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昵称:小阿含 发布时间:2026-07-10 17:08:21 |
《澳藏·四分律藏》(二次校稿对勘传译版)以下辩经内容,乃澳门版《大藏经》中《四分律藏》译经理事会第二次校稿对勘传译之文。由世界佛学研究中心(世佛研)石家庄分会会长、《四分律藏》译经理事会理事长孙丽英大檀樾,亲自组织编纂辩经。愿诸仁者发心,积极参与《澳藏》辩经之盛事,共沾法益,同沐佛恩。
《澳藏》《大藏经》《四分律藏·孙丽英阖家供奉》
《澳藏》版《大藏经》~《四分律藏》校订本
初译稿底本来源:世佛研编委会
校订人:杨 静 杨 雪
校订日期:二零二六年七月四日
《澳藏·四分律藏》
第一千七百六十八函卷
与本句经文义理高度契合的制戒因缘,就是佛陀度化持戒第一的证得阿罗汉果的大比丘优波离出家的公案,此事在四分律藏卷一、增一阿含经、大智度论之中皆有完整的记载,〔。〕
证得阿罗汉果的大比丘优波离,出生于古印度迦毗罗卫国,首陀罗种姓,是古印度四种姓之中最低贱的种姓,世代为释迦族的理发师,负责为释迦族的王子们理发,优波离尊者自幼心性聪慧,忠厚老实,做事严谨,对佛陀的教法心生敬仰,却因为自己是首陀罗贱姓,自卑怯懦,不敢亲近佛陀,更不敢发心出家,〔。〕
当时,释迦牟尼佛成道之后,回到迦毗罗卫国,度化了自己的堂弟阿难、阿那律、提婆达多、难陀等释迦族的王子,这些王子都是刹帝利高贵种姓,发心跟随佛陀出家,这些王子们约定,出家受戒之时,要让平时为他们理发的优波离,为他们剃度,〔。〕
优波离为王子们剃度之时,看到王子们放下了高贵的王族身份,舍弃了世间的荣华富贵,发心出家修行,内心深受触动,悲喜交加,忍不住落泪,王子们见此情景,问明缘由,知道优波离也想发心出家,却因为种姓低贱而自卑,于是王子们带着优波离,一同来到佛陀面前,〔。〕
王子们先向佛陀顶礼,说明发心出家的意愿,然后向佛陀推荐优波离,说优波离心性忠厚,严谨细致,也想发心出家,希望佛陀慈悲接纳,〔。〕佛陀听后,欢喜赞叹,对王子们说,善哉善哉,汝等能放下高贵的种姓骄慢,发心出家,又能举荐低贱种姓的优波离,甚为难得,佛法之中,不分种姓贵贱,四姓出家,同名为释,四大河入海,无复河名,同一咸味,〔。〕
于是佛陀先为优波离剃度出家,授以具足戒,然后才为释迦族的王子们剃度受戒,佛陀这样安排,就是为了打破世俗的种姓壁垒,彰显佛法的平等性,令低贱种姓的众生,也能生起信心,入于佛法之门,〔。〕
优波离尊者出家之后,严持戒律,一丝不苟,丝毫不敢违犯,最终证得阿罗汉果,被佛陀誉为持戒第一,在佛陀涅槃之后,五百证得阿罗汉果的大比丘结集经典之时,由优波离尊者结集律藏,成为律藏的结集者,是后世律宗的始祖,〔。〕
此制戒因缘,与本句经文义理完全契合,完整呈现了经文的背景、经过与核心义理,佛陀正是通过度化优波离尊者出家的公案,开示了种种名种种姓种种家的众生,皆可出家修行的核心义理,彻底打破了古印度种姓制度的壁垒,确立了四姓出家同名为释的根本原则,〔。〕
此公案对修学者的启发是,佛法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我们是什么出身,什么种姓,什么家庭,只要发心真实,皆可出家修行,皆可出离生死,皆可成就佛果,〔。〕
在当代持戒实践之中,僧团管理者当以此公案为榜样,放下世俗的分别执着,不拘出身,唯重发心,如法接纳一切发心出家的众生,令佛法广摄群生,正法久住世间,首陀罗姓亦出家,持戒第一号优波,四姓同入佛法海,平等一味证菩提。
与本句经文义理高度契合的历史实践案例,就是道安大师在东晋时期,统一僧团姓氏,确立四姓出家同名为释的制度,令佛法广行流布的事迹,〔。〕
道安大师,东晋时期的佛教领袖,俗家姓卫,常山扶柳人,生于西晋永嘉六年,圆寂于东晋太元十年,道安大师出身于贫寒之家,父母早亡,由表兄孔氏抚养长大,他自幼聪慧七岁读书,便能过目成诵,十二岁出家,因为他形貌丑陋,被师父轻视,让他在田间劳作三年,而道安大师毫无怨言,精进修持,〔。〕
后来师父发现他的才华,为他授具足戒,令他四处游学,道安大师后来拜入佛图澄大师门下,成为佛图澄大师的上首弟子,佛图澄大师圆寂之后,北方战乱,道安大师带领弟子们四处避难,行脚弘法,〔。〕
当时的佛教僧团,出家僧人皆随师父的姓,师父姓什么,弟子就姓什么,来自印度的僧人,多姓婆罗门、刹帝利,来自西域的僧人,多姓支、安、康、竺等,中国本土的僧人,随师父姓,各不相同,没有统一的标准,而且当时的社会之中,也有很多人以种姓、出身轻视僧人,认为僧人出身低贱,难成大器,〔。〕
道安大师依本句经文的义理,以及增一阿含经中四姓出家同名为释的开示,确立了僧团统一的姓氏,所有出家僧人,无论出身贵贱、种姓高低、来自何方,皆以释为姓,因为佛陀是释迦牟尼佛,四姓出家,同是释迦牟尼佛的弟子,所以同名为释,〔。〕
道安大师确立此制度之后,迅速被全国的僧团所接受,一直流传至今,所有的汉传佛教僧人,出家之后,皆以释为姓,彻底打破了世俗的种姓、出身、地域的差别,彰显了佛法的平等性,令僧团更加团结,佛法更加广行流布,〔。〕
道安大师一生之中,不仅统一了僧团姓氏,还制定了僧尼轨范,规范了僧团的日常行持、讲经说法、忏法礼拜等仪轨,令汉传佛教僧团的制度更加完善,他还注解了大量的佛经,培养了无数的高僧弟子,为汉传佛教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道安大师的这个案例,正是本句经文义理的完美实践印证,彰显了种种名种种姓种种家的众生,出家之后,同名为释,平等无二的核心义理,也印证了道宣法师所言,四大河入海,无复河名,四姓入佛法,同名为释种的义理,道安大师立释姓,打破世俗贵贱屏,四姓出家同一体,佛法广传遍汉庭。
出家是佛教核心名相,定义为出离世俗家庭的缠缚,出离烦恼的系缚,出离三界生死的牢狱,剃除须发,身着袈裟,受持具足戒,加入僧团,修行戒定慧三学,以求断惑证真,出离生死,成就佛果,〔。〕
通俗解读,出家就像是离开了充满火灾的房子,进入了安全清凉的处所,世俗的家,就是充满贪嗔痴烦恼的火宅,而出家,就是出离这个火宅,进入佛法的清凉之地,安心修行,出离生死,〔。〕
与本句经文结合,经文中的出家,核心就是无论种种名种种姓种种家的众生,皆可出离世俗之家,出离烦恼之家,出离生死之家,入于佛法之门,受持净戒,修行解脱,〔。〕
律典注解引用,法砺法师四分律疏言,出家者,出世俗家,断烦恼缚,修持戒行,是名出家;道宣法师四分律含注戒本疏言,出家者,身心俱出,出离我执,出离生死,以戒为师,是名真出家;怀素法师四分律开宗记言,出家者,出无明家,出生死家,出二乘自利家,发菩提心,行菩萨道,是名大乘真出家。
四姓是佛教核心名相,特指古印度婆罗门教所立的四种姓制度,分别为婆罗门,即祭祀贵族,掌管宗教祭祀;刹帝利,即王族武士,掌管政治军事;吠舍,即商贾平民,从事商业农业;首陀罗,即仆役贱民,从事低贱的劳役,四种姓之间壁垒森严,不通婚,不同食,低贱种姓不得触碰高贵种姓,不得学习宗教教法,〔。〕
通俗解读,四种姓制度就像是一座坚固的牢笼,把人分成了高低贵贱不同的等级,低贱种姓永远被压迫,没有解脱的机会,而佛陀开示的佛法,彻底打破了这座牢笼,无论哪种姓的众生,皆可出家修行,平等解脱,〔。〕
与本句经文结合,经文中的种种姓,就是指这四种姓,以及其余的杂姓贱族,佛陀明确开示,无论何种姓的众生,皆可出家修行,彻底打破了种姓制度的壁垒,〔。〕
律典注解引用,道宣法师四分律行事钞言,四姓差别,是世俗凡情,佛法之中,四姓出家,同名为释,无有差别;圆照法师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言,种种姓者,世流阶级,非障解脱,佛法平等,不拘贵贱。
遮难是佛教律藏核心名相,遮是指遮止,就是不允许出家受戒的轻障,难是指障碍,就是不允许出家受戒的重障,合称为遮难,律藏中规定有十三重难、十六轻遮,十三重难是指犯波罗夷罪、破僧、弑父、弑母、弑阿罗汉、破佛身血、非人、畜生、二根、贼住、边罪、污比丘尼、越济人,有此十三重难者,不允许出家受戒;〔。〕
十六轻遮是指年龄不满二十、父母不许、负债、官人、奴婢、身体不具、有病、非人类、衣食不具、道心不真等,有此十六轻遮者,暂时不允许出家受戒,待障碍消除之后,方可出家,〔。〕
通俗解读,遮难就像是出家受戒的门槛,不是世俗的出身、财富、学历门槛,而是品行、发心、身体、因缘的门槛,只要没有这些遮难,发心真实,无论何种出身,皆可出家受戒,〔。〕
与本句经文结合,经文中明确了,种种名种种姓种种家的众生,只要无有遮难,发心真实,皆可出家,遮难是出家受戒的唯一门槛,而非世俗的出身差别,律典注解引用,道宣法师四分律行事钞言,出家受戒,唯问遮难,察其发心,不拘族姓贵贱;圆照法师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言,发心真,遮难无,虽贱族贫家,皆得出家受戒;发心伪,遮难有,虽王族贵姓,亦不得入于戒坛。
戒体是律宗核心名相,是指受戒之时,依止受戒的出离心、菩提心,在第八识中熏习成的善法种子,此种子具有防非止恶的功能,是戒行的根本,律宗三家对戒体的体性有不同的阐释,相部律宗法砺法师主张戒体是非色非心不相应行法,南山律宗道宣法师主张戒体是心法,东塔律宗怀素法师主张戒体是色法,〔。〕
通俗解读,戒体就像是我们在内心种下的一颗善法种子,受戒就是播种,发心真实就是种子的根,持戒修行就是浇水施肥,令种子不断生长,最终长成参天大树,抵御一切烦恼的风雨,而这颗种子,无论播种者的出身贵贱,只要发心真实,皆可种下,皆可生长,〔。〕
与本句经文结合,经文中明确了,种种名种种姓种种家的众生,只要发心真实,出家受戒,皆可成就清净戒体,戒体的成就,与世俗出身无关,只与内心的发心有关,〔。〕
律典注解引用,法砺法师四分律疏言,戒体者,受戒之时,于身心中,生起善法,能防非止恶,不拘出身,唯凭发心;道宣法师四分律含注戒本疏言,戒体者,依止善心,熏习成种,心法为体,不问出身贵贱,发心真则戒体成;〔。〕
怀素法师四分律开宗记言,戒体者,一切众生本具佛性,平等无二,不拘种姓,发菩提心,则戒体圆满,四姓出家同释种,不拘贵贱与姓名,发心真实戒体就,平等成佛道相通。
本句经文的义理,不仅能指导出家理,不仅能指导出家僧团的行持管理,更能融入当代在家信众的日常生活之中,成为破除分别执着、践行佛法平等精神的核心准则,〔。〕
于当代僧团管理的应用之中,僧团的管理者,也就是方丈、住持、监院、剃度师、戒和尚等,当以佛陀的本怀为榜样,以本句经文的义理为根本,以历代祖师大德的疏解为依据,彻底放下对出家者的名字、种姓、出身、学历、财富、地位、地域的一切分别执着,〔。〕
严格按照四分律藏的规定,以发心真伪、遮难有无为唯一标准,如法接纳一切发心出家的众生,只要发心真实,出离恳切,无有遮难,无论其出身贫寒还是富贵,无论其学历高低,无论其来自城市还是乡村,无论其之前从事何种职业,皆应如法接纳,为其剃度出家,授以净戒,培养其成为持戒清净的僧才,〔。〕
不能因为其出身贫寒、学历不高就拒绝接纳,也不能因为其出身富贵、学历很高就放宽标准,因为僧团是住持正法的核心基石,唯有僧团秉持佛法平等的精神,不拘出身,唯重发心,如法纳受出家者,才能令佛法广摄一切众生,令正法久住世间,〔。〕
同时,在僧团日常管理之中,管理者也当以本句经文的义理为准则,对所有弟子,不分出身、不分贵贱、不分学历,平等对待,以戒为准则,不以世俗出身为分别,令僧团和合清净,团结一心,共同护持正法,弘法利生,这正是本句经文佛法平等、广摄众生的核心义理,在当代僧团管理中的圆满应用。
于在家信众的日常生活之中,家庭、职场、网络、社交等一切场景,皆可应用本句经文的义理,破除分别执着,践行佛法平等的精神,〔。〕
于家庭场景之中,在家居士当以本句经文的义理为准则,破除对家庭成员的出身、职业、学历、财富的分别执着,以平等心、慈悲心对待每一位家人,不因为家人富贵就谄媚,不因为家人贫寒就轻视,不因为家人学历高就高看,不因为家人学历低就贬低,以慈悲心关爱家人,以平等心对待家人,将家庭变为践行平等心、慈悲心的道场;〔。〕
于职场场景之中,在家居士当以本句经文的义理为准则,破除对同事、领导、客户的出身、职位、财富、学历的分别执着,以平等心对待每一个人,坚守职业道德,诚信待人,利他利己,不因为对方职位高就谄媚,不因为对方职位低就轻视,不因为对方有钱就巴结,不因为对方没钱就冷漠,将职场变为践行平等心、菩萨行的道场;〔。〕
于网络场景之中,在家居士当以本句经文的义理为准则,破除对网络上不同身份、不同出身、不同地域的人的分别执着,不搞地域歧视、职业歧视、出身歧视,不参与网络暴力,不说是非长短,以平等心对待每一个人,多传播正能量,多弘扬佛法的平等精神,将网络变为践行平等心、弘扬正法的平台;〔。〕
于社交场景之中,在家居士当以本句经文的义理为准则,破除对朋友、交往对象的出身、财富、地位、学历的分别执着,不攀附富贵,不轻视贫贱,以平等心、真诚心对待每一个人,广结善缘,度化众生,将社交变为践行菩萨道、利益众生的道场。
同时,要针对不同根器的众生,给出次第修持的方法,令三根普被,僧俗兼利,〔。〕
对于上根器的众生,无论是出家僧众,还是在家居士,都可以直接从大乘平等性智入手,了知种种名种种姓种种家,皆是缘起性空,假名安立,一切众生皆有佛性,平等无二,无有高下,发无上菩提心,行菩萨道,上求佛道,下化众生,无论出家在家,皆以平等心对待一切众生,广摄群生,护持正法,圆满菩提;〔。〕
对于中根器的众生,应当以戒律为根本,破除对世俗名字、种姓、出身、贵贱的分别执着,出家者,严持戒律,以戒为师,平等对待一切同修,广摄一切发心出家的众生;在家者,严持五戒八戒,以平等心对待一切众生,护持三宝,护持持戒清净的僧团,不分僧人的出身贵贱,唯以持戒清净为标准,次第修持,增长福慧;〔。〕
对于下根器的众生,应当先从破除最粗浅的分别执着做起,先明了佛法面前人人平等,无论出身贵贱,皆可学佛修行,皆可念佛求生净土,先放下对自己出身的自卑或骄慢,放下对他人出身的轻视或攀附,老实念佛,持戒修善,打好修行的基础,再次第深入,破除更深的分别执着,不可好高骛远,强行修学自己无法驾驭的甚深义理,导致退转道心,〔。〕
比如在家居士,若无法做到对一切众生平等对待,便先从对自己的家人、身边的人平等对待做起,慢慢扩展到一切众生,这就是次第修持的方法,令一切众生,皆能依此经文的义理,破除分别执着,践行平等精神,护持正法,圆满菩提,世俗分别假名安,众生佛性本同然,不拘贵贱与贤愚,平等修行证菩提。
以是故疾灭佛法不久住。此句经文出自《四分律藏》中佛陀对证得阿罗汉果的大比丘舍利弗的开示,乃佛陀悲心流露,直指末法时代佛法衰微之根本症结。
“以是故”三字,承接前文佛陀所宣说的种种不如法行,包括僧团内部不和合、不尊重经法、不依戒律修行、贪著利养、懈怠放逸等诸多过患,这些过患如同毒树之根,若不铲除,必将导致佛法之树迅速枯萎凋零。
“疾灭”二字,字字千钧,“疾”者,迅速也,非指百年千年之渐衰,而是指如燎原之火般的速灭,如朝露遇日般的速消;“灭”者,非仅指经典文字的消失,更是指佛法真实义理的隐没,指持戒修行者的稀少,指解脱正道的断绝。
“佛法不久住”五字,是佛陀对后世弟子的沉痛警示,揭示了一个残酷的真相:佛法本可常住世间,度化无量众生,然因弟子不如法行,致使佛法速灭,众生失去解脱依怙。
此句经文在《四分律藏》中的语境定位,属于制戒因缘中的总示过患,其核心作用在于警醒后世佛弟子,认识到不如法行的严重后果,生起护持佛法的责任心与紧迫感,从而依戒修行,以法摄身,令佛法久住世间。
法砺法师在《四分律疏》卷一中对此句有极为精辟的注解:“以是故者,由前种种非法故也。疾灭者,速疾灭没也。佛法者,佛所说之教法也。不久住者,不能久住世间也。”
法砺法师此疏,字字珠玑,“由前种种非法故也”一句,点明了佛法速灭的直接原因,正是弟子们的种种不如法行;“速疾灭没也”一句,强调了灭法之迅速,令人触目惊心;“佛所说之教法也”一句,明确了佛法的内涵,即佛陀亲口宣说的解脱教法;“不能久住世间也”一句,道出了佛法衰微的可悲结局。
法砺法师进一步阐释道:“佛法本应常住,然由弟子不如法,故令速灭。如人有宝,不善守护,为贼所劫,失其财宝。
弟子亦尔,不善守护佛法宝藏,为烦恼贼之所劫夺,失佛法宝。”法砺法师以“人有宝不善守护为贼所劫”为喻,形象地说明了弟子不如法行导致佛法速灭的道理,此喻深刻贴切,令人警醒。
道宣法师在《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上一中亦云:“以是故疾灭佛法不久住者,明由非法,令法速灭。”道宣法师此钞,言简意赅,直指核心,“明由非法,令法速灭”八字,将佛法速灭的原因与结果清晰地呈现出来,无丝毫赘言。
道宣法师在《四分律含注戒本疏》卷一中进一步发挥道:“佛法住世,依人而住。
人能持戒,法则久住;人若破戒,法则速灭。是故持戒之人,即是护持佛法之人;破戒之人,即是毁灭佛法之人。”道宣法师此疏,揭示了“人能弘道,非道弘人”的深刻道理,明确指出佛法的住世与否,完全取决于弟子是否持戒修行,持戒则法住,破戒则法灭,这一观点成为后世律宗弟子护持佛法的根本准则。
怀素法师在《四分律开宗记》卷一中对此句亦有独到见解:“以是故疾灭佛法不久住者,非佛法自灭,乃人灭之也。人若如法修行,佛法何由而灭?人若不如法修行,佛法虽存,亦同灭也。”
怀素法师此记,振聋发聩,“非佛法自灭,乃人灭之也”一句,打破了世人认为佛法自然衰微的错误观念,明确指出佛法的灭亡,并非佛法本身有什么过失,而是弟子们的不如法行所导致的;〔。〕
“人若如法修行,佛法何由而灭”一句,以反问的语气,强调了如法修行对护持佛法的重要性;“人若不如法修行,佛法虽存,亦同灭也”一句,更是深刻至极,指出即使经典文字尚存,若无人依教修行,佛法也等同于灭亡,因为佛法的生命力在于实践,而非文字。
元照法师在《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上一中对道宣法师的钞文进行了详细的阐释:“明由非法令法速灭者,非法有二:一者破戒非法,二者破见非法。
破戒非法者,身口意业不依戒律,造作诸恶;破见非法者,邪见颠倒,不信因果,诽谤经法。此二非法,能灭佛法,如二盲人,共坠深坑,无有出期。”
元照法师此记,将非法分为破戒非法与破见非法两类,更为全面地揭示了佛法速灭的原因。破戒非法是身口意的恶行,破见非法是思想上的邪见,二者相辅相成,共同毁灭佛法。元照法师以“二盲人共坠深坑”为喻,形象地说明了破戒与破见的危害,令人不寒而栗。
元照法师进一步指出:“破戒之罪,犹可忏悔;破见之罪,不可救药。是故学佛之人,当先正见,次持戒律。正见不立,戒律虽持,亦成魔业。”
元照法师此语,强调了正见的重要性,指出破见比破戒更为可怕,因为破戒只是行为上的过失,尚可通过忏悔得以清净,而破见则是思想上的根本错误,会导致人永远沉沦于生死苦海,无有出期。
此段经文所揭示的道理,不仅适用于古代,更适用于当今末法时代。当今时代,物质文明高度发达,而精神文明却日益衰落,佛教界也出现了种种不如法的现象,如贪著利养、追求名闻、不重修行、诽谤经法、僧团不和等,这些现象正是佛法速灭的征兆。
作为佛弟子,我们应当深刻反思佛陀的警示,生起护持佛法的责任心,从自身做起,依戒修行,以法摄身,令佛法久住世间,度化无量众生。
护持佛法非一人之事,乃一切佛弟子之共同责任,如众人拾柴,火焰方高;如众流汇聚,大海方成。唯有一切佛弟子同心同德,共护佛法,方能令佛法明灯,永照世间,驱散众生无明黑暗,指引众生解脱之路。
护法当如护己身,持戒方令法常存。莫教佛法成虚语,要使真如满乾坤。
何以故不以经法摄故。
此句经文是佛陀对前句“以是故疾灭佛法不久住”的自问自答,明确指出了佛法速灭的根本原因,即“不以经法摄故”。
“何以故”三字,是佛陀为了令弟子们更加清晰地理解佛法速灭的原因,而特意设置的设问,旨在引起弟子们的注意,引导弟子们深入思考。
“不以经法摄故”六字,是此句经文的核心,“不”者,否定也;“以”者,用也;“经法”者,佛陀所说的一切经典与教法也,包括经、律、论三藏,涵盖了戒、定、慧三学;“摄”者,摄持也,统摄也,包括以经法摄持自身、以经法摄持僧团、以经法摄持众生三个层面;“故”者,原因也。此句经文的直译是:为什么佛法会迅速灭亡而不能久住世间呢?就是因为没有用经法来摄持自身、摄持僧团、摄持众生的缘故。
此句经文在《四分律藏》中的语境定位,属于制戒因缘中的揭示根本,其核心作用在于明确指出护持佛法的根本方法,即必须以经法摄持一切,唯有如此,方能令佛法久住世间。
法砺法师在《四分律疏》卷一中对此句注解道:“何以故者,问前疾灭之由也。不以经法摄故者,答也。经法者,佛所说之契经及戒律也。摄者,摄持也。谓不以经法摄持自身,不以经法摄持僧团,不以经法摄持众生,故令佛法速灭也。”
法砺法师此疏,清晰地解释了此句经文的含义,将“经法”定义为“佛所说之契经及戒律”,涵盖了经藏与律藏,这与《四分律藏》作为律典的特质是相契合的。法砺法师将“摄”分为摄持自身、摄持僧团、摄持众生三个层面,全面地揭示了经法摄持的范围,指出这三个层面缺一不可,任何一个层面的缺失,都会导致佛法的衰微。
法砺法师进一步阐释道:“经法如绳,能系缚一切烦恼,令不自在;能贯穿一切善法,令不散失。若不以经法摄持,则烦恼现行,善法散失,佛法何由而住?”法砺法师以“绳”为喻,形象地说明了经法的作用,经法如同绳子,既能系缚烦恼,令其不能造作恶业,又能贯穿善法,令其不散失。若没有经法的摄持,烦恼就会像野马一样狂奔,造作种种恶业;善法就会像散沙一样,无法积聚,佛法自然也就无法久住世间。
道宣法师在《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上一中云:“不以经法摄故者,明无教行,法则灭也。”道宣法师此钞,将“不以经法摄”解释为“无教行”,“教”者,经教也;“行”者,修行也。无教则无行,无行则法灭,这一道理简单而深刻。
道宣法师在《四分律含注戒本疏》卷一中进一步发挥道:“经法是佛法之体,修行是佛法之用。体用不二,方名佛法。若有体无用,佛法同于枯木;有用无体,修行同于魔业。是故必须以经法摄持修行,以修行显发经法,体用圆融,佛法乃住。”
道宣法师此疏,从体用关系的角度,深刻地揭示了经法与修行的辩证关系。经法是佛法的本体,修行是佛法的作用,二者不可分割。
如果只有经法而没有修行,佛法就如同枯木一样,没有生命力;如果只有修行而没有经法的指导,修行就会误入歧途,成为魔业。唯有以经法摄持修行,以修行显发经法,体用圆融,佛法才能真正住世。
怀素法师在《四分律开宗记》卷一中对此句亦有精彩阐释:“不以经法摄故者,非经法不能摄人,乃人不肯受经法之摄也。人若肯受经法之摄,则身口意业皆得清净,僧团皆得和合,众生皆得度脱,佛法自然久住。人若不肯受经法之摄,则身口意业皆得染污,僧团皆得乖诤,众生皆得沉沦,佛法自然速灭。”
怀素法师此记,将问题的焦点从经法本身转移到了人的主观能动性上,指出不是经法不能摄持人,而是人不肯接受经法的摄持。
这一观点非常深刻,因为经法是客观存在的,它的摄持作用是永恒的,但是否能发挥作用,关键在于人是否愿意接受它的摄持。
如果人愿意放下我执,接受经法的教导,那么自然会得到经法的利益;如果人固执己见,不肯接受经法的教导,那么即使经法摆在面前,也毫无用处。
元照法师在《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上一中对道宣法师的钞文进行了详细的阐释:“明无教行法则灭也者,教谓言教,即经律也;行谓行持,即戒定也。无教则行无所依,无行则教无所托。教行相资,佛法乃住。如鸟有两翼,方能高飞;如车有两轮,方能远行。若缺一翼,鸟不能飞;若缺一轮,车不能行。教行缺一,佛法亦尔。”
元照法师此记,以“鸟有两翼”、“车有两轮”为喻,形象地说明了教与行的关系。教与行如同鸟的两翼、车的两轮,缺一不可。没有经教的指导,修行就会迷失方向;没有修行的实践,经教就会成为空谈。唯有教行相资,相辅相成,佛法才能发扬光大,久住世间。
元照法师进一步指出:“末世众生,多有不重经法者,或谓但念一句佛号,不必读诵经典;或谓但求明心见性,不必持守戒律。此皆邪见,能灭佛法。夫念佛者,必依经法而念,方能得念佛三昧;明心见性者,必依戒律而修,方能真正明心见性。离经法而念佛,是为盲念;离戒律而修心,是为狂修。盲念狂修,非佛弟子。”
元照法师此语,针对末世众生的种种错误观念,进行了有力的驳斥,指出无论是念佛还是修心,都必须以经法为依据,以戒律为基础,否则就会误入歧途,成为盲念狂修,不仅不能得到佛法的利益,反而会造作种种恶业,毁灭佛法。
此段经文对当今佛弟子具有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当今时代,很多佛弟子不重视经法的学习,不重视戒律的持守,只追求表面的形式,或者只追求神秘的体验,这正是“不以经法摄故”的表现。作为佛弟子,我们应当深刻认识到经法的重要性,认真学习经律论三藏,深入理解佛法的真实义理,以经法摄持自身的身口意三业,以经法摄持僧团的日常行事,以经法摄持众生的善根,令佛法久住世间,利益无量众生。
学习经法非一日之功,需长期熏习,如滴水穿石,久久为功;如磨杵成针,坚持不懈。唯有如此,方能真正领会经法的精髓,获得经法的利益,成为一名合格的佛弟子,承担起护持佛法的重任。经法如灯照暗途,持之方得离迷途。莫将文字当糟粕,要解真如不二躯。
舍利弗。此句经文是佛陀呼唤证得阿罗汉果的大比丘舍利弗的名字,旨在引起舍利弗的注意,令其认真聆听佛陀接下来的开示。
舍利弗,〔,〕巴利名,又译作舍利弗多、舍利弗怛罗、舍利弗陀罗、奢利富多罗、奢利弗多罗等,意译鹙鹭子、秋露子、珠子。舍利弗出生于古印度摩揭陀国的王舍城近郊的那罗村,父亲是著名的婆罗门学者提舍,母亲是王舍城婆罗门长者之女舍利,因从母得名,故称舍利弗,意为“舍利之子”。
舍利弗自幼聪慧过人,精通四吠陀、五明等一切世间学问,年少时即与目犍连结为好友,共同学习婆罗门教。后来,舍利弗与目犍连各带领二百五十名弟子出家,拜当时著名的沙门六师之一的删阇耶毗罗胝子为师,学习外道法门。然而,舍利弗很快就发现删阇耶毗罗胝子的教法不能解决生死根本问题,心中充满了疑惑与苦恼。
一日,舍利弗在王舍城的街上遇到了佛陀的弟子马胜比丘,马胜比丘威仪庠序,举止安详,令舍利弗心生敬仰。舍利弗上前向马胜比丘请教其师的教法,马胜比丘即说偈曰:“诸法因缘生,诸法因缘灭,我佛大沙门,常作如是说。”舍利弗闻此偈,当下即证得初果须陀洹,心中的疑惑顿时消除。
舍利弗欢喜踊跃,立即回到住处,将此事告诉了目犍连,目犍连闻此偈,亦当下证得初果须陀洹。于是,舍利弗与目犍连各带领二百五十名弟子,一同前往竹林精舍,皈依佛陀,成为佛陀的弟子。佛陀见舍利弗与目犍连到来,非常欢喜,对众弟子说:“此二人来,当为我弟子中最上首者,舍利弗当为智慧第一,目犍连当为神通第一。”
舍利弗皈依佛陀后,精进修行,不久即证得阿罗汉果,成为佛陀十大弟子之一,被誉为“智慧第一”。舍利弗智慧深广,善于分别诸法义理,佛陀常令舍利弗为众弟子说法,解答弟子们的疑惑。在佛陀的弟子中,舍利弗是最能理解佛陀教法的人,佛陀所说的甚深微妙法,舍利弗都能一一领会,并能为他人详细解说。
舍利弗不仅智慧第一,而且持戒精严,慈悲喜舍,深受佛陀的信任与弟子们的敬仰。在佛陀的晚年,舍利弗不忍见佛陀入涅槃,请求先佛陀而入涅槃,佛陀慈悲应允。于是,舍利弗回到故乡那罗村,为其母说法,令其母证得初果须陀洹。然后,舍利弗在那罗村入涅槃,时年八十岁。佛陀得知舍利弗入涅槃的消息,非常悲痛,对众弟子说:“舍利弗灭度,我法眼灭矣。”由此可见舍利弗在佛陀心中的地位之重要。
法砺法师在《四分律疏》卷一中对此句注解道:“舍利弗者,佛弟子中智慧第一也。佛呼其名,令听法也。”法砺法师此疏,简单明了地解释了此句经文的含义,指出舍利弗是佛弟子中智慧第一的大比丘,佛陀呼唤其名,是为了令其认真聆听佛法。
道宣法师在《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上一中云:“舍利弗者,智慧第一,能持佛法,故佛呼之,令为众生作依止也。”道宣法师此钞,进一步指出了舍利弗的重要作用,即能持佛法,能为众生作依止,因此佛陀才特意呼唤其名,令其聆听佛法,以便将来能将佛法传授给众生。
道宣法师在《四分律含注戒本疏》卷一中进一步发挥道:“舍利弗智慧第一,故佛凡说甚深微妙法,必先呼舍利弗,令其听受,然后展转为人解说。如佛说《般若波罗蜜多经》,先呼舍利弗,令其问法,然后佛为解说。此亦如是,佛说护持佛法之法,先呼舍利弗,令其听受,然后令其护持佛法,令久住世间。”
道宣法师此疏,揭示了佛陀说法的一个重要特点,即凡说甚深微妙法,必先呼舍利弗,令其听受,然后由舍利弗展转为人解说。这是因为舍利弗智慧第一,能深刻理解佛法的真实义理,能准确无误地将佛法传授给他人。
怀素法师在《四分律开宗记》卷一中对此句亦有独到见解:“佛呼舍利弗者,非独为舍利弗一人说也,乃为一切佛弟子说也。
舍利弗是佛弟子中的代表,呼舍利弗,即是呼一切佛弟子。令舍利弗听法,即是令一切佛弟子听法。令舍利弗护持佛法,即是令一切佛弟子护持佛法。”
怀素法师此记,将佛陀呼唤舍利弗的意义从个人扩展到了全体佛弟子,指出佛陀并非只对舍利弗一人说法,而是对一切佛弟子说法,舍利弗只是一切佛弟子的代表。
这一观点非常深刻,因为佛陀的教法是为一切众生而说的,并非只为某一个人而说的。
元照法师在《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上一中对道宣法师的钞文进行了详细的阐释:“能持佛法故佛呼之令为众生作依止也者,持佛法者,谓能受持读诵解说佛法也。
为众生作依止者,谓能为众生指引解脱之路,令众生得离苦得乐也。舍利弗既能持佛法,又能为众生作依止,故佛呼之,令其听受护持佛法之法,以便将来能更好地护持佛法,利益众生。”
元照法师此记,详细地解释了“能持佛法”与“为众生作依止”的含义,指出舍利弗之所以受到佛陀的重视,正是因为他具备这两种重要的品质。除了上述四位律宗祖师的注解外,还有许多其他祖师大德对舍利弗有过精彩的开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