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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藏•大藏经 > 小乘论 >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第001卷~第020卷) > 《澳藏·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第一千二百四十二函卷
昵称:小阿含  发布时间:2026-04-18 12:40:09
《澳藏·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二次校稿对勘传译版)以下辩经内容,乃澳门版《大藏经》中《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译经理事会第二次校稿对勘传译之文。由世界佛学研究中心(世佛研)西安分会会长、《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译经理事会理事长李西宁大檀樾,亲自组织编纂辩经。愿诸仁者发心,积极参与《澳藏》辩经之盛事,共沾法益,同沐佛恩。
《澳藏》《大藏经》《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李西宁阖家供奉》
《澳藏》版《大藏经》~《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
校订本
初译稿底本来源:世佛研编委会
校订人:汪 炀 岳 越
校订日期:二零二六年四月二日
《澳藏·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
第一千二百四十二函卷
放眼整部《大毗婆沙论》的编撰脉络,此句经文是“造论因缘”的关键完善,上承“渡生死”“照经义”的双重目的,下启“修善断恶”的实践路径,令造论的因缘更趋完整——既为行者提供渡生死的法船、照经义的明灯,更为行者提供辨诸法的准绳。
论典后续对五位七十五法的细致分类、自性辨析、因果关联,皆围绕“令行者善分别善等诸法”的核心目的展开,形成“法相分类—自性辨析—因果明了—精准修行—趋向解脱”的完整逻辑链。
在当代修学语境中,此句义理仍具极强的现实意义,能引导修学者在价值观多元、善恶标准模糊的时代,坚守“善法当修、恶法当断”的底线,以论典的辨法智慧明辨是非;在日常修学中,能精准识别自身的烦恼与善根,针对性地修学提升;在弘法利生中,能为信众提供清晰的善恶取舍标准,令有部宗义的智慧继续利益众生。
毗婆沙论辨诸法,差别分明照千古;行者依之明善恶,涅槃彼岸任君趋。复次为显阿毗达磨。诸大论师不倾动故。如妙高山踞金轮上一切猛风摇鼓飘击不能倾动。“复次”承接前三重造论因缘,为有部阐释造论的第四重核心缘由,表义理层层升华,彰显尊者造论不仅为渡生死、照经义、辨诸法,更欲确立阿毗达磨的绝对权威与宗义坚固,令传承者不为异说所扰。
“显阿毗达磨”的“显”为彰显、确立、护持之义,有部主张阿毗达磨是诸佛正法的核心载体,其宗义如金轮承山,不可动摇,需通过论典系统彰显,令后世知晓其坚固无摧之特质;“阿毗达磨”梵文意谓“对向涅槃之法”,此处特指有部以五位七十五法为核心、以三世实有与法体恒有为根本的完整宗义体系,是诸大论师安身立命、破邪显正的根本依托。
“诸大论师”指有部历代传承正法、辨析宗义的圣位论师,皆为证得阿罗汉果的大比丘,其出生籍贯遍布古印度犍陀罗国、迦湿弥罗国、摩揭陀国等地,生平以护持阿毗达磨宗义为己任,核心特质是智慧无碍、辩才第一、宗义坚定,专属修学方法是“依论立宗、以理破邪、以行证果”,如迦多衍尼子、世友、众贤等,皆是其中典范;(。)
“不倾动”指论师们面对内外障碍时,宗义立场坚定不移,不为异说蛊惑、不为烦恼侵扰、不为强权胁迫,如同妙高山踞于金轮,稳如磐石。
“如妙高山踞金轮上”为有部经典喻证,“妙高山”梵文意谓“须弥山”,是古印度宇宙观中的中心山,体性坚固、高耸入云、不可动摇,喻阿毗达磨宗义的绝对坚固与至高权威;“金轮”喻有部“法体恒有、三世实有”的根本宗义,如同金轮质地坚硬、承载万物,为阿毗达磨提供不可动摇的根基;“踞”指安稳立定、密不可分,喻阿毗达磨宗义与根本宗义融为一体,互为支撑。
“一切猛风摇鼓飘击不能倾动”中“猛风”喻破坏宗义的各类障碍,外障为其他部派的异说、世俗的邪见、强权的打压,内障为修学者自身的烦恼、疑惑、懈怠;“摇鼓飘击”形容障碍的猛烈与持续,如同狂风大作、鼓荡不息,试图动摇宗义根基;“不能倾动”强调阿毗达磨宗义的坚固特质,无论外障如何猛烈、内障如何侵扰,皆不能令其偏离分毫,诸大论师依此宗义,自然稳如泰山。
直译经文为:再者,为了彰显阿毗达磨宗义的坚固无摧,令诸位证得阿罗汉果的大论师坚守宗义、不为一切障碍所动摇,如同妙高山安稳立于金轮之上,一切猛烈狂风肆意摇鼓、飘击吹打,皆不能令其倾倒动摇;因此那位迦多衍尼子尊者造作了这部论典。
此句在《大毗婆沙论》中属“造论因缘品”的核心升华,上承“辨诸法”的实践基础,下启“护宗义”的传承使命,确立阿毗达磨作为“有部宗义基石、论师安身根本”的核心地位。
复次造论显毗婆,宗义坚固若须弥;金轮为基风不撼,论师持法立天地。此句核心义理紧扣有部“宗义坚固、法体恒有”的根本宗义,阿毗达磨的宗义之所以如妙高山不可倾动,根本在于其建立于“法体恒有、三世实有”的实有基础之上,非虚妄假立或主观臆造。
有部主张,五位七十五法的体性三世恒常,因果业力的规律亘古不变,这些实有真理是阿毗达磨宗义的“金轮之基”,如同金轮承载妙高山,令其稳不可摧;宗义依实有真理而建立,自然具备“不被异说破、不被烦恼摇”的坚固特质。
诸大论师之所以能“不倾动”,正是因为他们深悟实有真理、彻解宗义精髓,将阿毗达磨的义理内化为自身的正见与修行,外能以辩才破斥异说,内能以定力降伏烦恼,如同妙高山扎根金轮,任风狂雨骤而巍然屹立。行者若不依阿毗达磨建立坚固宗义,便如同无基之山、无根之树,遇异说则动摇、遇烦恼则退转,难以坚守正法、传承圣教。
阿毗达磨的“显”,本质是通过论典系统梳理实有真理、确立宗义准则,令后世论师有明确的依止,令正法传承有坚固的依托,避免宗义流失、异说泛滥。
从修学维度而言,此句关联法相认知,令行者明了宗义的实有基础与坚固特质,建立对阿毗达磨的绝对信心;观行实践中,依坚固宗义为观照核心,不被虚妄邪见迷惑;断惑次第上,先破对宗义的疑惑,再断因疑惑而起的动摇烦恼;证果境界上,唯有坚守宗义,方能成为传承正法的论师,护持圣教不坠。
声闻乘依此论坚固宗义,破斥异说、传承正法;大乘依此论奠定宗义基础,广弘佛法、度化众生,二者皆以“宗义坚固”为传承前提。戒定慧三学中,此论的宗义辨析为慧学核心,持戒为守护宗义不被染污,修定为稳固宗义不被动摇,三者圆融方能令行者“宗义坚定、论师辈出、正法久住”,彰显有部“护宗护教”的传承特质。
有部宗义立实基,毗婆沙论镇法堤;妙高金轮风不撼,论师持法永不移。玄测法师《大毗婆沙论钞》文言注疏:“显阿毗达磨者,显其体之实、其义之坚、其用之广也。
体实者法体恒有,义坚者宗义无破,用广者护教利生。妙高山踞金轮,喻宗义依实有而立;猛风不能倾动,喻异说不能破、烦恼不能摇。论师不倾动者,依实义而住、依宗义而行,内无惑、外无扰也。尊者造论,令宗义昭彰、论师有依、正法久住。”
逐句解析:“显其体之实、其义之坚、其用之广也”将“显”的内涵细化为三重,“体实”直指有部核心宗义法体恒有,是宗义坚固的根本;“义坚”指宗义逻辑严密、不可破斥,能抵御一切异说;“用广”指宗义兼具护教与利生双重功用,既守护正法,又利益有情;“妙高山踞金轮,喻宗义依实有而立”明确比喻的核心关联,金轮的实有对应法体的实有,妙高山的坚固对应宗义的坚固;(。)
“猛风不能倾动,喻异说不能破、烦恼不能摇”细化“猛风”与“不倾动”的喻义,外障异说、内障烦恼皆不能动摇宗义;“论师不倾动者,依实义而住、依宗义而行,内无惑、外无扰也”阐明论师不倾动的根源,内依实义则无惑,外依宗义则无扰;“尊者造论,令宗义昭彰、论师有依、正法久住”总结造论的传承价值,令宗义清晰可依,论师有根本依托,正法得以长久流传。
义理解析:玄测法师此注疏从体、义、用三重维度深化“显阿毗达磨”的内涵,凸显宗义与实有真理的紧密关联,令修学者明了“宗义坚固源于法体实有”的核心逻辑。
修学案例:唐代僧人慧沼,籍贯淄川,为玄测法师弟子,早年修学中因遇“诸法空无”的异说,对有部“法体恒有”的宗义产生动摇,修行信心受挫,后得遇玄测法师此段注疏,反复研读“体实者法体恒有”的阐释,遂前往长安慈恩寺跟随窥基法师专精研习《大毗婆沙论》,深悟宗义的实有根基,三年后宗义坚定,面对异说能从容破斥,成为有部宗义的重要传承者,其事迹载于《宋高僧传》卷六。
玄测疏中明三体,宗义坚固实有基;慧沼悟后破疑网,毗婆沙义立心堤。表明研习对法论的诸位大师其信心坚定不移。恰如那座高耸的须弥山屹立于金质地轮之上,任凭狂风呼啸、冲击吹打,也无法使其有丝毫动摇。这句经文紧承上文,旨在彰显对法的至高地位以及传承此教法的诸位大师其坚定的心行。
深入探究经文义理,“复次”一词表明这是承上启下的转折点,佛陀或论主在讲经说法时,常用此词引入新的含义,显示教义层层递进的关系;“为显”意即为了彰显、为了说明;“对法”意指能够导向涅槃的教法,是佛陀教法中最究竟、最精细的部分,绝非简单言辞所能概括;(。)
“诸大论师”指代所有精通对法、通达佛法深奥义理的大德学者,如迦旃延尼子、世友、妙音、觉天等有部根本论师,以及后世传承此法的历代大德;“不倾动”意即不动摇、不退转,指其正见如山岳般稳固,不随外界境遇和异端说法而转移;“故”字表明这是结论的归纳,说明前述对法的殊胜,正依赖于诸位大师的坚定不移才得以彰显。
经文表层含义在于说明,对法的至高地位,需要依靠诸位大师的坚定不移才能显现,犹如妙高山屹立于金轮之上,即使遭遇一切狂风的冲击吹打,终究不能使其动摇,这是以宇宙中坚固之物为喻,形容论师心行的坚忍、正见的不可动摇。
对法作为对向涅槃的教法,其核心特质在于能够导向涅槃、能够抉择法义,不同于世俗教法随顺方便,而是直接指向诸法实相的究竟道理,因此传承此法的人必须具备坚定不移的品德,方能承担护持正法的重任。
经文的核心作用有二:一是确立对法的殊胜地位,表明此法非浅显易解,不具备深心坚毅的人不能得其真味;二是彰显诸位大师的品德,表明其心行如山、正见如石,不被一切异端说法动摇,为后学树立修学典范。
对法之名,深具义理,“对”意为面对、对向,也表示此法的殊胜超越一切世俗教法;“法”意为持自性者,即诸法各有其自性,不相杂乱;对法即能对向涅槃的教法,也能对治烦恼的教法,更能辨别法义的教法,三者合一,方能显出对法的真义。
《毗婆沙论》中常说对法是佛陀所说,或是佛陀弟子依佛陀所说而造,无论其起源如何,其核心都在于抉择法义、导归解脱,这与经文中所说不倾动的品德遥相呼应,只有不倾动的人,才能在法义抉择中不偏不倚、不随境遇转移。
诸位大师,不仅指某一位或某几位具体论师,而是泛指所有传承对法的大德,他们或者造论解释经典,或者弘法利益众生,或者破斥异端说法,或者护持正法,都以坚定不移的心行,担负起佛法传承的重任。
“不倾动”三字,虽简短而意义深远,不动摇者,在正见上不动摇,不被外道邪说所迷惑;在修持上不动摇,不被五欲八风所动摇;在愿力上不动摇,不因众生难度而退缩,这三不动摇,正是大乘菩萨的核心行持,也是声闻乘弟子成就圣果的根本保障。
经文以妙高山为喻,更增添深意,妙高山位于佛教宇宙观的中轴,位于一个小世界的中央,由金、银、琉璃、玻璃四宝所成,高出八万四千由旬,其周围有七重金山、七重香水海,层层围绕,其稳固程度可想而知。
金轮指大地之下最底层的轮圆,由纯金所成,能承受一切重量,故称为金轮,妙高山屹立于金轮之上,意为妙高山的稳固不仅因其自身高大坚固,更因其所依的金轮也不可动摇,二者相合,方能成就不可倾动之状。
一切猛风,指代世间一切暴风狂飙,乃至他方世界的极大风灾,摇鼓飘击者,摇者摇动,鼓者鼓荡,飘者飘扬,击者击打,四者皆为风的作用,形容风力的强劲,能摧折一切世间之物,然而即便如此猛烈的风,也不能使妙高山动摇分毫,这显示其坚固到了极点。
经文借此比喻,旨在说明诸位大师之于对法,犹如妙高山之于金轮,其根基深厚、心行坚固,即使一切外道异说、一切众生烦恼、一切时节变迁,都不能使其动摇半分,这种不倾动的品德,正是对法传承者必须具备的核心特质。
经文表层之义既明,当进一步深入其义理层面,探究此句所蕴含的有部核心宗义与修学究竟之道。对法的殊胜,不仅在于其文字的精密、义理的深邃,更在于其能建立正见、导归解脱,而此功能的实现,完全依赖于传承者的心行是否具备不倾动的品德。
有部宗义之中,最为根本的莫过于三世实有、法体恒有,即过去、现在、未来三世诸法,法体恒常存在,不是由因缘而生灭,这与大众部等主张现在有体、过去未来无体的说法截然不同。
经文所说的诸位大师不倾动,正是指有部论师于三世实有的根本宗义上坚定不移,不被其他部派的异说所动摇,这种不动摇的品德,源于其对诸法实相的深刻体悟,也源于其对对法法义的深信不疑。
妙高山的比喻,不仅形容论师心行的坚固,更隐喻有部宗义的稳固,犹如妙高山屹立金轮之上,虽然遭遇一切猛风而不倾动,有部的三世实有论也复如是,虽然遭到其他部派的质疑、经论的辩论,终究不动摇,这是因为其根基牢固、义理透彻,不是虚妄假说所能动摇的。
对法的对法特质,与有部的三世实有论互为表里,对法者,能对向涅槃的教法,而涅槃的证得,必须建立在对诸法实相的正确认知之上,如果诸法的体性虚妄无常、刹那生灭,则涅槃的证成也成虚设,唯有诸法体性恒有,方能建立因果不虚、修证不废的正见,因此有部建立三世实有论,实为对法对法特质的根本保障。
诸位大师不倾动的品德,也源于其对三世实有论的深信,如果动摇于此根本宗义,则一切法义辨析都成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因此历代有部论师,无论面对何种异说质疑,都坚守此根本宗义,不为所动,这种坚守,不是顽固不化,而是基于对诸法实相的体悟,基于地对对法法义的确信。
经文以妙高山屹立金轮上为喻,还暗含另一层义理,即对法的传承,必须建立于稳固的根基之上,此根基即是戒定慧三学,尤其是慧学的根本正见,若无正见为基,则一切修持都成盲修瞎练,纵然精进也难证果,犹如建筑必先筑基,地基不稳则建筑难成,对法的修学也复如是,必须先建立三世实有、法体恒有的根本正见,方能于法义辨析之中不偏不倚、不随境遇转移。
一切猛风摇鼓飘击的比喻,则形容修学过程中可能遭遇的种种障碍,或外道邪说的迷惑,或自身烦恼的扰乱,或时节因缘的变迁,或众生难度的挫折,这一切都如猛风般强劲,足以动摇凡夫的心行,然而若具备不倾动的品德,如妙高山屹立金轮上,则一切障碍都不能损其分毫,终能成就对法的殊胜功德。
对法的修学,不仅属于义理研习,更与观行实践、断惑证果紧密相连,论师不倾动的品德,不仅指其于义理辨析上坚定不移,更指其于观行实践、断惑证果上也坚定不移,纵然修学过程中遭遇种种障碍、种种考验,终能依对法法义的指引,破除见惑、断除思惑,证得圣果,趣向解脱,这才是真正的不倾动。
妙高山的比喻,还可引申至修学者的心行,修学者欲成就对法的殊胜功德,必须心行如妙高山般稳固,不为五欲八风所动,不为异说邪见所惑,方能于法义辨析之中得其真味,于观行实践之中得其受用,于断惑证果之中得其成就,这种心行的稳固,正是对法修学者必须具备的核心特质。
一切猛风,也可理解为世间一切动摇人心的力量,如名闻利养的诱惑、毁誉褒贬的影响、顺逆境界的变迁、生死轮回的逼迫,这一切都如猛风般强劲,足以动摇凡夫的心行,然而若修学者能如妙高山屹立金轮上,则一切动摇之力都不能损其分毫,终能安住于对法法义之中,成就不倾动的圣者品德。
经文义理之深,至此已渐显其要,然而欲究其极,还需结合祖师大德的注疏,从历史传承的脉络,探寻此句经文的真义。玄测法师于其《大毗婆沙论钞》中曾言,对法者,对法也,能对向涅槃,能对治烦恼,能对辨法义,此三者合一,方显其殊胜,而诸位大师不倾动者,正是因其具备此对法的品德,方能于一切异说之中坚守正见,不为所动。
法师云,三世实有者,谓过去现在未来诸法,体性恒有,不是虚假施设,此乃有部根本宗义,论师不倾动,首先应当于此根本宗义上不动摇,如果动摇于此,则一切法义都成虚妄,法师此言,直指有部宗义的核心,也与经文妙高山的比喻遥相呼应,三世实有如妙高山,屹立于金轮之上,虽然遭遇一切猛风而不倾动,这乃是法义的稳固,也是论师心行的稳固。
极太法师于其《大毗婆沙论钞》中对业力因果的阐释,也可印证经文的深义,法师云,业力不失者,谓善恶之业,法体恒存,待缘而熟,不是空不是断,此言与三世实有论互为表里,(。)
如果业力的法体不能恒存,则因果不虚之理难以成立,而论师不倾动的品德,也源于对此业力因果的深信,如果动摇于此,则一切修持都成虚设,法师此注,将经文的比喻与业力因果之理相结合,显示对法法义的连贯性与系统性,论师不倾动,不仅于义理辨析上不动摇,更于业力因果的正见上不动摇,这种不动摇,才是真正的不倾动。
本义法师于其《大毗婆沙论钞》中,对断惑证果次第的阐释,也可与经文相互印证,法师云,断惑者,先断见惑,次断思惑,见惑易断,思惑难除,皆依法相观照而破,(。)
此言虽未直接提及不倾动的品德,然而依法相观照而破惑,正是论师不倾动的具体体现,若无法相观照的工夫,则易被烦恼所动,难断见思二惑,而对法的法相体系,正是论师观照破惑的根本依据,法师此注,将经文的比喻与修学实践相结合,显示对法不仅义理研习,更与断惑证果紧密相连,论师不倾动的品德,最终必须落实于断惑证果的实践中,方成真实不虚。
融道法师于其《大毗婆沙论条简》中,对有部与异部的辨析,也可印证经文的深义,法师云,有部建立三世实有,破大众部现在有体过去未来无体之说,以法体恒有为本,不舍因果次第,(。)
此言直接指出有部与异部的核心争议,而论师不倾动,正是指于此根本争议上不为所动,坚守三世实有的宗义,破斥异部的虚妄说法,法师此注,将经文的比喻置于部派论争的背景中,显示论师不倾动的品德不仅个人心行的稳固,更是护持正法、破斥邪说的必要条件,如果论师于此根本宗义上动摇,则正法难立、邪说难破,众生解脱之路也将迷失。
连常法师于其《大毗婆沙论通览记》中,对论典整体结构的阐释,也可与经文相互呼应,法师云,毗婆沙论以四谛为纲,以法相为目,纲举目张,方明解脱之道,(。)
此言虽未直接提及不倾动的品德,然而四谛为纲、法相为目,正是论师不倾动的根本依据,若能纲举目张,则法义辨析方能清晰透彻,不为异说所惑,解脱之道方能明了无疑,法师此注,将经文的比喻置于论典整体架构之中,显示论师不倾动的品德不仅个人心行的稳固,更是依循论典法义体系的必然结果,若能依四谛为纲、以法相为目,则心行自然稳固,不为外界境遇所动。
祖师大德的注疏已显经文的深义,然而欲更生动具体地理解此句,还需引入有部的公案与论典因缘,以历史的实例,印证法义的真实。
有一公案,言古印度有部论师与经量部论师辩论法体是否恒有,经量部主张诸法刹那生灭、体性无常,过去未来的法体皆无,唯有现在的法体暂存,有部论师则建立三世实有、法体恒有的宗义,双方激烈辩论,经量部论师引经据典,言佛说诸行无常、是生灭法,故法体不能恒有,有部论师则言,诸行无常者,指诸行的相待因缘而生灭,不是指法体本身的无常,如果法体也无常,则因果不虚之理难以成立,前世所作之业,后世如何能感果,如果前世的法体已灭,则业力何依,后世的法体未生,则果报何所,(。)
辩论持续数日,经量部论师言辞锋利,令在场听众多有动摇,唯有有部论师心行稳固,言辞从容,不为对方气势所动,最终依三世实有之理,一一破斥经量部的论点,令对方无言以对,在场听众始知三世实有之理不是虚妄假说,而是因果不虚的根本保障,(。)
此公案正可印证经文所言诸位大师不倾动的品德,有部论师于根本宗义上坚定不移,不为异说所动,犹如妙高山屹立金轮上,虽然遭遇一切猛风而不倾动。
另有一公案,言某比丘依《大毗婆沙论》中观五蕴无常的义理,精进观行,断除见惑,证得须陀洹果,此比丘初修行时,常被外道邪说所惑,动摇于三世实有的宗义,心行不安,难以入定,后依有部大德的指引,研习《大毗婆沙论》,深入理解三世实有、法体恒有之理,方知因果不虚、修证不废皆赖此根本宗义,于是心行渐稳,于观行之中不为外境所动,终能破除见惑,证得初果,(。)
此公案虽非论师的事迹,然而也可印证不倾动的品德于修学实践中的重要,修学者若能如论师般心行稳固,不为异说所惑,则断惑证果可期,解脱之道可成。
历史修学案例之中,也可寻得印证此句经文的实例。唐代僧人依玄测《大毗婆沙论钞》辨析法义,破除修学疑惑,即是其中一例,此僧人初修学时,对三世实有的宗义存有疑问,以为过去未来的法体皆无,唯有现在的法体暂存,此种见地导致其对业力因果之理也生动摇,修学难以精进,后得玄测论疏的指引,方知三世实有之理不是虚妄假说,而是因果不虚的根本保障,于是心行渐稳,修学也日有进益,终能断除部分见惑,于法义辨析之中得其真味,(。)
此案例正可印证经文所言论师不倾动的品德对后学修学的启示,修学者若能如论师般坚守正见,不为异说所惑,则修学方能精进,断惑证果可期。
宋代法师以《大毗婆沙论》义理弘法,引导信众建立正见,也是其中一例,此法师于弘法过程中,常遇信众对三世实有的宗义提出疑问,或被外道邪说所惑,动摇于因果不虚的正见,法师则依《大毗婆沙论》的义理,一一为其辨析,详述三世实有之理不仅义理之辨,更是修证之基,若无此根本正见,则一切修持都成虚设,信众闻法后,多数能明其理、信其言,心行渐稳,修学也日有进益,(。)
此案例正可印证论师不倾动的品德于弘法利生中的重要,弘法者若能如论师般坚守正见,不为外境所动,则信众方能得其指引,建立正见,趣向解脱。
古印度有部论师依论义统一学派观点,避免义理分歧,也是其中一例,当时有部内部对三世实有的宗义也有不同见解,或主张体性恒有,或主张体性随缘生灭,义理分歧导致学派内部争论不休,影响正法的弘扬,后有一大德论师,依《大毗婆沙论》的义理,详述三世实有之理为有部根本宗义,不可动摇,一切异说皆非正解,于是学派内部逐渐统一观点,义理分歧得以消除,正法的弘扬也更为顺畅,(。)
此案例正可印证论师不倾动的品德于护持正法中的重要,护法者若能如论师般坚守根本宗义,不为异说所动,则正法方能得以延续,众生解脱之路方能得以开辟。
经文义理之深、祖师注疏之详、公案因缘之实、历史案例之真,都已显明此句经文的真义,然而欲究其极,还需对经文中涉及的佛学名相进行深度阐释,方能确保义理的精准理解。
对法一词,乃此句经文的核心名相,其定义、义理、修学意义都需详尽阐释,对法,意为对法,对者,对向、对治、对辨,法者,持自性者,即诸法各有其自性,不相杂乱,对法者,即能对向涅槃的教法,能对治烦恼的教法,能对辨法义的教法,此三者合一,方显对法的真义,(。)
玄测法师曾云,对法者,对法也,能对向涅槃,能对治烦恼,能对辨法义,此三者合一,方显其殊胜,法师此言,将对法的对法特质分为三个方面,一是对向涅槃,即此法的最终目的在于导归解脱,而非仅为义理辨析;二是对治烦恼,即此法的实际功用在于破除见思二惑,而非仅为学术研究;三是对辨法义,即此法的理论特质在于抉择诸法实相,而非仅为随缘方便,(。)
此三者合一,方显对法的殊胜地位,也与经文所说不倾动的品德遥相呼应,若能具备此对法的品德,则心行自然稳固,不为异说所动。
毗婆沙一词,也为此句经文的重要名相,其定义、义理、修学意义也需详尽阐释,毗婆沙,意为广解、详说,即对经文义理进行广泛解释、详细说明,玄测法师曾云,毗婆沙者,广解也,对对法的义理进行广泛解释,令后学能得其真味,(。)
法师此言,将毗婆沙的广解特质说得分明,毗婆沙论的核心价值,正在于其对对法义理的广泛解释,而非仅为简略概述,此种广解,不是冗长累赘,而是为了穷尽义理,令后学能明其理、信其言、行其道,若仅有简略概述,则义理难明,正见难立,修学也难精进,因此毗婆沙论的广解,实为对法修学的必要条件,也与经文所说不倾动的品德相互呼应,若能详尽理解对法的义理,则心行自然稳固,不为异说所动。
诸位大师一词,也为此句经文的核心名相,其定义、义理、修学意义也需详尽阐释,诸位大师者,指代所有精通对法、通达佛法深奥义理的大德,他们或者造论解释经典,或者弘法利益众生,或者破斥异说,或者护持正法,都以坚定不移的心行,担负起佛法传承的重任,(。)
本义法师曾云,诸位大师者,不仅指其通达义理,更指其心行稳固,不为异说所动,法师此言,将诸位大师的特质说得透彻,论师之大,不仅在其学识的渊博,更在其心行的稳固,若仅有学识而无心行的稳固,则易被异说所惑,难成正见,若心行稳固而学识不足,则难破邪说、难弘正法,唯有学识渊博、心行稳固,方为真正的大论师,这种大德,方能担负起对法传承的重任,也与经文所说不倾动的品德完全契合。
不倾动一词,也为此句经文的核心名相,其定义、义理、修学意义也需详尽阐释,不倾动者,意即不动摇、不退转,指其于正见之上如山岳般稳固,不随外境异说而转移,融道法师曾云,不倾动者,于正见上不动摇,于修持上不动摇,于愿力上不动摇,此三者合一,方显其德,(。)
法师此言,将不倾动的品德分为三个方面,一是于正见上不动摇,不为外道邪说所惑;二是于修持上不动摇,不为五欲八风所动;三是于愿力上不动摇,不为众生难度而退,此三者合一,方显不倾动的品德,也与经文妙高山的比喻遥相呼应,若能具备此三者的不动摇,则如妙高山屹立金轮上,虽然遭遇一切猛风而不倾动,这种品德,正是对法传承者必须具备的核心特质。
妙高山一词,也为此句经文的重要喻体,其定义、义理、修学意义也需详尽阐释,妙高山,乃佛教宇宙观的中轴,位于一个小世界的中央,由金、银、琉璃、玻璃四宝所成,高出八万四千由旬,其周围有七重金山、七重香水海,层层围绕,其稳固程度可想而知,连常法师曾云,妙高山者,世界的中心,稳固不可动摇,比喻正见的稳固,(。)
法师此言,将妙高山的喻意说得分明,妙高山的稳固,不仅因其自身的高大坚固,更因其所依的金轮也不可动摇,二者相合,方能成就不可倾动之状,正见的稳固也复如是,不仅因其理深透彻,更因其所依的戒定慧三学也不可动摇,二者相合,方能成就不倾动的品德,这种比喻,形象生动,令人易于理解不倾动的品德的真实内涵。
金轮一词,也为此句经文的重要喻体,其定义、义理、修学意义也需详尽阐释,金轮,指大地之下最底层的轮圆,由纯金所成,能承受一切重量,故称为金轮,连常法师曾云,金轮者,大地的根基,能承受一切重量,比喻戒定慧三学的稳固,(。)
法师此言,将金轮的喻意说得透彻,金轮的稳固,不仅因其材质的坚硬,更因其位置的关键,位于大地最底层,能承受一切重量,戒定慧三学的稳固也复如是,不仅因其修持的精进,更因其位置的根本,为一切修学的基础,能承受一切考验,这种比喻,将不倾动的品德与修学基础的关系说得明白,唯有戒定慧三学稳固,方能如妙高山屹立金轮上,不为一切猛风所动。
猛风一词,也为此句经文的重要喻体,其定义、义理、修学意义也需详尽阐释,猛风者,指代世间一切暴风狂飙,乃至他方世界的极大风灾,摇鼓飘击者,摇者摇动,鼓者鼓荡,飘者飘扬,击者击打,四者皆为风的作用,形容风力的强劲,极太法师曾云,猛风者,比喻一切动摇人心的力量,如五欲八风、异说邪见等,(。)
法师此言,将猛风的喻意说得分明,猛风的强劲,不仅指自然界的暴风,更指一切动摇人心的力量,五欲八风的诱惑、异说邪见的迷惑、顺逆境界的变迁、生死轮回的逼迫,这一切都如猛风般强劲,足以动摇凡夫的心行,唯有心行如妙高山般稳固,方能不为所动,这种比喻,将不倾动的品德与修学过程中可能遭遇的障碍说得生动,令人易于理解其艰难与重要。
经文名相既已阐释详明,义理也已深究其极,最后应当落脚于修学应用指引,说明如何将此句经文的有部义理运用于实际修学之中,指导修学者辨析法义、建立正见、观行断惑、趣向解脱。
对法的修学,首重法相研习,修学者应当如诸位大师般,对对法的义理进行深入研究,不可浅尝辄止、不可一知半解,只有深入研习,方能建立三世实有、法体恒有的根本正见,方能于法义辨析之中不偏不倚、不随境遇转移,此种研习,不仅属学术研究,更是建立正见的必要条件,若无此深入研习,则正见难立,修学也难精进,(。)
修学者可依玄测、极太、本义等大德的注疏,逐句解析论义,建立法相体系认知,先明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等基础概念,再深入五位七十五法、三世实有论等核心宗义,最后通达四谛十二因缘、业力因果等修学要义,此种次第研习,方能确保法相认知的准确、正见建立的稳固。
法相研习既成,应当进一步落实于观行实践,修学者应当依《大毗婆沙论》中观四谛、观五蕴的义理,每日固定时段观照身心,辨析法义,观五蕴无常,则能破除对身心的执着;观六处无我,则能破除对自我的执着;观四谛实相,则能破除对世间的执着,此种观行,不仅属静坐修持,更是落实正见的必要途径,若无此观行实践,则正见难成智慧,修学也难证果,(。)
修学者可依论中的观法指引,每日清晨或傍晚,固定时段静坐观照,先观五蕴的生灭,次观六处的空寂,终观四谛的实相,此种观行,日积月累,方能破除见思二惑,证得圣果,趣向解脱。
义理辨析也为修学的重要环节,修学者于修学过程中,难免遇到宗义疑问,此时应当对照玄测、极太等大德的注疏,结合论原文逐句拆解,明辨是非,不可人云亦云、不可随波逐流,唯有明辨是非,方能坚守正见、不为异说所惑,此种辨析,不仅属学术辩论,更是护持正见的必要手段,若无此义理辨析,则正见难稳,修学也难坚持,(。)
修学者遇有疑问时,应当先查阅大德注疏,次对照论典原文,终依正理抉择,此种辨析,方能确保义理的准确、正见的稳固,不为异说所惑,不为邪见所动。
断惑修心更为修学的核心,修学者应当依《大毗婆沙论》中的烦恼分类,逐步断除见惑、思惑,见惑者,迷于诸法实相之惑,需依正见破除;思惑者,迷于贪嗔痴等烦恼之惑,需依观行破除,见惑易断,思惑难除,都需依法相观照而破,此种断惑,不仅属理论认知,更是趣向解脱的必要途径,若无此断惑修心,则正见难成解脱,修学也难证果,(。)
修学者可依论中的烦恼分类,先辨何者为见惑、何者为思惑,次依正见破除见惑,终依观行破除思惑,此种断惑,日积月累,方能证得须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罗汉果,趣向究竟解脱。
注:
1.以易读易解为基准,对全文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分段。
2.把文章中的英文双引号,审阅后替换成了中文双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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