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昵称:小阿含 发布时间:2025-12-18 21:14:06 |
《澳藏·四分律藏》(二次校稿對勘傳譯版)以下辯經内容,乃澳門版《大藏經》中《四分律藏》譯經理事會第二次校稿對勘傳譯之文。由世界佛學研究中心(世佛研)石家庄分会會長、《四分律藏》譯經理事會理事長孙丽英大檀樾,親自組織編纂辯經。願諸仁者發心,積極參與《澳藏》辯經之盛事,共沾法益,同沐佛恩。
《澳藏》《大藏经》《四分律藏·孙丽英阖家供奉》
《澳藏》版《大藏经》-《四分律藏》校订本
初译稿底本来源:世佛研编委会
校订人:张 颖 李 娟 陈 晓
校订日期: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日
《澳藏·四分律藏》
第一千六百八十九函卷
身戒有漏又会牵引口戒破损——为掩盖杀生、偷盗的恶行而妄语欺人,为挑拨他人关系而两舌离间,为发泄内心烦躁而恶口伤人,每一次口业造恶,都如在戒体的裂缝上再添一道伤口,让“失去他人信任、陷入人际孤立”的忧惧愈发深重。
口戒破损更会加剧意戒失守——因担心恶业暴露而贪心算计如何遮掩,因被他人指责而嗔心怨恨如何报复,因不知恶业危害而痴心沉迷造恶不改,意业的贪嗔痴如洪水般冲刷戒体,令“善根尽失、觉悟无望”的忧惧如巨石压心,日夜不得安宁,这便是“为恶者常忧”的真实写照,如人坠入泥沼,越挣扎陷得越深,越造恶忧惧越重。
此句的深义则是破除众生“戒漏是外在失误、常忧是外在惩罚”的迷执,显发“持戒有缺漏即自心迷执的显现,为恶者常忧即自心觉悟的本能警醒”——须知戒体本如金刚般无有缺漏,所谓“缺漏”是修学者自心“懈怠、放逸、轻慢”的迷执所生的幻象,如明镜本明,却因尘埃覆盖而显模糊,非明镜之过;
为恶者的“常忧”也非“外在的惩罚”,而是自心深处“本具善性、不愿与恶为伍”的觉悟本能在发声,如人手指触火会本能缩回,修学者造恶后心生忧惧,是自心“渴望回归清净、远离烦恼”的本能反应,这忧惧不是“痛苦的枷锁”,而是“唤醒护戒之心的警钟”,若能借这份忧惧生起忏悔之心——坦诚己过、不覆不藏,生起补戒之心——重新持戒、不再破犯,戒体的缺漏自会弥合,内心的忧惧自会消散,此时的“戒漏”是迷执的暂显,“常忧”是觉悟的开端,与实相圆融不二。
此句对修学者的启示是“戒漏如堤隙,不补则溃堤;恶忧如火焰,不熄则焚身”,若修学者无视戒体缺漏、纵容为恶,如见堤隙而不修补、抱火焰而不丢弃,终会让烦恼洪水淹没善根,让忧惧火焰烧毁身心;若能以常忧为警醒、及时补戒,如见堤隙而速填堵、遇火焰而速熄灭,自然能令戒体复圆、忧惧渐消,正如律宗大德所言“忧非恶事,乃醒迷之药;戒漏非绝境,乃回头之阶,知忧而改,便得离忧;知漏而补,便得离漏”。
“不毁禁戒者,心常怀欢喜”,此句核心比喻如“不毁禁戒者如完器盛甘露,无漏无缺能承载一切善法功德,如良田能种百谷、如大海能纳百川;心常怀欢喜如春日融冰雪,温暖滋养能遍润一切身心善境,如花开满园、如泉涌心田”,完器的圆满性是“功能之全”,能承甘露而不漏;不毁禁戒的圆满性是“护善之全”,能纳善根而不失;春日的欢喜性是“生机之盛”,能融冰雪而显生机;内心的欢喜是“觉悟之盛”,能润身心而显清净。
在这一句的义理教体中,所谓教体的特质是以“不毁禁戒为因,心怀欢喜为果”,不令众生将“不毁禁戒”误解为“机械遵守条文”,反令其明了“不毁的本质是‘自心与戒法契合、与实相相应’——非仅不造恶业的被动约束,乃主动护善的积极践行,身不造杀盗淫则能护众生、守诚信、保清净,口不造妄语两舌则能增信任、促和睦、显柔和,意不造贪嗔痴则能少欲足、怀包容、明智慧;
非仅某一阶段的持戒,乃尽未来际的恒常守护,从初发心的凡夫到证果的圣贤,皆能在不毁禁戒中得身心安稳、善根增长”,心怀欢喜也非“外在物质的满足”,乃“自心与实相契合的究竟安乐——不随境转、不被苦扰,因戒护善根故欢喜,不因他人非议而动摇;因契实相故安乐,不因生死无常而恐惧,这份欢喜如清泉般源源不断,如阳光般普照身心”。
此句的浅义是针对不毁禁戒的修学者而言,不毁禁戒,从身业守护便得善根充盈之喜——持杀生戒则心怀慈悲,见众生安乐便生欣慰,走在路上见飞鸟自在翱翔、见草木蓬勃生长,皆能感受到生命的美好,内心满是“护持生命、不造伤害”的欢喜;
持偷盗戒则行止端正,不贪他人财物、不夺他人所有,凭自身努力获得的财富虽少却清净,夜里睡得安稳,白天活得坦荡,内心满是“诚信做人、不造贪占”的欢喜;持邪淫戒则身心清净,不染污自身心性、不破坏他人家庭,与家人相处和睦融洽,与他人交往光明磊落,内心满是“守护伦理、不造放纵”的欢喜。
身业无毁更能令口业清净生喜——持妄语戒则言语真实,与人交往不欺不瞒,他人信任的目光、真诚的赞美,都能让内心满是“诚信沟通、不造虚妄”的欢喜;
持两舌戒则不挑拨离间,见他人和睦相处、互帮互助,主动化解矛盾、促进团结,内心满是“守护和睦、不造分裂”的欢喜;
持恶口戒则言语柔和,不伤害他人、不刻薄待人,一句温暖的问候、一次善意的提醒,都能让内心满是“柔和待人、不造伤害”的欢喜;
持绮语戒则言语有益,不说无义之语、不发惑人之言,讲说善法、劝人向善,内心满是“传递正能量、不造浮华”的欢喜。
口业清净更能令意业觉悟生喜——持贪心戒则少欲知足,不贪求财富地位、不羡慕他人拥有,珍惜当下所具、感恩生活馈赠,内心满是“知足常乐、不造欲望”的欢喜;
持嗔心戒则心怀包容,不怨恨他人过错、不记恨他人伤害,以宽容之心待人、以慈悲之心处事,内心满是“包容处世、不造怒火”的欢喜;
持痴心戒则明辨是非,不迷执邪见、不困惑愚痴,能悟透因果规律、能看清实相本质,内心满是“智慧明达、不造迷执”的欢喜。
修学者若能不毁这禁戒,身口意三业清净,善根如幼苗般茁壮成长,善缘如江河般汇聚成海,既无“造恶招报”的忧惧,又有“护善得乐”的欢喜,更能在持戒中感受到“自心与实相契合”的究竟安乐,如孩童安卧母亲怀中,如旅人抵达安稳彼岸,这份欢喜不随外界得失而变,不被时间流逝而减,是“行住坐卧皆安稳,起心动念皆清净”的本然状态。
此句的深义则是破除众生“不毁禁戒是外在约束、心怀欢喜是外在获取”的迷执,显发“不毁禁戒者即自心实相的自然显现,心常怀欢喜即自心觉悟的本然状态”——须知不毁禁戒并非“被迫遵守的条文”,而是“众生自性实相”的自然流露,实相本无“毁”与“不毁”,它不生不灭、不增不减,不毁禁戒只是让自心回归这实相的本然,如乌云散去见红日,非红日新出,乃本有显现;
心怀欢喜也并非“通过持戒换取的外在快乐”,而是“自心回归实相后的本然安乐”,众生本有“不生不灭、不忧不惧”的觉悟自性,只因无明迷执如乌云蔽日,才令欢喜被遮蔽,不毁禁戒的过程,是“通过律仪的方便,吹散无明乌云、显发自性光明”,此时的“不毁”是实相本然,无需外求;“欢喜”是自性本具,非从他得,与实相圆融不二。
此句对修学者的启示是“不毁禁戒如握真珠,珠在则光明在;心怀欢喜如居宝山,宝在则安乐在”,若修学者视不毁禁戒为“束缚”,如握真珠而嫌沉重、居宝山而不知珍惜,纵有无上戒法也难受益;
若修学者以恭敬心、恒常心守护禁戒,如握真珠而珍视、居宝山而善用,自然能令自心与实相契合,得究竟欢喜,正如《法句经》所言“持戒净者,心常欢喜;身口无过,安乐自在”。
祖师大德对此四句的印证,紧扣“戒为忧喜根、守戒即显真”的核心义理。律宗初祖道宣律师在《四分律行事钞》中言:“持戒有缺漏者,非戒之过,乃心之迷,迷则烦恼入,入则善根漏,漏则忧惧生,此乃因果之必然;为恶者常忧者,非忧之苦,乃心之觉,觉则知过患,知则思悔改,改则戒体圆,此乃觉悟之开端。
不毁禁戒者,非戒之束,乃心之契,契则实相显,显则善根固,固则欢喜生,此乃自性之本然;心常怀欢喜者,非喜之乐,乃心之安,安则不随境转,不随则无有忧,无忧则得自在,此乃解脱之征兆。此四句以‘戒’为核心,以‘忧喜’为征相,显‘迷则忧、悟则喜’的实理,众生若能悟此,便知持戒非为他故,乃为自心觉悟;守戒非为约束,乃为自心安乐。”
律宗七祖元照律师亦在《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中补充:“戒漏如器破,补之则复完;恶忧如尘覆,扫之则复明。不毁戒如器完,完则能承物;常欢喜如镜明,明则能照真。修学者当知,持戒的要旨,在‘不毁’而非‘强守’;欢喜的根源,在‘契实’而非‘外求’,能不毁戒则心自欢喜,能契实则喜自究竟,此乃律藏之根本,也是佛陀说戒之悲心。”
持戒有漏如破堤,洪水漫田忧惧生,悟漏本是迷执显,补戒即复护善心;为恶常忧如抱火,烈焰焚身苦不休,知忧乃为觉悟警,改恶便得离苦舟。不毁禁戒如完器,甘露满器善根固,明戒本是实相显,守戒即契自心真;心怀欢喜如春日,百花满园安乐生,悟喜乃为自性露,持戒便得究竟宁。
戒法如防火之堤,能阻微火成燎原;恶念如熛火之萌,虽初微却毁尽善根,《四分律藏》中“如熛火虽微,莫轻以为小,所经诸草木,烧尽无有余”四句经文,乃佛陀以“微火燎原”为喻,开显“防微杜渐、禁微恶止”的戒法要义,如四幅警世火图,从微火藏险到轻小致祸,从草木尽焚到善根无存,层层递进彰显律藏“以戒防微、以善护根”的悲智圆融。
先言“如熛火虽微,莫轻以为小”,此句核心比喻如“熛火如初萌的恶念、细微的破戒行为,虽焰小光弱却藏燎原之势,若不及时扑灭,终会烧尽一切善法;莫轻以为小如忽视善根的微小损耗、戒体的细微裂痕,若不警惕修补,终会酿成恶业滔天、戒体崩塌的灾祸”,熛火的“微”是“形相之微”,非“势力之微”,如星火虽小能点着干草,微恶虽轻能撬动善根;“莫轻”的“轻”是“认知之轻”,非“后果之轻”,如轻看蚁穴能溃长堤,轻看微恶能毁修行。
在这一句的义理教体中,所谓教体的特质是以“微火为表,显微恶之里;以‘莫轻’为戒,显防微之要”,不令众生将“熛火虽微”误解为“危害甚小、不足为惧”,反令其明了“微火的本质是‘恶业的初始形态、烦恼的萌芽状态’——非仅火焰微弱,乃恶念初起时的隐蔽性;
非仅燃烧范围小,乃破戒行为初现时的迷惑性,如随口说一句无义绮语,看似无关紧要,却已松动口业戒的防护;如对他人财物生一丝贪念,看似转瞬即逝,却已侵蚀意业戒的清净”,“莫轻以为小”也非“单纯的谨慎提醒”,乃“戒法‘防微杜渐’核心精神的体现——小恶不除则会渐长,如微火不熄则会渐旺;小破不补则会渐溃,如蚁穴不填则会渐崩,唯有从源头轻视微恶,方能从根本杜绝大恶”。
此句的浅义是针对修学者对待微恶的态度而言,熛火虽微,可能是身业的“微小越轨”——如走路时无意踩伤小虫,虽非故意杀生,却已失却“护惜生命”的细致慈悲,若轻以为小而不忏悔、不警醒,下次便可能因“习惯忽视”而故意伤害生灵;
可能是口业的“细微失当”——如与人聊天时随口说一句夸大其词的玩笑,虽非恶意妄语,却已失却“言语真实”的严谨态度,若轻以为小而不修正、不注意,下次便可能因“放松警惕”而编造谎言欺人;可能是意业的“微细心念”——如见他人成功时生一丝嫉妒,虽非强烈嗔恨,却已失却“随喜赞叹”的包容心怀,若轻以为小而不察觉、不转化,下次便可能因“执念加深”而心生怨恨、暗中破坏。
修学者若轻看这些“微恶”,认为“不过小事一桩,无需在意”,便如农夫见田埂生几棵杂草而不拔除,终会让杂草蔓延覆盖禾苗;如工匠见木材生几个虫洞而不修补,终会让虫洞扩大蛀空木材,最终让微恶长成大恶,让微破酿成大溃。此句的深义则是破除众生“微恶无害、小过无咎”的迷执,显发“如熛火虽微即恶无大小、迷执一体的实相显现,莫轻以为小即觉悟者护持善根的根本态度”——须知实相中本无“大恶”与“小恶”的分别,所谓“微恶”只是恶业初始的显现形态,其本质与“大恶”同为“背离实相、染污自性”的迷执,如海水一滴与大海一片,同为咸味,无有本质差异;微火与燎原大火,同为燃烧,无有本质不同。
“莫轻以为小”也非“外在的戒条约束”,而是“自心觉悟性的本能护持”——觉悟者知“自性本净,不容纤毫染污”,故见微恶如见微火,必及时扑灭,不令其染污善根;知“善根易碎,不容纤毫损耗”,故见小过如见蚁穴,必及时修补,不令其损毁戒体,此时的“莫轻”是实相本净的自然要求,非刻意的谨慎,与实相圆融不二。
此句对修学者的启示是“微火燎原非一日之功,小恶毁善非一时之过”,若修学者轻看微恶、放任小过,如抱薪救火、养痈遗患,纵有深厚善根也会渐被侵蚀;若修学者警惕微恶、及时修正,如见微火即扑、见蚁穴即填,自然能护持善根永固、戒体圆满,正如古德所言“勿以恶小而为之,恶小如微火,终成燎原灾;勿以善小而不为,善小如星火,终成燎原明”。
“所经诸草木,烧尽无有余”,此句核心比喻如“草木如众生的善根、善缘、善境——善根是觉悟的根本资粮,善缘是修行的助缘力量,善境是身心的清净依托;
烧尽无有余如微火般的恶念、破戒行为蔓延后,善根被烧得寸草不生,善缘被烧得断绝无存,善境被烧得荡然无存,终至身心无有清净立足之地,如旷野被烧后一片焦土,无有生机”,草木的“众”是“范围之广”,非“数量之多”,如善根涵盖身口意三业,善缘涉及亲友、同修、众生,善境包括生活、修行、心性;“烧尽无有余”的“尽”是“彻底之尽”,非“部分之缺”,如善根尽失则觉悟无望,善缘尽断则孤立无援,善境尽毁则身心不安。
在这一句的义理教体中,所谓教体的特质是以“草木尽焚为表,显恶业蔓延之害;以‘无有余’为里,显善根尽失之危”,不令众生将“所经诸草木”误解为“仅烧少数草木、危害有限”,反令其明了“草木的本质是‘善法的一切载体与显现’——非仅外在的善缘善境,乃内在的善根心性;
非仅一时的善举善行,乃长久的善念善业,恶念如微火,所到之处,不仅烧断外在的亲友信任、同修扶持,更烧毁内在的慈悲心、诚信心、智慧心”,“烧尽无有余”也非“单纯的物质毁灭”,乃“善法体系的彻底崩塌——善根是‘根’,根被烧则善法无生长之基;善缘是‘枝’,枝被烧则善法无伸展之力;善境是‘叶’,叶被烧则善法无滋养之境,最终让修行之路彻底断绝,让心性回归无明黑暗”。
此句的浅义是针对恶业蔓延后的严重后果而言,微火般的恶念若不及时扑灭,所经“身业草木”会被烧尽——从无意踩伤小虫到故意杀生害命,从顺手拿取他人小物到明目张胆偷盗抢劫,从偶尔邪思妄想到放纵邪淫乱伦,身业的善根被烧得一干二净,双手沾满伤害、贪婪、放纵的污垢,再也无法做出护持生命、尊重财物、守护伦理的善举。
所经“口业草木”会被烧尽——从随口玩笑绮语到刻意妄语欺人,从偶尔抱怨恶口到蓄意两舌离间,口业的善根被烧得片叶不留,言语充满虚妄、刻薄、恶意,再也无法说出诚信真实、柔和友善、有益他人的话语。
所经“意业草木”会被烧尽——从一丝嫉妒嗔恨到强烈怨恨报复,从一点贪心欲望到无厌贪求占有,从片刻痴心迷惑到深陷邪见顽固,意业的善根被烧得彻底无存,心念充满贪婪、嗔恨、愚痴,再也无法生起知足包容、慈悲怜悯、明辨是非的觉悟。
当身口意的“草木”皆被烧尽,修学者便如身处焦土旷野,无善根可依、无善缘可助、无善境可居,只能在恶业的苦海中沉沦,在忧惧的黑暗中挣扎,这便是“烧尽无有余”的真实境遇。
此句的深义则是破除众生“恶有边界、害有限度”的迷执,显发“所经诸草木,烧尽无有余即恶业本质是迷执蔓延,与实相背离的必然结果”——须知“草木”的被烧并非恶火有“主动烧毁”的能力,而是“善法本与实相契合,恶业本与实相背离”,实相如清净虚空,不容染污,善法如虚空祥云,与虚空相融,恶业如虚空乌云,与虚空相斥,恶念的蔓延如乌云遮蔽祥云,最终让虚空失去光明,非乌云有“遮蔽”的能力,乃祥云与乌云的本质相悖。
“烧尽无有余”也非“善法真的被毁灭”,而是“善法被迷执暂时遮蔽”——众生本具的善根自性如虚空般不生不灭,恶业的“烧毁”只是暂时覆盖,若能及时觉醒、断除恶念,善根自会如雨后春芽般重新生长,此时的“烧尽”是迷执的暂显,非善根的永失,与实相圆融不二。
此句对修学者的启示是“恶念蔓延如野火过境,善根留存需及时灭火”,若修学者见恶念蔓延而不制止,如见野火燎原而不扑救,终会让善法体系彻底崩塌;若修学者能在恶念初起时及时断除,如见微火即泼以戒法之水,自然能护持善根不被烧毁、善法不被毁灭,正如律宗大德所言“戒法如救火之水,见微火即泼,火可立熄;戒心如防火之堤,见蚁穴即填,堤可永固”。
祖师大德对此四句的印证,直指“防微杜渐、禁微恶止”的戒法核心。律宗初祖道宣律师在《四分律行事钞》中言:“如熛火虽微者,显恶之初起,形微而性烈,如毒芽初生,芽小而毒深;莫轻以为小者,显戒之要旨,防微而杜渐,如护苗初长,防虫而护根。所经诸草木者,显恶之蔓延,无远而弗届,如毒流扩散,遇水而必染;烧尽无有余者,显善之易毁,一失而难复,如苗遇毒,触之而必枯。
此四句以火喻恶,以草木喻善,明‘恶不防则尽毁善,善不护则尽为恶’,实乃戒法‘防微杜渐’之根本,修学者当铭之于心,践之于行。”律宗七祖元照律师亦在《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中补充:“熛火之微,非微在势,乃微在形;草木之烧,非烧在物,乃烧在根。莫轻小恶,因恶无大小,皆为迷执;莫忽小善,因善无大小,皆为实相。
修学者当知,持戒的关键在‘防微’,防微则无恶长;护善的关键在‘杜渐’,杜渐则无善毁,如此方契佛陀说戒之悲心,方显实相圆融之理。”熛火虽微藏燎原势,莫轻小恶毁善根,悟恶无大小皆迷执,防微即护自心真;所经草木尽成焦土,恶蔓延处善无存,知善本具不被灭,杜渐便得善根生。
戒法如护林之栅,能阻微恶成狂澜;微恶如破叶之隙,藏龙患而不显露;慎心如防龙之盾,能避隐患于未然;轻心如开门之匙,引灾祸于无形,《四分律藏》中“所造恶虽微,慎莫谓为轻,如破伊罗叶,常在于龙中”四句经文,乃佛陀以“微恶藏祸、破叶藏龙”为喻,开显“戒防微恶、慎护善根”的根本要义,如四幅防患宝卷,从微恶之隐到慎护之要,从破叶之喻到藏龙之患,层层递进彰显律藏“以戒防微、以慎避祸”的悲智圆融。
先言“所造恶虽微,慎莫谓为轻”,此句核心比喻如“所造恶虽微如针尖挑灯油,点滴损耗终至灯灭;慎莫谓为轻如细线勒巨石,日积月累终至石裂;如孩童玩火点枯草,火星虽小终成火海;如旅人轻踏薄冰面,脚步虽轻终致冰破”,微恶的“微”是“形相之微”,非“危害之微”——如火星不及米粒大,却能点燃整片草原;如细线不及发丝粗,却能勒断坚硬石柱;轻心的“轻”是“认知之轻”,非“后果之轻”——如轻看针眼大的裂缝,终让堤坝溃决;如轻看指甲大的伤口,终让毒菌蔓延。
在这一句的义理教体中,所谓教体的特质是以“微恶为隐祸之始,慎心为防患之本”,不令众生将“所造恶虽微”误解为“恶小无害、可暂放任”,反令其明了“微恶的本质是‘恶业的种子、烦恼的萌芽’——非仅行为上的细微偏差,乃心性上的微小染污,如随口说一句嘲笑他人的话,看似无伤大雅,却已在自心种下嗔恨的种子。
如顺手拿取他人一颗糖,看似无关紧要,却已在自心埋下贪婪的萌芽;非仅当下无明显后果,乃未来必显恶报的根源,如春天播下毒草种,夏天便会长出伤人的荆棘;
如年少养成说谎习,成年便会酿成失信的灾祸”,“慎莫谓为轻”也非“单纯的胆小谨慎”,乃“戒法‘防微杜渐’精神的核心践行——慎的是‘心性不被微恶染’,莫轻的是‘善根不被微恶损’,如园丁慎护幼苗,见蚜虫即除,不令其啃食嫩叶;如匠人慎护瓷器,见裂纹即补,不令其扩大崩碎,唯有以慎心对微恶,方能从根本杜绝恶业蔓延”。
此句的浅义是针对修学者对待微恶的具体态度而言,所造恶虽微,可显于身口意三业——身业之微恶,如走路时无意踢伤路边蚂蚁,虽非故意杀生,却已失却“护惜一切生命”的慈悲细行,若轻谓为小而不忏悔,下次便可能因“习惯忽视”而踩踏青蛙,再后来便可能因“麻木不仁”而伤害猫狗,终至造作杀生大恶。
口业之微恶,如与朋友聊天时随口传播他人的小秘密,虽非刻意两舌,却已失却“守护他人隐私”的诚信细行,若轻谓为小而不改正,下次便可能因“贪图趣味”而添油加醋,再后来便可能因“恶意中伤”而挑拨离间,终至造作两舌大恶。
意业之微恶,如见他人穿新衣服而生一丝羡慕,虽非强烈贪心,却已失却“随喜他人善缘”的包容细行,若轻谓为小而不转化,下次便可能因“嫉妒不平”而暗中诋毁,再后来便可能因“贪求占有”而偷窃抢夺,终至造作贪心大恶。
修学者若轻看这些微恶,认为“不过小事一桩,无需在意”,便如农夫见田埂生几株杂草而不拔,终让杂草疯长淹没禾苗;如船夫见船底渗几滴水而不堵,终让船舱积水沉没船只,等到恶业长成、灾祸降临,再想悔改已难回头,这便是“慎莫谓为轻”的迫切性——微恶不除,终成大患;轻心不除,终致恶果。
此句的深义则是破除众生“恶有大小、小恶无咎”的迷执,显发“所造恶虽微即实相背离的初始显现,慎莫谓为轻即自心觉悟的本能护持”——须知实相本无“大恶”与“小恶”的分别,所谓“微恶”只是恶业与实相背离的轻微程度,其本质与“大恶”同为“染污自性、遮蔽觉悟”的迷执,如清水被一滴墨染与被一桶墨染,同为不清净,无有本质差异;如白布被一点油浸与被一片油浸,同为不洁净,无有本质不同。
“慎莫谓为轻”也非“外在的戒条束缚”,而是“自心觉悟性对清净的本能守护”——觉悟者知“自性本如明镜,不容纤毫尘埃”,故见微恶如见尘埃,必及时擦拭,不令其遮蔽镜光;知“善根本如幼苗,不容纤毫伤害”,故见微恶如见害虫,必及时清除,不令其啃食根须,此时的“慎”是实相本净的自然要求,非刻意的紧张;“莫轻”是觉悟本能的自然反应,非外在的强制,与实相圆融不二。
此句对修学者的启示是“微恶如冰下暗河,看似平静却藏汹涌;轻心如灯下黑障,看似光明却藏盲区”,若修学者轻看微恶、放任轻心,如寒冬踏冰不察薄处,纵有安稳也终会坠入冰窟。
若修学者以慎心对微恶、以戒法护善根,如园丁护苗细察虫情,自然能令善根永固、恶业不生。正如古德所言“勿轻一针线,针针线线织成布;勿轻一微恶,恶恶微微积成灾;勿轻一丝善,善善丝丝积成德”。
“如破伊罗叶,常在于龙中”,此句核心比喻如“伊罗叶本为神龙栖身的依托,一叶破损虽仅如指甲盖大小的残缺,却令神龙常居不离,不随叶之微损而离去。
如微恶本为烦恼恶龙的巢穴,一丝恶念虽仅如露珠般短暂的生起,却令烦恼恶龙常藏心中,不随恶之微浅而消散”,破叶的“破”是“细微之损”,非“彻底之毁”——如树叶仅破一个小孔,却改变了树叶的完整,让神龙有了停留的缘由。
如戒体仅损一丝缝隙,却改变了戒体的清净,让烦恼有了滋生的空间;藏龙的“龙”是“隐患之喻”,非“实有之物”——如神龙象征潜伏的恶业惯性,破叶象征未除的微恶,龙不离叶如恶惯性不离微恶,只要微恶存在,恶的惯性便会持续作用。
在这一句的义理教体中,所谓教体的特质是以“破叶藏龙喻微恶藏祸,显‘微恶不除则恶根常在’的因果规律”,不令众生将“如破伊罗叶”误解为“仅为简单的自然比喻”,反令其明了“伊罗叶的核心是‘龙之所依’,破叶的核心是‘依之不除’——如微恶是烦恼恶龙的‘生存土壤’,只要微恶不除,烦恼恶龙便有了扎根的地方,不会自行离去。
如破叶是神龙的‘停留理由’,只要破叶不修,神龙便有了栖息的空间,不会自行飞走”,“常在于龙中”也非“实有龙常居叶内”,乃“恶业惯性常随微恶而存的隐喻——如人一旦造作微恶,便会在自心留下恶的记忆,下次遇到相似情境,便会不自觉地重复微恶,形成‘恶的惯性’,这惯性如神龙般难以驱赶,只要微恶的‘破叶’还在,惯性的‘龙’便会常存”。
此句的浅义是针对微恶不除的持续危害而言,如破伊罗叶不修补,神龙常居其中便会带来隐患——若叶破不补,神龙可能会在叶中筑巢,进而损坏更多树叶,终至整棵树木枯萎;若微恶不除,烦恼恶龙可能会在心中筑巢,进而引发更多恶念,终至整个善根枯萎。
具体而言,身业的微恶如破叶——踩伤蚂蚁不忏悔,烦恼恶龙便会在“忽视生命”的破叶中停留,下次见小虫便会习惯性忽视,再后来见小动物便会习惯性伤害,终至造作杀生大恶,此时的“龙”是“忽视生命的惯性”;口业的微恶如破叶——传播秘密不改正,烦恼恶龙便会在“泄露隐私”的破叶中停留,下次见他人隐私便会习惯性传播,再后来见他人过错便会习惯性宣扬,终至造作恶口大恶,此时的“龙”是“传播是非的惯性”。
意业的微恶如破叶——羡慕他人不转化,烦恼恶龙便会在“嫉妒不平”的破叶中停留,下次见他人成功便会习惯性嫉妒,再后来见他人幸福便会习惯性怨恨,终至造作嗔心大恶,此时的“龙”是“嫉妒怨恨的惯性”。
这些“龙”不会因微恶的“小”而消失,反而会因微恶的“不除”而越来越强,如神龙在破叶中越长越大,终至能摧毁整棵树木;烦恼惯性在心中越来越强,终至能摧毁整个善根,这便是“常在于龙中”的真实危害——微恶是恶的“种子”,惯性是恶的“养分”,种子不除,养分不断,终会结出恶的“果实”。
此句的深义则是破除众生“龙为实有、破叶为实损”的迷执,显发“如破伊罗叶,常在于龙中即迷执惯性的显现,非实有龙与叶的对立”——须知“伊罗叶”象征众生本具的清净善根,“破叶”象征善根被微恶轻微染污的状态;“龙”象征因微恶而生的烦恼惯性,非实有一条龙藏于叶中,乃“染污后的善根”与“烦恼惯性”的一体显现,如清水被墨染后,“染污的水”与“墨的颜色”并非两个独立事物,而是一体的显现。
“常在于龙中”也非“烦恼永远存在”,而是“微恶不除则烦恼惯性持续”——若能及时修补“破叶”(清除微恶),“龙”(烦恼惯性)便会失去依托而自然消散,正如清水若能及时过滤掉墨汁,便会恢复清净,无有颜色残留;善根若能及时清除微恶,便会恢复圆满,无有烦恼残留,此时的“破叶”与“龙”都是迷执的暂显,非实有存在,与实相圆融不二。
此句对修学者的启示是“破叶不补龙不离,微恶不除祸不止;补叶需趁叶初破,除恶需趁恶初生”,若修学者见微恶而不除、见破叶而不补,如见龙在叶中而不驱赶,终会让龙越长越大、祸越积越深;若修学者能在微恶初起时及时断除、在戒体初损时及时修补,如见叶破即缝、见龙即驱,自然能令烦恼不生、善根永固,正如律宗大德所言“戒法如补叶之线,线在线叶复原;慎心如驱龙之符,符在龙去祸消”。
祖师大德对此四句的印证,更是紧扣“微恶藏祸、慎护善根”的核心义理。律宗初祖道宣律师在《四分律行事钞》中言:“所造恶虽微者,显恶之初起,隐而难察,如针藏棉絮,触之方知痛;慎莫谓为轻者,显戒之要旨,慎而不忽,如绳系木柴,紧之方不松。如破伊罗叶者,显恶之依托,微损而存,如巢附树枝,枝在巢不坠;常在于龙中者,显恶之惯性,存而不去,如影随身形,形在影不离。
此四句以叶喻善根,以龙喻烦恼,明‘善根微损则烦恼得存,微恶不除则恶业得长’,实乃戒法‘防微杜渐’之精髓,修学者当以慎心护戒,以戒法除微恶,方不堕恶趣、不失善根。”律宗七祖元照律师亦在《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中补充:“微恶之害,不在形之小,而在性之恶;轻心之祸,不在意之浅,而在果之重。破叶之患,不在损之微,而在龙之存;藏龙之危,不在龙之实,而在惯之强。
修学者当知,持戒的关键在‘除微恶’,微恶除则龙无依;修行的关键在‘慎轻心’,轻心去则祸无由,如此方能契佛陀说戒之悲心,方能显实相圆融之理。”所造恶微如针尖,慎莫轻心刺善根,悟恶无小皆迷执,除微即护自心净;破叶虽小藏龙影,龙在叶中祸未停,知龙本是惯性显,补叶便得龙离身。
戒法如醒酒之汤,能破无明迷执;师吼如猛恶之业,迷者不觉其威;微声如纤毫之恶,觉者深知其害;觉悟如澄明之镜,能察隐微之患,《四分律藏》中“如师子虎吼,醉者不恐怖,小兽声虽微,醒者闻则惧”四句经文,乃佛陀以“猛兽吼与醉者、微兽声与醒者”为喻,开显“迷执不觉恶、觉悟察微患”的根本要义,如四幅醒迷宝卷,从猛恶之隐到迷者之麻,从微恶之显到觉者之慎,层层递进彰显律藏“以戒醒心、以觉防微”的悲智圆融。
“如师子虎吼,醉者不恐怖”,此句核心比喻如“师子虎吼如雷霆般的猛恶业力,山摇地动显摧毁之势;醉者如被无明烈酒灌心的迷执众生,神志昏沉失觉知之能;如深山虎啸震林泉,樵夫醉卧石上酣睡,虎爪近前仍笑语;如江涛拍岸毁堤岸,渔人醉倚船头狂歌,浪沫溅身仍不知;如烈火焚屋映夜空,酒徒醉坐阶前举杯,火星落衣仍不避”,师子虎吼的“猛”是“破坏力之猛”,非“声势之虚”——虎吼能惊散百兽,猛恶业能摧毁善根;醉者的“醉”是“无明之醉”,非“酒力之浅”——酒醉仅迷肉身感官,无明能迷心性觉悟。
在这一句的义理教体中,所谓教体的特质是以“猛恶业与迷执者的对比,显‘无明遮蔽觉悟则恶近不觉’”,不令众生将“师子虎吼”仅视为外在猛兽的威慑,反令其明了“师子虎吼的本质是‘猛恶业力的显现——或造作杀生、偷盗等重罪,或深陷贪嗔痴等狂惑,其破坏力如猛兽般能吞噬善根、摧毁善境,令众生坠入恶趣深渊’”,醉者不恐怖的本质是“无明迷执的麻木——非真能抵御猛恶,乃心性被无明‘灌醉’,如眼被蒙布不见悬崖,耳被塞棉不闻警铃,对近在咫尺的恶业危害毫无觉知,既不觉猛恶对自身的伤害,也不觉猛恶对善根的损耗,这份‘不恐怖’是‘迷而不觉’的悲哀,非‘勇而无畏’的豁达”。
此句的浅义是针对迷执众生对待猛恶业的态度而言,如师子虎吼般的猛恶业现前,迷执众生如醉者般不恐怖——或因“邪见之醉”,执着“造恶无害、因果虚妄”,见他人造杀生业而不劝阻,反随喜参与,如醉者见虎扑来而不躲避,反伸手触摸;或因“放逸之醉”,沉溺财色名食睡的享乐,对自身造作的偷盗、邪淫业视而不见,如醉者见屋火蔓延而不逃离,反抱酒坛酣饮;或因“麻木之醉”,长期造恶已失却善恶判断,对猛恶业的果报毫无畏惧,如醉者见浪涛覆舟而不挣扎,反随波逐流。
这些迷执众生,并非真的“勇敢”,而是被无明这杯“烈酒”灌得神志不清,将猛恶业的“虎爪”误认为“温柔的抚摸”,将恶趣的“深渊”误认为“舒适的温床”,终至在“不恐怖”的麻木中,被猛恶业拖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此句的深义则是破除众生“醉者不恐怖是真无畏”的迷执,显发“如师子虎吼,醉者不恐怖即无明遮蔽实相的显现,非真能离恶”——须知师子虎吼的猛恶,不会因醉者的不恐怖而减弱;猛恶业的危害,不会因众生的迷执而消失,实相中的“恶有恶报”规律,如日月运行般不偏不倚,醉者的“不恐怖”只是“暂时的麻木”,非“永恒的安全”,如醉者终将酒醒,酒醒后见虎爪在侧必生恐惧;迷执众生终将无明消散,无明消散后见猛恶业果必生忧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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