观照,具寻伺察照、筹量简择、明记不忘、如实观照四重核心功用。
所谓寻伺察照者,于诸法体性、事相因果,审慎观察,如实照了,不生虚妄分别;所谓筹量简择者,于善恶染净、持犯边界,精准简择,明辨分际,不生错谬判断;所谓明记不忘者,于戒法理趣、佛陀制戒因缘,牢牢铭记,不令忘失;所谓如实观照者,于自心起灭、念虑生灭,如实观照,不随境流转,此思惟是一切戒行的发起源头,是持犯分际的判断枢纽,是定慧修学的前导门径。
律藏之中,一切戒法的制立,核心在于约束心性,而约束心性的关键,就在于规范此思惟,应思惟而思惟则为持,不应思惟而思惟则为犯,此二字已含摄律藏全部戒学的核心枢机,心为戒本,思惟为心之用,思惟正则心正,心正则戒行圆满清净,思惟邪则心邪,心邪则戒行亏缺染污,恰如牧牛之人,执持鞭索,紧系牛鼻,不令其践踏众生禾稼,持戒之人,以正思惟为鞭索,系住心猿意马,不令烦恼恶念践踏善法禾稼。
寻伺简择名思惟,如理作意不唐捐,心为戒本思为用,思正方得戒行全。
是事二字,承接前文的如实简择要义,于此处是对不应思惟之事的究竟简别,与前一个是事同体同源,皆是佛陀以圆满一切种智的如实了知,前一个是事,是简择应当思惟的善法净境,此一个是事,是界定不应当思惟的恶法染境,前后相互呼应,首尾圆融,构建起完整的善恶边界、染净分际、持犯准则,非是重复冗余的言辞,而是圆满周全的抉择。
令修学者于世出世间一切法中,既知其所当思,亦明其所不当思,既通达其所当为,亦了知其所不当为,具足圆满无缺的取舍准则,无有遗漏,无有偏废,恰如匠人营造宫室,既知何处当立栋梁梁柱,亦明何处当留门窗空隙,规划周全,无有差谬,佛陀开示此重是事,正是为修学者圆满确立戒行思惟的边界,令其知所进退,明所取舍,不堕两边。
简别邪正定边界,了知取舍不偏颇,戒行圆满无遗漏,方得步步契弥陀。
不应二字,训诂为止也,遮也,离也,绝也,于律藏语境之中,此不应非简单的否定言辞,而是止持门的核心准则,是止息恶法、断除烦恼、远离犯缘、杜绝染着的究竟遮止,具三重核心要义,一者止息邪思惟,不令不应思惟的虚妄念虑现行相续;二者远离犯戒缘,不令不应思惟的染境恶缘沾染自心;三者断除烦恼习,不令不应思惟的无明习气相续流转,此二字是律藏全部止持门的核心根本。
一切不应做的恶事、不应起的恶念、不应犯的戒条、不应生的邪思,皆以此不应二字为核心遮止,引导修学者止息恶法,防非止过,守护戒体,护持净心,恰如坚固城池的护城河,能抵御外敌入侵,守护城内安宁,此不应二字的遮止功用,能抵御烦恼外敌的入侵,守护戒体城池的安稳清净。
止息恶法名不应,防非止过护戒珠,护城河深挡外敌,思不邪妄戒体固。
思惟二字,与前文的正思惟相对,此处指邪思惟、妄思惟、不如理作意、虚妄分别,是违背戒法理体、顺随烦恼业流、引发犯戒过失、障碍解脱菩提的虚妄念虑,与前文的正思惟形成鲜明对照,正思惟是明记戒法、如实观照、顺随解脱,此邪思惟是忘失戒法、虚妄分别、顺随生死;正思惟是系念善法、长养善根,此邪思惟是系念恶法、滋长烦恼;正思惟能成就清净戒行、趣向涅槃解脱,此邪思惟能导致戒行亏缺、堕入生死轮回。
此二字明确了律藏持犯的核心界限,一念思惟的正邪,便有持戒与犯戒的分别、圣人与凡夫的分际、轮回与解脱的殊途,正所谓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一念正思惟便是持戒,一念邪思惟便是犯戒,一念善思便是圣,一念恶思便是凡,佛陀开示思惟的正反两面,正是令修学者于一念起灭之际,明辨正邪,知所取舍,守护戒行,不令一念之差,堕入恶道。
妄思邪分别染心,一念差池堕苦轮,起灭之际明取舍,方得戒行永清净。
这句经文的表层义,就是佛陀以圆满无碍的一切种智,为证得阿罗汉果的大比丘及一切修学佛道者,如实简择世出世间一切事相的善恶体性、染净分际,明确开示,契合戒法理体、顺随解脱大道、符合佛陀制戒因缘、契入无上菩提正道的事相,应当发起正思惟,如实观照、筹量简择、明记不忘、如理作意。
违背戒法理体、障碍解脱大道、不符合佛陀制戒本怀、背离无上菩提正道的事相,不应当发起邪思惟,虚妄分别、随境流转、滋长烦恼、造作恶业,此句经文在四分律藏中的语境定位,是整部律藏的持犯核心枢纽,属于犍度部中正念犍度的核心法要,是佛陀为僧团开示的戒行修心根本准则,是全部戒条开遮持犯的心念判断核心标准。
其核心作用,是确立持戒的正思惟核心,辨析心念染净的根本边界,为一切戒行的持犯判断提供心念层面的终极依据,令修学者从根源上守护戒体、防非止过、长养善根,是整个四分律藏戒学体系的观心核心,究其根本,一切身口层面的犯戒行为,皆源于心念的邪思惟妄动,先有不应思惟的邪思,后有不应造作的恶行。
先有应思惟的正思,后有应践行的善行,此句经文正是从根源上,为修学者确立了戒行的根本准则,如实简择事相,明辨正思惟与邪思惟,定持犯之边界,立戒学之根基。
简择事相明顺逆,辨明思慧定持犯,一句总摄戒宗要,万代修持指路端。
戒律的语言,如渡海的舟航,正思惟是掌舵把向,令舟船顺流直抵彼岸,邪思惟是迷航失向,令舟船触礁沉没,深层义当中,所谓教体的特质是指,这句经文的教体,是以心性为本体,以思惟为妙用,以戒律为纲领,以解脱为归宿,并非单纯依托语言文字传承,而是以修心正思为核心,直指持戒的根本源头。
深层义当中的浅义是指,这句经文确立了持戒修行的根本取舍标准,令修学者于一切事相中,明辨应思惟与不应思惟,知所进退,明所取舍,应思惟而如实思惟,便是持戒,不应思惟而虚妄思惟,便是犯戒,直白清晰,是一切戒行的入门根本准则。
深层义当中的深义是指,这句经文圆满统摄了律宗核心的止持作持二门,以及三聚净戒的圆满义理,止持者,于不应思惟的事相,止息其思惟,不令现行相续,断除一切恶法,无恶不断,是止持门的核心;作持者,于应思惟的事相,勤行其思惟,不令忘失,修习一切善法,无善不修,是作持门的核心。
一句经文便圆满囊括止持作持两大法门,堪称戒律的核心精髓,二者如同车之双轮、鸟之双翼,缺一不可,止持的作用是防非止过,守护戒体不受损坏,作持的作用是修习善法,滋养戒体不断增长,二者圆融兼顾,才是圆满的持戒。
而三聚净戒之中,摄律仪戒,是止息所有不应思惟的恶法邪思,不令身口意三业造作恶行,守护一切戒法清净无缺,是摄律仪戒的核心;摄善法戒,是勤行所有应思惟的善法正思,精进修行,增长戒定慧三学的一切善法,圆满菩提资粮,是摄善法戒的核心;摄众生戒,是以应思惟的正思惟,慈悲护念一切众生,以正思惟引导度化一切众生,令众生离苦得乐,不生不应思惟的自利之心、厌离之心,不舍弃任何一个众生,是摄众生戒的核心。
一句经文圆满涵盖三聚净戒的全部义理,彰显出四分律藏圆融声闻戒与菩萨戒的特质,并非只为声闻乘制定的自利戒法,更是为大乘菩萨制定的利他戒法,声闻乘依此经文,明辨善恶、止息邪思、了脱生死,大乘菩萨依此经文,发起菩提正思、摒弃自利妄念、上求佛道、下化众生、圆满菩提果位。
深层义对修学者的启示是,一切持戒修行,都要从调伏思惟入手,持戒的根本并非约束身口的行为,而是调伏内心的思惟,身口行为只是心念思惟的外在显现,若不调伏思惟,只强行约束身口,便是舍本逐末,即便外表看似持戒,内心却满是邪思妄念,终究算不上真正的持戒,唯有从思惟入手,于一念起灭之际,明辨应思惟与不应思惟,正思则令其相续增长,邪思则令其止息断除,才能从根源上守护戒体、清净戒行,真正做到以戒为师。
止作双融持戒本,三聚圆摄净戒身,调心先从正思起,方契如来戒学深。
戒体如摩尼宝珠,正思惟是磨莹宝珠,令其光明显发,邪思惟是尘垢遮蔽,令其光明不现,戒行是宝珠的妙用显现,戒慧是宝珠的本体光明,究竟义当中,所谓教体的特质是指,这句经文的究竟教体,是一切众生本自具足的清净自性,也就是如来藏心,应思惟的正思惟,是本具清净自性的自然显发,不应思惟的邪思惟,是无明烦恼的遮蔽障碍。
佛陀开示这句经文,正是令修学者分清自性与无明、正思与邪思,回归本具的清净自性,究竟义当中的浅义是指,这句经文彰显了戒体、戒行、戒相、戒慧的圆融境界,应思惟的核心,是戒体的发起显现,是本具善法种子的萌发,以戒慧的观照,明辨应思惟与不应思惟,依托戒行的落实,应思惟而如实思惟,不应思惟而止息妄思,最终圆满戒相,四者圆融不二,非一非异。
戒体是本体,戒慧是本性,戒行是妙用,戒相是显现,体性用相相互融通,才是戒律的究竟圆满境界,究竟义当中的深义是指,这句经文揭示了成佛菩提道中戒学基础的终极义理,一切诸佛成就佛果,皆从正思惟起步,八正道以正思惟为前导,戒定慧三学以正思惟为枢机,菩提道以正思惟为根本。
应思惟的究竟境界,是无上菩提心,是上求佛道、下化众生的宏大愿力,不应思惟的究竟范畴,是二乘的自利心、凡夫的烦恼心、无明的妄心,佛陀开示这句经文,是令一切修学者,从一念邪思的凡夫,趋向一念正思的佛果,四分律藏的究竟宗旨,并非只让修学者止息邪思、做自了生死的阿罗汉,更是引导修学者发起菩提正思、践行菩萨道、成就圆满佛果。
彰显出其贯通三乘、圆融一乘的究竟特质,是一切众生成佛的根本基础,因为成佛之路,始于一念正思惟,最终归于正思惟圆满的佛果,究竟义对修学者的启示是,持戒的终极目标,不是约束自身行为,不是追求人天福报,不是只求自了生死,而是发起无上菩提心,圆满本具佛性、成就佛果,唯有以菩提心作为应思惟的核心,以自利利他作为应思惟的根本,才能究竟圆满戒法、成就无上菩提。
戒体本具清净性,戒慧圆融正遍知,菩提心为思中王,万行圆满成佛时。
戒法如行路的舆图,正思惟是按图索骥,步步安稳趋向目的地,邪思惟是误入歧途,步步偏离正道,实践义当中,所谓教体的特质是指,这句经文的实践教体,是能够落地、能够践行、能够验证的日常持戒修行,并非空洞的理论说辞,而是能融入身口意三业的每一个念头、每一个行为,贯穿修学者日常的行住坐卧、语默动静。
实践义当中的浅义是指,这句经文明确了日常持戒的核心方法,即在日常生活的行住坐卧中,时刻观照自身起心动念,每一次思惟生起时,都分辨其是应思惟还是不应思惟,是善思还是恶思,是顺戒法还是违戒法,应思惟则令其相续增长,不应思惟则立刻止息、不令其蔓延,这是日常持戒最核心、最直接的方法,从一念思惟入手,守护戒行。
实践义当中的深义是指,这句经文明确了戒法在僧团管理、在家居士修行、破除恶业、增长善根方面的具体意义,僧团管理中,管理者要以这句经文为核心,引导僧众从思惟入手树立正见,明辨应思惟与不应思惟,而非只用制度约束身口行为,因为僧团的和合清净,根本在于每一位僧众的心念思惟清净,只有人人都能日常观照思惟、止邪思修正思,才能让僧团戒行清净、和合安稳,佛法长久留存。
在家居士日常修行中,要以这句经文为根本,在生活、工作、家庭、社交的所有场景中,时刻观照起心动念,明辨应思惟与不应思惟,以五戒八戒为准则,止息贪嗔痴的邪思妄念,发起慈悲喜舍的正思惟,把戒法融入每一个念头、每一个行为,让生活处处都是修行道场。
破除恶业方面,这句经文是根本方法,所有恶业的根源都是不应思惟的邪思妄念,先有邪思,后有恶行,若能在邪思刚起时,用正思惟观照、及时止息,就能从根源破除恶业,防范于未然,这正是律藏制戒的核心精神。
增长善根方面,这句经文是根本路径,所有善根的增长都源于应思惟的正思相续,先有正思,后有善行,若能时刻专注善法、精进修行,让正思惟持续不断,就能让善根逐步增长、福慧日渐圆满,最终成就菩提。
实践义对修学者的启示是,戒法不是死板的教条,不是遥远的理论,而是当下一念思惟的观照,是日常修行的落实,无论出家还是在家,无论圣众还是凡夫,都能在当下一念中,明辨应思惟与不应思惟,止息邪思、发起正思,践行持戒、圆满修学,〔。〕
念念观照明取舍,步步践行戒法深,日常处处是道场,一念正思是修行。
法砺法师俗家姓李,为赵地人士,生于隋开皇十二年,圆寂于唐贞观九年,是唐代相部律宗的开山祖师,他曾跟随静洪律师修习四分律,又师从洪渊律师研学律宗教义,之后隐居相州日光寺,撰写四分律疏十卷,世称相部疏,位列四分律三大注疏之一,法砺法师于〔《〕四分律疏〔》〕卷二中,对本句经文注解道,〔:〕
是事应思惟是事不应思惟者,此明持犯之根源,先定思惟之正邪。是事者,谓一切善恶境缘,身口意三业所涉;应思惟者,谓顺于戒法,益于定慧,应当筹量,如理作意;不应思惟者,谓违于戒法,障于涅槃,不应妄计,不如理作意。
持犯之根,唯在思惟,应思惟而思惟,是名为持,不应思惟而思惟,是名为犯。若心无邪思,虽遇恶缘,而意地不动,终不犯戒;若心有邪思,虽身口无犯,而意地已染,终非净戒。故佛说此句,为持戒之根源,令诸比丘,先正其思,后正其身口。
这段注疏,法砺法师以相部律宗核心义理,逐句解读经文内涵,先点明这句经文是律藏持犯判断的根本源头,持犯判定的顺序是先定思惟正邪,再定身口行为,心为根本,身口为枝末,确立了经文在律藏中的核心枢纽地位,随后精准界定是事涵盖身口意三业所涉的一切善恶境缘,无有遗漏。
明确应思惟是顺戒法、益定慧,需如理作意筹量;不应思惟是违戒法、障涅槃,需杜绝不如理作意的妄计,法师更点明,持犯的根源全在思惟,打破了重身口外相、轻内心思惟的错误认知,强调真正的持戒是内心清净、正思惟坚固,即便遭遇恶缘,也能心念不动、不犯戒法,若内心充满邪思,即便身口无犯,也算不上清净持戒,佛陀开示此句,就是让修学者先端正思惟,再端正身口,先本后末、先内后外。
法砺法师的弟子道成律师,依此注疏义理修行正思持戒之法,住持长安恒济寺时,有外道前来论难,以邪见蛊惑僧众,道成律师当下观照思惟,明了随顺邪见、起嗔恨心是不应思惟,如理筹量、以戒法正见破斥邪见是应思惟,于是止息嗔恨,以正思惟筹量法义,如理破斥外道邪见,令外道信服皈依,终身严持戒律,正思惟清净,成为唐代一代律宗大德,度化无数众生,正是这段注疏义理的实践印证。
相部疏义明持犯,思惟正邪是根源,应思而持邪思止,清净戒行永无愆。
道宣法师俗姓钱,字法遍,京兆长安人,生于隋开皇十六年,圆寂于唐乾封二年,是唐代南山律宗的开山祖师,他曾跟随智首律师修习四分律,后隐居终南山丰德寺,撰写〔《〕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四分律含注戒本疏〔》〕、〔《〕四分律羯磨疏〔》〕,世称南山三大部,是四分律宗的根本典籍,道宣法师于〔《〕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持犯方轨篇中注解道,〔:〕
是事应思惟是事不应思惟,此一句,乃持犯之枢机,戒学之根源也。
夫戒者,以心为体,以思为用,思正则心正,思邪则心邪,持犯之分,唯在一念思惟。
是事者,通于内外二境,内则心念起灭,外则境缘善恶,皆名为事。
应思惟者,谓与戒体相应,与善法相应,与解脱相应,与菩提相应,筹量观察,如理作意,念念相续,无有间断,是名正思惟,是名作持。
不应思惟者,谓与戒体相违,与烦恼相应,与生死相应,与涅槃相违,才起即止,不令相续,是名止持,是名防非。
故律藏所制,先制其心,心制则思正,思正则身口自正,心驰则思邪,思邪则身口皆犯。末世凡夫,多持外相,不护内心,虽名持戒,实是犯戒,以其不思戒体,唯思外相,不应思惟而思惟,应思惟而不思惟故。
道宣法师以南山律宗核心戒体论,将经文定位为持犯枢机、戒学根源,提出以心为体、以思为用的核心观点,点明持犯之别只在一念思惟之间,拓展事的内涵为内外二境,兼顾内心念虑与外在境缘,同时明确应思惟需契合戒体、善法、解脱、菩提,是作持法门的核心。
不应思惟违背戒体、滋生烦恼,是止持法门的核心,强调制戒先制心,心正则思正,思正则身口自正,警示末法修学者不可执着外相、忽视内心思惟,道宣法师于〔《〕四分律含注戒本疏〔》〕卷一中进一步注解道,〔:〕
是事应思惟是事不应思惟,此明戒本之核心,正思惟为戒本也。
佛说戒经,先令众生,明辨应思惟不应思惟,以正思惟护持戒体,以邪思惟损坏戒体。
应思惟者,常思惟戒法,常思惟因果,常思惟众生,常思惟菩提,是名应思惟;不应思惟者,不思惟五欲,不思惟嗔恚,不思惟嫉妒,不思惟自利,是名不应思惟。若能常思惟应思惟之事,止息不应思惟之事,则戒体坚固,定慧增长,疾至菩提,〔。〕
这段注解进一步将经文义理与戒体论、菩提道结合,明确应思惟与不应思惟的具体内容,践行此道便能戒体坚固、定慧增长、速证菩提,〔。〕道宣法师自身终身严持戒律,隐居终南山时,常以正思惟观照戒法理趣,不曾起一念邪思,感得天人陆玄畅每日前来送食供养,正是其注疏义理的最佳印〔证〕。
南山三大部明宗,戒体为体思为用,应思菩提邪思止,戒行清净证圆通。
怀素法师俗姓范,京兆长安人,生于唐贞观十九年,圆寂于唐贞元元年,是唐代东塔律宗的开山祖师,他曾跟随道宣律师修习四分律,又师从法砺法师弟子道成律师研学相部律疏,后认为法砺、道宣注疏有不妥之处,撰写〔《〕四分律开宗记〔》〕十卷,驳斥旧说、创立新义,世称〔《〕东塔疏〔》〕,位列四分律三大注疏之一,怀素法师于四分律开宗记卷二中注解道,〔:〕
旧疏云,是事应思惟是事不应思惟,唯明二乘持犯,此义不然。
夫此一句,总摄三乘戒法,圆具大乘宗义,非仅为声闻制也。是事者,通于世间出世间一切诸法,上至菩提涅槃,下至生死轮回,皆名为事。
应思惟者,谓大乘菩提心,上求佛道,下化众生,如理筹量,念念相续,无有疲厌,是名应思惟,是名大乘戒;不应思惟者,谓二乘自利心,凡夫染着心,外道邪见心,才起即止,不令相续,是名不应思惟,是名止恶门。
旧疏唯知持犯之相,不知菩提之体,唯知思惟之善恶,不知心性之本源,故其义未尽。佛说此句,本为令一切众生,发菩提心,修菩萨行,圆成佛果,非仅令其自了生死,持守小戒也。
怀素法师驳斥旧疏将经文局限于二乘持犯的观点,提出此句总摄三乘戒法、兼具大乘义理,拓展事的范畴为世出世间一切诸法,将应思惟的核心定义为大乘菩提心,上求佛道、下化众生,不应思惟涵盖二乘自利心、凡夫烦恼心、外道邪见心,指出旧疏只知持犯表相、不明菩提本体与心性本源,强调佛陀开示此句的根本目的,是引导众生发菩提心、行菩萨道、圆满佛果,而非仅守小乘戒律。
怀素法师弘法时,曾度化执着二乘自利的证得阿罗汉果的大比丘慧静,慧静比丘已证圣果,然心住二乘,只求自了,不愿度化众生,常思惟入涅槃,不愿思惟度众生,怀素法师便为其开示本句经文与〔《〕四分律开宗记〔》〕中的这段注解,令其明了应思惟的核心是菩提心、度众生,不应思惟的是自利心、入涅槃,〔。〕
慧静比丘闻法之后豁然开悟,回心向大乘,发无上菩提心,住世弘法,度化无数众生,最终圆满菩萨行,往生西方极乐世界上品上生,正是这段注疏义理的实践印证。
东塔开宗显大乘,菩提心是思中尊,应思利他不应自,万行圆满证佛身。
圆照法师字湛然,号灵芝,浙江余杭人,生于宋嘉祐七年,圆寂于宋政和六年,是宋代律宗的集大成者,他跟随慧鉴律师修习南山律宗,后隐居杭州灵芝寺,撰写〔《〕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十六卷,是对道宣法师〔《〕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的权威注解,与原书合称〔《〕资持钞〔》〕,为后世南山律宗根本典籍,圆照法师于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中一注解道,〔:〕
是事应思惟是事不应思惟,此一句,总摄律藏全部之宗要,乃南山钞之核心也。钞云持犯之枢机,戒学之根源,诚哉斯言。
是事者,即十界依正,一切因果,皆名为事,非独身口造作也。应思惟者,即正思惟也,以戒体为宗,以菩提为归,于一切善法,筹量观察,念念明记,不令忘失,是名应思惟,即作持也;不应思惟者,即邪思惟也,违于戒体,障于菩提,于一切恶法,才起即止,不令相续,是名不应思惟,即止持也。
持犯之分,唯在一念思惟,一念相应,便是佛界,一念违逆,便是凡夫,一念自利,便是二乘,一念利他,便是菩萨。故佛说此句,遍摄凡圣,通该因果,令一切众生,于一念中,明辨取舍,超凡入圣,圆成佛道。
末世修行,唯此一句,最为切要,能于念念之中,明辨应思惟不应思惟,便是真持戒,便是真修行,不劳外觅,只在当念。
圆照法师将经文地位提升至总摄律藏全部宗要、南山钞核心的高度,拓展事为十法界依正因果,明确正思惟与邪思惟的界限、止持与作持的核心,更点明一念思惟的正邪,便区分了佛界与凡夫、二乘与菩萨的境界,强调末法修行,核心就在当下一念思惟的观照,无需向外求索,〔。〕
圆照法师在杭州灵芝寺弘律时,每日行持之中,于念念之际,皆观照应思惟与不应思惟,应思惟则令其相续,不应思惟则立即止息,终身不曾有一念邪思违于戒法,不曾有一念忘失菩提心。
当时有无数在家居士前来求学,圆照法师皆以此句经文为核心,教导他们日常观照思惟,明辨应与不应,止息邪思,发起正思,严持五戒八戒,这些居士依教奉行,皆道心坚固,持戒清净,很多人临终之时正念分明,往生西方极乐世界,正是这段注疏义理的实践印证。
资持妙记释南山,一念思惟摄十界,应思菩提邪思止,末法修行指路端。
允堪律师为宋代钱塘人士,跟随慧才律师修习南山律宗,撰写〔《〕四分律行事钞会正记〔》〕,与圆照法师〔《〕资持记〔》〕并称南山二记,允堪律师于〔《〕四分律行事钞会正记〔》〕卷中一注解道,〔:〕
是事应思惟是事不应思惟,此明持戒之要,在正其思惟,思正则无往不正,思邪则无往不邪。故戒学之要,莫先于正心,正心之要,莫先于明辨应思惟不应思惟,〔。〕
这段注解进一步阐释了经文正心持戒的核心特质,明确持戒的关键在于端正思惟,思惟端正则言行皆正,思惟邪僻则言行皆错,戒学修行首重心正,而心正的核心,正是明辨应思惟与不应思惟。
明代憨山德清大师于〔《〕梦游集〔》〕中指出,〔:〕
修行之要,唯在观心,观心之要,唯在明辨一念思惟之正邪,应思惟则正思,不应思惟则邪思,正思则步步趋向菩提,邪思则步步趋向生死,佛说此句,正是修行之骨髓,持戒之根本。
民国印光大师于〔《〕文钞〔》〕中强调,〔:〕
末法众生心念散乱,邪思纷飞,需依此句时刻观照起心动念,应思惟念佛、念戒、念因果、念众生,令其相续,不应思惟五欲、贪嗔、嫉妒、自私,令其止息,方能道心坚固,正念分明,临终之时正念往生。
近代虚云老和尚开示,〔:〕
持戒不是死守规矩,要从思惟入手,时时观照,什么该想,什么不该想,应思惟护持佛法、利益众生的念头,要让它生起,不应思惟自私自利、贪嗔痴慢的念头,要让它止息,这才是真正的持戒,这才是真正的修行,诸祖共识,皆印证一念思惟正邪判圣凡的核心义理。
诸祖开示明心要,一念思邪正判圣凡,应思菩提无间断,戒行清净永平安。
与本句经文义理高度契合的制戒因缘,记载于〔《〕四分律藏〔》〕卷一,〔:〕
佛陀成道后,在王舍城竹林精舍,为千位证得阿罗汉果的大比丘及众多初学比丘讲法,当时诸多初学比丘虽出家受戒,却心念散乱,常起不应思惟的邪思,或思惟世间五欲俗事,或思惟嗔恨嫉妒他人,或思惟外道邪见,终日妄念纷飞,不如理思惟戒法理趣,即便身口未犯戒,内心已被烦恼染着,导致戒体不坚,定慧不生,更有比丘因邪思相续,控制不住身口,犯下偷盗、杀生、邪淫等戒律,〔。〕
佛陀知晓后,召集僧团,开示是事应思惟是事不应思惟的核心法要,佛陀告诉诸比丘,犯戒的根源全在心念的邪思惟妄动,先有不应思惟的邪思,后有身口的犯戒恶行,若能于一念思惟生起之际,明辨应与不应,应思惟则如理作意,不应思惟则及时止息,就能从根源防非止恶、守护戒体。
佛陀为诸比丘详细阐释,应思惟的是戒法、因果、众生、菩提,不应思惟的是五欲、嗔恚、嫉妒、自利,令诸比丘于日常行住坐卧之中,时时观照,明辨思惟正邪,诸比丘闻法之后,依教奉行,止息邪思,发起正思,最终皆戒行清净,定慧增长,很多初学比丘因此证得须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乃至阿罗汉果。
这段制戒因缘,与本句经文义理完全契合,完整呈现了经文的背景、经过与核心义理,佛陀为令诸比丘从根源上守护戒行、不令犯戒,开示此句核心法要,确立了持戒的根本准则,〔。〕
这段因缘对修学者的启发是,持戒需从思惟入手,而非只重身口外相,当代修学者也应以此为榜样,日常观照起心动念,明辨应思惟与不应思惟,止息邪思,发起正思,从根源上守护戒体,清净戒行。
制戒先从制心始,持戒先要正思持,一念明辨持犯分,万劫修行不唐捐。
与本句经文义理高度契合的历史实践案例,是鉴真和尚东渡弘法的行持事迹,〔。〕
鉴真和尚〔是〕唐代律宗高僧,俗姓淳于,扬州江阳县人,生于唐垂拱四年,圆寂于唐广德元年,十四岁出家,从道岸律师受菩萨戒,从恒景律师受具足戒,遍学四分律藏,精通南山律宗三大部,后住持扬州大明寺,弘律传戒,度化无数众生,被尊为〔“〕江淮化主〔”〕。
唐天宝元年,日本僧人荣睿、普照前来大唐,邀请鉴真和尚东渡日本传戒弘法,鉴真和尚应允,开启六次东渡的历程,前五次东渡,皆遭遇台风、沉船、官府阻拦等种种障难,历经千辛万苦,随行弟子有的牺牲,有的退转,荣睿和尚也在途中圆寂,鉴真和尚自己也双目失明,〔。〕
此时随行的很多弟子,都生起不应思惟的退转、疲厌、抱怨之念,劝鉴真和尚放弃东渡,返回扬州,鉴真和尚也身劳心倦,却始终依本句经文的义理,观照自己的起心动念,应思惟的是护持戒法、弘法利生、度化日本众生的菩提大愿,令其念念相续,不曾间断;不应思惟的是退转、疲厌、抱怨、自利的邪思,才起即止,不令相续,〔。〕
他召集弟子,开示此句经文的义理,坚定弟子道心,最终于唐天宝十二年第六次东渡成功,抵达日本,于奈良东大寺筑坛传戒,将四分律藏与南山律宗法脉传入日本,被日本律宗尊为开祖,为日本佛教与文化发展做出不可磨灭的贡献。
鉴真和尚的这个案例,正是本句经文义理的完美实践印证,彰显了正思惟的强大力量,只要内心正思惟坚固,明辨应思惟与不应思惟,即便遭遇极端逆境,也能心不动摇,不违戒法,不退菩提,同时也契合道宣法师所言,若心有正思,虽遇恶缘,而意地不动,终不犯戒的义理,〔。〕
逆境之中正思坚,应思菩提不应退,戒体不动心无染,万古流芳大和尚。
二校校注:
修改和加注了标点符号,使译文更符合文法、读起来更加醒目、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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