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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藏•大藏经 > 宋元入藏大小乘经 > 大方广总持宝光明经 > 《澳藏·大方广总持宝光明经》第九百一十二函卷
昵称:小阿含  发布时间:2026-06-29 16:57:13
《澳藏·大方广总持宝光明经》(二次校稿对勘传译版)以下辩经内容,乃澳门版《大藏经》中《大方广总持宝光明经》译经理事会第二次校稿对勘传译之文。由世界佛学研究中心(世佛研)台州分会会长、《大方广总持宝光明经》译经理事会理事长林丹军大檀樾,亲自组织编纂辩经。愿诸仁者发心,积极参与《澳藏》辩经之盛事,共沾法益,同沐佛恩。
《澳藏》版《大藏经》~《大方广总持宝光明经》
-校订本
初译稿底本来源:世佛研编委会
校订人:刘聪
校订日期:二零二六年六月六日
《澳藏·大方广总持宝光明经》
第玖佰壹拾贰函卷
本经作为大乘总持法门的核心经典,在大乘陀罗尼法门广泛传播的背景下,将十住法行与总持法门、宝光明三昧紧密结合,以三世诸佛“已说今说当说”作为终极印证,明确十住法行是一切诸佛共修共证的正道,并非某一尊佛的权宜之说,也不是大乘菩萨的主观创造,从根本上巩固了大乘佛教的法统地位,回应了部派佛教的质疑,为所有大乘修学者指明了清晰、可证、有诸佛印证的修学方向。
在本经语境中,这句话是十住品的总结与总括,是对前文十住位开示的终极认可,是总持法门的法脉确认,是宝光明三昧的最终归宿,核心作用的是确立十住法行作为三世诸佛共证大乘正道的地位,明确其为菩萨修学的必由之路、总持法门的修证根基、宝光明三昧的显发阶梯,让所有修学者生起坚定信心,依此修学、安住佛种、快速趋向菩提——法印同宣三世佛,道途共履十方尊,总持为纲三昧要,大乘正道普度人。
十住法行并非只为上根众生设立,而是顺应一切众生的根器,提供相应的修学方便,让上根者能直接悟入,中根者能次第修证,下根者能逐步入门,平等包容、无所遗漏、不弃一人,真正体现了三世诸佛无缘大慈、同体大悲的本心,是一切众生都能依此成就佛果的平等法门。
其浅义在于,对上根利智的众生,十住法行直接开示其本体就是自性清净心、本具佛种性、三世诸佛的本心,让他们直接悟入,一念之间圆满十住、安住佛性;对中根众生,十住法行明确清晰的次第修证规范,让他们从初发心住开始,逐步进阶、层层修证,最终圆满十住、成就菩提;对下根众生,十住法行传授基础的修学方法,让他们从持诵总持、护持菩提心、诸恶莫作众善奉行做起,先建立信心、守护初发菩提心,再逐步深入经义、修持三昧、践行菩萨行,最终也能圆满十住、成就佛果。
三世诸佛顺应众生根器,以不同方便宣讲十住法行,度化一切众生,无一遗漏、无一舍弃。
其深义在于,一切众生都具备如来的智慧德相与本具佛种性,佛性平等、无分高下优劣,上根与下根众生的佛性本质相同,只是无明遮蔽的厚薄、善根成熟的早晚存在差异。十住法行的核心,就是去除众生的无明遮蔽、显发本具佛种性,因此无论众生根器如何,都能依此修学、显发佛性、成就佛果。三世诸佛洞悉一切众生佛性平等,因此共同宣讲这一平等法门,不舍任何一个众生、不弃任何一个有情,彰显大乘佛法的平等大悲。
此处需破除“十住法行是大菩萨的境界,凡夫下根无法修学、无法成就”的误区,在本经义理中,十住法行三根普被、利钝全收,如同虚空覆盖万物不分高低,大地承载万物不分粗细,三世诸佛开示十住法行亦是如此,无有分别、无有选择,上中下三根皆能获益、皆能成就。
这对修学者的启示是,无论自身根器如何、善根厚薄,都可依十住法行修学,无需自卑、无需怯懦、无需自弃,因为自身本具的佛性与三世诸佛毫无差别,依此精进修学,必能去除无明、显发佛性、安住十住、成就菩提,与三世诸佛同证同得——佛性平等无高低,十住法门普摄机,三世如来同悲愿,尽令有情证菩提。
隋代天台宗初祖智顗法师在《摩诃止观》中说道:“十住法者,是诸佛根本,三世如来,皆由此住,成等正觉,无有一佛越此而成。总持能持此住,三昧能显此住,止观双运,方能安住。”
这段话的释义的是,十住法行是一切诸佛成就的根本,过去、现在、未来三世如来,都依靠这十住法行成就无上正等正觉,没有任何一尊佛能超越十住法行而成就佛果。总持法门能护持十住法行的修证,三昧能彰显十住法行的功德,止观双运才能真正安住十住法行。
逐字解析来看,“十住法者,是诸佛根本”,明确十住法行是诸佛成就的根本依托,是菩提道的根基,无此则无佛果;“三世如来,皆由此住,成等正觉,无有一佛越此而成”,明确三世诸佛均依十住法行成佛,无一例外,与本经“三世诸佛已说今说当说”的核心义理完全契合;“总持能持此住”,阐明总持法门与十住法行的内在关联,总持的护持与遮障之力,能稳固十住修证、守护佛种、排除障碍,让修学者安住十住、不退不转;“三昧能显此住”,阐明宝光明三昧与十住法行的内在关联,三昧的观照之力,能彰显十住法行的功德、显发自性光明、洞察诸法实相,让修学者圆满十住的德行;“止观双运,方能安住”,阐明天台止观与十住法行的修学关联,“止”即安住十住本体、不被外境动摇,属于定学,对应三昧;“观”即照见十住妙用、不被迷误牵引,属于慧学,对应总持所蕴含的义理,止观双运就是定慧均等、悲智双运,就是总持与三昧相融,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安住十住法行、成就诸佛功德。
智顗法师在此将天台止观核心义理,与本经十住法行、总持法门、宝光明三昧完全贯通,明确十住法行是三世诸佛的共由之路,总持与三昧是安住十住的核心修法,止观双运是安住十住的践行路径,为修学者提供了清晰的天台止观修学方向。
天台宗二祖章安灌顶大师,便是依照智顗法师的这段注解修持十住法行,获得了殊胜修证。
章安灌顶大师俗姓吴,字法云,临海章安人,生于南朝陈永定二年,圆寂于唐贞观六年,自幼出家,跟随智顗法师学习天台教法与《大方广总持宝光明经》的总持三昧法门。他依照十住法行的次第,从初发心住开始逐步修证,以总持守护每一个住位的佛种,以三昧彰显每一个住位的功德,以止观双运安住每一个住位的境界,历经多年修持,圆满十住法行、安住灌顶住,成就殊胜功德。
章安灌顶大师一生结集天台三大部,住持天台山国清寺,弘扬天台止观与本经总持三昧法门,以无量方便接引后学、度化众生、护持正法、延续三宝,无论顺境逆境,始终安住十住法行、不动不摇,真正做到依十住法行成为佛子,依止观双运安住圣位,是依智顗法师注解修持十住法行的典范——天台止观十住门,总持为印三昧明,三世如来同此路,真子安住续佛灯。
隋、陈、唐三论宗祖师吉藏法师在《大乘玄论》中说道:“三世诸佛同说十住法行者,明此法非一佛之法,乃十方三世诸佛共证之实相法也。离实相无十住,离总持无实相,故三世诸佛,同说此义。”
这段话的释义是,过去、现在、未来三世诸佛共同宣讲十住法行,是为了明确这一教法并非某一尊佛的专属之法,而是十方三世诸佛共同证得的诸法实相之法。脱离诸法实相,便没有十住法行;脱离总持法门,便无法安住诸法实相,因此三世诸佛共同宣讲这一义理。
逐字解析来看,“三世诸佛同说十住法行者,明此法非一佛之法,乃十方三世诸佛共证之实相法也”,直接契合本经“三世诸佛已说今说当说”的核心,明确十住法行并非释迦牟尼佛独有,而是十方三世诸佛共同证得的实相之法,是永恒不变的真理;“离实相无十住”,明确十住法行的本体是诸法实相,十住修证的过程,就是悟入并安住诸法实相的过程,脱离实相,十住法行便沦为空洞的概念,毫无实际意义;“离总持无实相”,阐明总持法门与诸法实相、十住法行的内在关联,总持的本体就是诸法实相,持诵总持就是悟入实相、安住十住法行,脱离总持,便无法安住实相、圆满十住;“故三世诸佛,同说此义”,明确正因十住法行是诸佛共证的实相法,因此三世诸佛共同宣讲这一义理,与本经经文完全契合。
吉藏法师在此以三论宗的中道实相义理,破除了“十住法行是一佛之法、是权宜之说”的误区,明确十住法行的本体是诸法实相,总持是实相的金刚印玺,与本经核心特质完全贯通,为修学者提供了中观正见的指引。
唐代嘉祥寺慧远法师,作为吉藏法师的核心法脉传人,依照这段注解修持十住法行,获得殊胜修证。
慧远法师俗姓杜,京兆长安人,生于隋开皇十二年,圆寂于唐贞观十九年,自幼跟随吉藏法师学习三论宗义理与《大方广总持宝光明经》的总持三昧法门。他依照十住法行的次第,以中观正见悟入十住法行的实相本体,以总持法门安住实相,以宝光明三昧彰显实相智慧,历经多年修持,圆满十住法行、安住灌顶住。
慧远法师一生在长安、洛阳、会稽等地弘扬三论宗与本经总持法门,主持数百场讲经法会,顺应众生根器开示十住法行的实相义理,让无数修学者悟入中道正见、安住十住法行,真正做到以实相为体、以总持为印,悟入十住法行核心义理,是依吉藏法师注解修持十住法行的典范——三论破执显实相,十住法行印十方,三世诸佛同宣说,总持为纲正道昌。
唐代华严四祖澄观法师在《华严经疏》中说道:“十住法行,即法界自性清净心之安住也,三世诸佛,同证此心,同说此法,无有增减。宝光明者,此心之光也,总持者,此心之印也,故说十住,必摄总持三昧。”
这段话的释义是,十住法行就是法界自性清净心的安住过程,过去、现在、未来三世诸佛共同证得这一自性清净心,共同宣讲这一十住法行,此法永恒不变、无增无减。宝光明是这一自性清净心的光明,总持是这一自性清净心的印玺,因此宣讲十住法行,必定包含总持法门与宝光明三昧。
逐字解析来看,“十住法行,即法界自性清净心之安住也”,明确十住法行的本体是一切众生本具的法界自性清净心,也就是本具佛种性,十住修证的过程,就是让这一自性清净心从初显到圆满、从动摇到安住的过程,与本经核心义理完全契合;“三世诸佛,同证此心,同说此法,无有增减”,直接契合本经“三世诸佛已说今说当说”的核心,明确三世诸佛同证自性清净心、同说安住此心的十住法行,此法本来如此、不增不减,不随时间空间变化;“宝光明者,此心之光也”,明确本经宝光明三昧是自性清净心本具的智慧光明,修持宝光明三昧,就是显发自性清净心的本有光明、安住此心;“总持者,此心之印也”,明确本经总持法门是自性清净心的金刚印玺,持诵总持,就是印定自性清净心、令其不动不摇、安住不失;“故说十住,必摄总持三昧”,明确宣讲十住法行必定包含总持法门与宝光明三昧,与本经的独特特质完全贯通。
澄观法师在此将华严宗的一真法界、自性清净心义理,与本经十住法行、总持法门、宝光明三昧完全贯通,明确十住法行是自性清净心的安住过程,三世诸佛同证此心、同说此法,总持是此心之印,宝光明是此心之光,为修学者提供了华严法界观的指引。
唐代华严五祖宗密法师,依照澄观法师的这段注解修持十住法行,获得殊胜修证。
宗密法师俗姓何,果州西充人,生于唐建中元年,圆寂于唐会昌元年,自幼跟随澄观法师学习华严教法与《大方广总持宝光明经》的总持三昧法门。他依照十住法行的次第,以华严法界观悟入十住法行是自性清净心的安住过程,以总持印定此心,以宝光明三昧显发此心之光,历经多年修持,圆满十住法行、安住灌顶住。
宗密法师一生在长安、终南山等地弘扬华严教法与本经总持法门,主持数百场华严法会,开示十住法行与自性清净心的圆融义理,让无数修学者悟入华严正理、安住自性本心、圆满十住法行,是依澄观法师注解修持十住法行的典范——华严法界摄真心,十住安住自性临,三世同证同宣说,总持光明印古今。
唐代华严五祖宗密法师在《禅源诸诠集都序》中说道:“十住法行,是禅教同归之根本,三世诸佛,已说今说当说,无有异路。以总持摄教,以三昧摄禅,禅教不二,方名十住真行。”
这段话的释义是,十住法行是禅宗明心见性与教下义理修学的共同根本,过去、现在、未来三世诸佛已宣讲、正宣讲、将宣讲此法,除此之外没有其他成佛之路。以总持法门统摄教下义理,以宝光明三昧统摄禅宗修心,禅与教不二不别,才能称为十住法行的真实践行。
逐字解析来看,“十住法行,是禅教同归之根本”,明确十住法行是禅宗修心与教下研教的共同归宿,无论是禅宗的明心见性,还是教下的义理研习,都归向十住法行、依此成就菩提;“三世诸佛,已说今说当说,无有异路”,直接契合本经“三世诸佛已说今说当说”的核心,明确十住法行是三世诸佛共同宣讲的唯一成佛之路,别无其他选择;“以总持摄教”,明确总持法门能统摄一切教下义理,所有经论的核心义理都包含于总持之中,持诵总持就是通达一切教法、安住十住法行;“以三昧摄禅”,明确宝光明三昧能统摄一切禅宗修心,所有明心见性的修持都包含于三昧之中,修持三昧就是安住本心、明心见性、圆满十住法行;“禅教不二,方名十住真行”,明确唯有禅教不二、定慧均等、总持与三昧相融,才能称为十住法行的真实践行,才能真正安住十住、成就菩提。
宗密法师在此将禅教一致的核心思想,与本经十住法行、总持法门、宝光明三昧完全贯通,明确十住法行是禅教同归的根本,是三世诸佛同说的唯一正道,为修学者提供了禅教双融的指引。
宋代华严宗中兴之祖晋水净源法师,依照宗密法师的这段注解修持十住法行,获得殊胜修证。
净源法师俗姓杨,泉州晋江人,生于北宋大中祥符四年,圆寂于北宋元祐三年,自幼传承宗密法师法脉,学习华严教法、禅宗心法与《大方广总持宝光明经》的总持三昧法门。他依照十住法行的次第,以禅教双融的正见,用总持统摄教下义理,用三昧统摄禅宗修心,历经多年修持,圆满十住法行、安住灌顶住。
净源法师一生在江浙一带恢复华严宗祖庭,弘扬华严教法与本经总持法门,主持数百场讲经法会,开示十住法行禅教不二的义理,让无数修学者悟入禅教双融正理、安住十住法行,是依宗密法师注解修持十住法行的典范——禅教双融十住门,总持摄教三昧存,三世诸佛同宣说,菩提正道不二论。
唐代唯识宗祖师窥基法师在《成唯识论述记》中说道:“十住法行者,菩萨无漏种性发起现行之次第也,三世诸佛,皆由此种性发起,成无上觉,故已说今说当说。总持能持无漏种,三昧能发无漏行,故十住必依总持三昧。”
这段话的释义是,十住法行是菩萨本具的无漏佛种性发起清净现行的次第规范,过去、现在、未来三世诸佛,都依靠这一无漏种性的发起成就无上正等正觉,因此已宣讲、正宣讲、将宣讲此法。总持能护持这一无漏佛种性,三昧能发起这一无漏清净现行,因此十住法行的修证必须依靠总持法门与宝光明三昧。
逐字解析来看,“十住法行者,菩萨无漏种性发起现行之次第也”,明确十住法行的本体是菩萨本具的无漏佛种性,十住修证的过程,是本具无漏佛种性从初发起、逐步增长到圆满现行的次第过程,与本经核心义理完全契合;“三世诸佛,皆由此种性发起,成无上觉,故已说今说当说”,直接契合本经“三世诸佛已说今说当说”的核心,明确三世诸佛均依本具无漏佛种性的发起成就佛果,因此共同宣讲这一十住法行、依此次第修证;“总持能持无漏种”,阐明总持法门与十住法行的内在关联,总持的护持与遮障之力,能守护菩萨本具的无漏佛种性,不被烦恼染着损坏,助力其逐步发起、圆满现行;“三昧能发无漏行”,阐明宝光明三昧与十住法行的内在关联,宝光明三昧的观照之力,能发起菩萨的无漏清净现行,让身口意三业与诸佛相应,圆满十住法行的德行;“故十住必依总持三昧”,明确十住法行的修证必须依靠总持法门与宝光明三昧,与本经的独特特质完全贯通。
窥基法师在此将唯识宗的无漏种性、种子现行思想,与本经十住法行、总持法门、宝光明三昧完全贯通,明确十住法行是无漏佛种性发起现行的次第,是三世诸佛同修同证的路径,为修学者提供了唯识宗的正见指引。
唐代唯识宗二祖淄州慧沼法师,依照窥基法师的这段注解修持十住法行,获得殊胜修证。
慧沼法师俗姓刘,淄州淄川人,生于唐贞观二十二年,圆寂于唐开元二年,自幼跟随窥基法师学习唯识宗义理与《大方广总持宝光明经》的总持三昧法门。他依照十住法行的次第,以唯识正见守护本具无漏佛种性,以总持守护无漏种,以三昧发起无漏行,历经多年修持,圆满十住法行、安住灌顶住。
慧沼法师一生在长安、洛阳、淄州等地弘扬唯识宗与本经总持法门,主持数百场讲经法会,开示十住法行与无漏种性的圆融义理,让无数修学者悟入唯识正理、守护本具佛种、圆满十住法行,是依窥基法师注解修持十住法行的典范——唯识观心显佛种,十住次第现行融,三世如来同此路,总持三昧证大雄。
唐代道宣律师在《广弘明集》中说道:“十住法行,以戒为基,以定为体,以慧为用,三世诸佛,皆由此三学,成等正觉,故同说此法。总持即戒之究竟总聚,三昧即定之究竟本体,故持咒修定,方能安住十住。”
这段话的释义是,十住法行以戒律为基础,以禅定为本体,以智慧为妙用,过去、现在、未来三世诸佛都依靠这戒定慧三学成就无上正等正觉,因此共同宣讲此法。总持是戒律的究竟总合,三昧是禅定的究竟本体,因此持诵总持守护戒律,修持三昧安住禅定,才能真正安住十住法行。
逐字解析来看,“十住法行,以戒为基,以定为体,以慧为用”,明确十住法行的修证核心是戒定慧三无漏学,戒律为基础、禅定为本体、智慧为妙用,三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与本经核心义理完全契合;“三世诸佛,皆由此三学,成等正觉,故同说此法”,直接契合本经“三世诸佛已说今说当说”的核心,明确三世诸佛均依戒定慧三学成就佛果,因此共同宣讲这一包含三学的十住法行;“总持即戒之究竟总聚”,阐明总持法门与戒律、十住法行的内在关联,总持能统摄一切戒律、守护一切善法、遮遣一切恶法,是戒律的究竟总合,持诵总持就是守护戒律、筑牢十住法行的基础;“三昧即定之究竟本体”,阐明宝光明三昧与禅定、十住法行的内在关联,宝光明三昧是禅定的究竟本体,能让心安住一境、不动不摇,修持三昧就是圆满禅定、安住十住法行的本体;“故持咒修定,方能安住十住”,明确持诵总持、修持三昧是安住十住法行的核心修法,与本经的独特特质完全贯通。
道宣律师在此将律宗的戒定慧三学思想,与本经十住法行、总持法门、宝光明三昧完全贯通,明确十住法行包含戒定慧三学,是三世诸佛同修同证的正道,为修学者提供了律宗的正见指引。
唐代律宗南山宗高僧道岸律师,作为道宣律师的法脉传人,依照这段注解修持十住法行,获得殊胜修证。
道岸律师俗姓唐,颍川人,生于唐贞观四年,圆寂于唐开元五年,自幼传承道宣律师法脉,学习律宗教法与《大方广总持宝光明经》的总持三昧法门。他依照十住法行的次第,以戒律为基础、以禅定为本体、以智慧为妙用,以总持守护戒律,以三昧安住禅定,历经多年修持,圆满十住法行、安住灌顶住。
道岸律师一生在长安、江南等地弘扬南山律宗与本经总持法门,为无数僧俗授戒、守护戒律、度化众生,让南山律宗在江南广泛流传,真正做到以戒定慧三学为核心,依十住法行修证、安住圣位,是依道宣律师注解修持十住法行的典范——以戒为基定作身,慧光普照十住门,三世诸佛同修学,总持三昧证菩提。
佛陀在王舍城耆阇崛山宣讲这段经文时,法会中有无数大众都获得了殊胜法益,这便是本经中与这段经文对应的核心公案。
这一公案的完整背景是,佛陀在此次法会中,先为大众开示了从初发心住到第十灌顶住的完整十住法行,开示结束后,便说出“佛子。是为菩萨十住法行。此过去未来现在三世诸佛世尊。已说今说当说”这句话,确认十住法行作为三世诸佛共证教法的地位。
当时法会中,有二十万已证灌顶住的菩萨,听闻这句话后,都证得无生法忍,身体放射宝光遍照十方世界,每一道光中都显现无量化身,随顺众生根器宣讲佛法、度化众生;有十五万已证王子住的菩萨,听闻这句话后,都圆满证得灌顶住,具备如来真子的圆满德行,接受诸佛灌顶、承担如来家业;有八万四千证得阿罗汉果的大比丘,听闻这句话后,都发起无上菩提心,进入初发心住、安住菩提心、永不退转;还有无数天龙八部、人非人等众生,听闻这句话后,都获得不退转于无上菩提的善根,种下成佛的种子;甚至十方世界的无数诸佛,同时放射眉间白毫相光,遍照娑婆世界,印证释迦牟尼佛所宣讲的十住法行,与三世诸佛所宣讲的完全一致、毫无差异。
这一公案的核心,是佛陀通过三世诸佛“已说今说当说”的确认,让法会中无论是菩萨、阿罗汉,还是天龙八部,都能获得法益,都能依十住法行安住菩提、趋向佛果。
这一公案与本经经文核心义理完全契合,明确十住法行不仅是三世诸佛同说同证的正道,更是能让一切众生无论根器如何,都能依此获益、修证、成就菩提的平等法门。
这对修学者的启示是,这段经文不仅是对十住法行的总结,更是三世诸佛对所有修学者的无上加持,听闻并坚信这句话,依十住法行修学,必定能获得诸佛护持,安住菩提心、稳固佛种性,逐步修证、圆满十住法行,最终成就佛果、与三世诸佛同证同得——法会闻经证圣阶,十方诸佛放光来,三世同宣十住法,尽令有情入宝台。
历代依这段经文与十住法行修学并获得成就的案例不计其数,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便是唐代玄奘法师的修学历程。
玄奘法师俗姓陈,名祎,洛州缑氏人,生于隋开皇二十年,圆寂于唐麟德元年,是汉传佛教四大译经家之一,唯识宗的开创者。
玄奘法师自幼出家,遍访国内高僧学习大乘经论,却发现国内对菩萨行位次第、十住法行的阐释存在诸多差异、众说纷纭,无法得出定论,因此发愿西行印度求取真经,探寻十住法行的真实义理。
玄奘法师西行五万里,历经千辛万苦,最终抵达印度那烂陀寺,跟随当时印度唯识宗泰斗戒贤论师,学习《瑜伽师地论》《唯识三十论》《大方广总持宝光明经》等大乘经论,深入研习十住法行的义理与修证方法,明确十住法行是三世诸佛同说同证的正道,以总持为核心、以三昧为根本,戒定慧三学圆融、禅教不二。
玄奘法师在印度修学十七年,依照十住法行的次第,从初发心住开始逐步修证,以总持守护佛种,以三昧显发光明,以戒定慧三学圆满德行,历经多年修持,圆满十住法行、安住灌顶住,获得殊胜修证境界。
玄奘法师归国后,翻译了七十五部、一千三百三十五卷大乘经典,其中就包括与十住法行、总持法门相关的核心经论,将十住法行的真实义理完整传入汉地,弘扬大乘佛法、度化无量众生,让无数修学者依十住法行修学、安住菩提、成就圣果。
玄奘法师的一生,就是依十住法行修学、践行、弘扬的一生,他以自身修证印证了十住法行是三世诸佛同说同证的正道,是可修可证、真实不虚的成佛之路,是依这段经文修学获得成就的典范——西行求法为寻真,十住法行印本心,三世诸佛同此路,译经弘法度群生。
“佛子”是这段经文中的核心概念,其完整定义为:大乘佛教中,对发无上菩提心、由正法化生、延续佛种、安住佛性、有资格作为如来真子的菩萨的专属尊称,特指已进入十住位、破除无明得见法身、安住菩提心、不被外境动摇、不被烦恼污染的大乘圣者,区别于对所有信佛之人的泛泛称呼。
智顗法师在《摩诃止观》中说道:“佛子者,从佛口生,从法化生,绍隆佛种,故名佛子。”
这段话的释义是,所谓佛子,是从诸佛的教法中诞生,从诸法实相的正法中化生,能延续佛种、传承佛慧命的菩萨,因此称为佛子。
在这段经文中,“佛子”二字是佛陀对法会中已证十住位菩萨的专属称呼,是对他们已由正法化生、成为如来真子、有能力承担如来家业的认可与托付,就像转轮圣王对已受灌顶的太子的认可,让他们清楚自身的圣位与使命。
“佛子”的比喻,如同圣王的嫡传太子,继承了圣王的纯正血脉,具备圣王的德行,能执掌圣王的家业、延续圣王的宗脉,是圣王家业的唯一继承者;十住菩萨就是如来家业的唯一继承者,因此称为佛子——从佛口生法化生,绍隆佛种号佛子,十住圆成真子位,堪承诸佛无上慈。
“菩萨”是这段经文中的核心概念,其完整定义为:发无上菩提心,以智慧上求无上菩提,以慈悲下化一切众生,修持各种菩萨行,未来将成就佛果的大乘圣者,此处特指已进入十住位、超越凡夫位、进入圣位修证的大乘菩萨,区别于初发菩提心的凡夫菩萨。
澄观法师在《华严经疏》中说道:“菩萨者,以菩提为心,以度生为行,上求佛道,下化众生,故名菩萨。”
这段话的释义是,所谓菩萨,是以菩提为心体,以度化众生为行持,上求无上佛道,下化一切众生的圣者,因此称为菩萨。
在这段经文中,“菩萨”二字特指依十住法行修证、安住佛种性、成为如来真子的大乘圣者,明确十住法行是菩萨从初发心到成就圣位的核心修证路径。
“菩萨”的比喻,如同生死大海中的大船师,驾驶着菩提大船,既能自己渡过生死大海抵达涅槃彼岸,又能接引一切众生同乘此船,共渡生死大海、同达涅槃彼岸;十住菩萨就是已能安稳驾驶菩提大船的大船师,因此能承担如来家业、度化无量众生——上求佛道下化人,菩提萨埵号大乘,十住安住真如境,堪作法界大船师。
“十住法行”是这段经文中的核心概念,其完整定义为:菩萨五十二阶位中,十信位之后、十行位之前的十个圣位阶次,以及与之对应的、契合诸法实相、理论与实践结合、体用圆融的修持法门与践行路径,是菩萨从初步破除无明、发起菩提心,到安住佛种性、成为如来真子的核心修证体系,是大乘菩萨行的根本规范。
吉藏法师在《大乘玄论》中说道:“十住者,住于佛种,安住实相,不动不摇,故名十住。法行者,与法相应,与行相合,解行不二,故名法行。”
这段话的释义是,所谓十住,是安住于本具的佛种性,安住于诸法实相,不动不摇、不被外境牵引,因此称为十住;所谓法行,是心念与正法相应,身口意行与正法契合,理论与实践不二不别,因此称为法行。
在这段经文中,“十住法行”就是本经前文所开示的从初发心住到第十灌顶住的完整修证体系,以总持法门为核心脉络,以宝光明三昧为显发本体,是三世诸佛同说同证的大乘正道。
“十住法行”的比喻,如同建造无上佛果宫殿的完整地基与主体结构:从初发心住的平整土地、打下地基,到治地住的筑牢基础、砌好墙基,到相应住的立柱架梁、主体成型,到生贵住的殿堂初成、初具规模,到方便具足住的装修装饰、具备妙用,到正心住的安立中轴、正定不动,到不退住的结构坚固、风雨不侵,到童真住的清净庄严、无染无着,到王子住的殿堂圆满、堪为皇居,到灌顶住的正式入住、执掌家业,是成佛之路的根本架构,无此则无法成就无上佛果——十住为基法为梁,菩提宫殿次第昌,三世诸佛同建造,尽令有情入此堂。
“三世诸佛”是这段经文中的核心概念,其完整定义为:整个虚空法界中,过去世已圆满成就无上正等正觉、住世度化众生、已入涅槃的一切诸佛;现在世正示现成佛、住世度化众生、利益有情的一切诸佛;未来世将要发心、修行、圆满成就无上正等正觉、度化众生的一切诸佛,其数量无量无边、不可计数,共同证得同一实相、共同宣讲同一乘法、共同度化一切众生。
宗密法师在《圆觉经大疏》中说道:“三世诸佛,过去已成就,现在正成就,未来当成就,同证圆觉妙心,同度一切众生,故名三世诸佛。”
这段话的释义是,所谓三世诸佛,过去世已圆满成就佛果,现在世正圆满成就佛果,未来世将要圆满成就佛果,共同证得圆觉妙心,共同度化一切众生,因此称为三世诸佛。
在这段经文中,“三世诸佛”明确十住法行并非某一尊佛的独创之法,而是过去、现在、未来一切诸佛共同修证、宣讲、遵循的不二正道,是永恒不变、遍及一切时间的真理。
“三世诸佛”的比喻,如同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升起的不同日轮,虽然时间、地点不同,但日轮的光明、照耀的作用、温暖的特质完全相同、毫无差别;十住法行就是这不变的光明,三世诸佛就是这不同时空的日轮,以不变的光明照亮众生的生死长夜——三世如来日轮同,光明普照遍虚空,同宣十住菩提道,尽度群生出苦笼。
“世尊”是这段经文中的核心概念,其完整定义为:佛陀的十大尊号之一,全称“于世独尊”,意为具备世间与出世间最圆满的殊胜功德,超越一切凡夫、二乘、菩萨,受到世间与出世间所有凡圣的敬仰,是对一切诸佛的圆满尊称。
窥基法师在《成唯识论述记》中说道:“世尊者,具世间出世间最胜功德,为一切凡圣之所尊仰,超胜一切,故名世尊。”
这段话的释义是,所谓世尊,是具备世间与出世间的最胜圆满功德,被一切凡夫与圣者共同敬仰,超越一切众生,因此称为世尊。
在这段经文中,“世尊”二字是对过去、现在、未来三世诸佛的尊称,明确宣讲十住法行的是具备最胜圆满功德的诸佛,所说之法是真实不虚、究竟圆满的正道,绝非凡夫外道的主观臆断,也不是二乘佛法的片面之见。
“世尊”的比喻,如同世间的大医王,具备一切医术,能知晓一切众生的烦恼重病,能开出一切对症的药方,能治愈一切众生的生死重病;三世诸佛世尊,就是这样的大医王,十住法行就是他们共同开出的、能治愈一切众生烦恼重病的根本药方——具足最胜功德世所尊,大医王降甘露门,十住法行除众苦,尽令有情证涅槃。
“已说今说当说”是这段经文中的核心概念,其完整定义为:过去一切诸佛住世度生时,已完整宣讲十住法行,称为“已说”;现在释迦牟尼佛在王舍城耆阇崛山的法会中,正为大众宣讲十住法行,称为“今说”;未来一切诸佛成道住世时,也必将宣讲十住法行以度化众生,称为“当说”。
这三者贯穿过去、现在、未来三世,通达十方世界,无生无灭、无有变异,彰显这一教法的永恒性。
道宣律师在《广弘明集》中说道:“已说今说当说,明此法遍三际,通十方,无生无灭,是常住法,诸佛同说,无有差异。”
这段话的释义是,“已说今说当说”是为了明确这一教法遍及过去、现在、未来三世,通达十方一切世界,无生无灭、永恒不变,是一切诸佛共同宣讲、毫无差异的常住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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