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参与辩经 我要辩经 辩经记录
澳藏•大藏经 > 小乘律 > 四分律藏(第01卷~第20卷) > 《澳藏·四分律藏》第一千七百零八函卷
昵称:小阿含  发布时间:2026-02-12 20:16:16
《澳藏·四分律藏》(二次校稿对勘传译版)以下辩经内容,乃澳门版《大藏经》中《四分律藏》译经理事会第二次校稿对勘传译之文。由世界佛学研究中心(世佛研)石家庄分会会长、《四分律藏》译经理事会理事长孙丽英大檀樾,亲自组织编纂辩经。愿诸仁者发心,积极参与《澳藏》辩经之盛事,共沾法益,同沐佛恩。
《澳藏》《大藏经》《四分律藏·孙丽英阖家供奉》
《澳藏》版《大藏经》-《四分律藏》校订本
初译稿底本《澳藏》《大藏经》《四分律藏·孙丽英阖家供奉》
《澳藏》版《大藏经》-《四分律藏》校订本
初译稿底本来源:世佛研编委会
校订人:杨 雪 郑莲莲
校订日期:二零二六年二月一日
《澳藏·四分律藏》
第一千七百零八函卷
深入义理层面,这句经文的深层义需结合律宗止持作持的核心教义展开。止持即止息一切恶行,如护命者防避伤身之险,持戒者需止息杀盗淫妄等恶行,不令戒体受损;作持即修持一切善法,如护命者滋养身心之康,持戒者需修持布施忍辱等善法,令戒体增长。
法砺法师在四分律疏中注解:〔“〕持戒如护命,止持作持之要也,止持为护命之防,作持为护命之养,防养结合,方能命安戒固。〔”〕
如护命者既防大病亦养身心,持戒者既止恶业亦修善法,止持不废则戒体无亏,作持不怠则戒行增长。这句疏钞精准点出持戒如护命与止持作持的内在关联,止持是基础,作持是提升,二者相辅相成,唯有将止恶与修善结合,方能如护命般全面守护戒法。
道宣法师在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中进一步阐释:末法众生,恶缘深重,若仅止持而不作持,如护命者仅避危险而不养生,虽暂存而终弱;若仅作持而不止持,如养生者不避危险,虽有养而终亡,故持戒如护命,需止持作持双运,方能戒体坚固、慧命增长。
他以终南山僧团修行为例:僧团中诸比丘每日清晨诵持止持戒文,警醒自己不造恶业,午后践行作持戒法,修持善业,晚间忏悔反思,补正戒行,在止持与作持的双运中,戒体日益坚固,修行境界不断提升,无一人有戒失之虞。
这一实践案例生动印证止持作持双运的重要性,持戒如护命,既要防避恶缘,也要滋养善根,方能让戒法在修行中发挥最大效用。从究竟义来看,这句经文关联戒体戒行戒相戒慧圆融的终极境界,戒体如生命之根,戒行如生命之枝,戒相如生命之花,戒慧如生命之果,四者圆融,方能成就圆满戒学。
道宣法师在四分律含注戒本疏中注解:〔“〕持戒如护命,戒体戒行戒相戒慧之圆也,戒体为命之根,清净无染;戒行为命之枝,精进不息;戒相为命之花,庄严具足;戒慧为命之果,解脱自在。〔”〕
如护命者需根固枝繁、花艳果熟,持戒者需戒体清净、戒行精进、戒相庄严、戒慧圆满,四者缺一不可,方能成就菩提之道。这句疏钞深刻揭示持戒如护命的究竟义涵,戒学修行不是单一的持戒行为,而是戒体、戒行、戒相、戒慧的全面圆融,正如护命需要身心兼顾、内外兼修,持戒也需要从根本戒体到外在戒相、从行为规范到智慧提升的全面守护。
怀素法师在四分律开宗记中补充:戒体本自清净,如生命本自具足,戒行是护持戒体的行为,如养生是护持生命的方法,戒相是戒行的外在显现,如健康是生命的外在表现,戒慧是戒学的终极成就,如解脱是生命的终极归宿,四者圆融,方是持戒如护命的究竟境界。
他引用玄奘法师的修行事迹:玄奘法师西行取经途中,始终以戒体为根本,以戒行为依托,以戒相为规范,以戒慧为指引,在艰难险阻中坚守戒法,最终不仅取得真经,更成就戒慧双运的圆满境界。这一案例充分印证戒体戒行戒相戒慧圆融的重要性,持戒如护命,唯有四者兼顾、全面发展,方能在修行路上达到究竟解脱。
实践义方面,这句经文对日常修行的指引极为具体,对出家僧众而言,需从戒体养护、戒行规范、戒相庄严、戒慧提升四个层面践行持戒如护命的道理。
戒体养护方面,需时刻观照自心,保持戒体清净,不被烦恼污染,如护命者保持身心清净,不被疾病侵袭;戒行规范方面,需严格遵守比丘二百五十戒,不造作任何恶行,如护命者严格遵守养生之道,不做伤身之事;戒相庄严方面,需注重外在行为举止的规范,展现僧众的庄严形象,如护命者注重仪表整洁,展现生命的活力;戒慧提升方面,需在持戒的基础上深入学习佛法义理,提升智慧境界,如护命者在养生的基础上学习健康知识,提升生命质量。
道宣法师在终南山修行时,每日都会进行“四省”:一省戒体是否清净,二省戒行是否规范,三省戒相是否庄严,四省戒慧是否提升,通过不断反思与修正,让自己的戒学修行日益圆满,其弟子们也传承了这一修行方法,成为律宗僧众的重要修学方式。
对在家信众而言,虽未受具足戒,却可将持戒如护命的道理融入家庭与社会生活,以五戒十善为基础,守护自身的身心清净与家庭的和睦安宁。
在家庭中,以不杀生戒护持生命,善待家人与动物;以不偷盗戒护持诚信,不侵占他人财物;以不邪淫戒护持伦理,维护家庭和谐;以不妄语戒护持沟通,避免家庭矛盾;以不饮酒戒护持理智,保持清醒的头脑。在社会中,以五戒十善为行为准则,坚守职业道德,诚信经营、友善待人,以持戒之心守护自己的社会形象与事业发展。
元照法师在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中记载一位在家居士的案例:该居士经营一家商铺,始终以不偷盗戒为准则,诚信经营,从不缺斤短两,即便在生意艰难时,也拒绝以欺诈手段谋取利益,同时践行不杀生戒,善待员工与顾客,最终商铺生意日益兴隆,成为当地的诚信典范。这一案例说明,在家信众践行持戒如护命的道理,不仅能守护自身的身心清净,更能获得家庭的和睦与事业的顺遂,让戒法在世俗生活中发挥实际效用。
律宗公案中,道宣律师持戒感天人供养的典故与这句经文义理高度契合。道宣法师驻锡终南山时,持戒精严,如护命般坚守每一条戒法,不仅自身戒行清净,还严格规范僧团戒仪。他每日只食一餐,过午不食,身着粪扫衣,行头陀行,从不贪图安逸,即便面对信众的丰厚供养,也仅取所需,其余皆用于僧团建设与慈善事业。
法师的持戒精进感动了天人,每日清晨都有天人前来供养甘露,助其滋养身心、精进修行。有弟子问法师为何能感得天人供养,法师答曰:持戒如护命,戒体清净则感善缘,戒行精进则获天护,我不过是以护命之心持守戒法,自然能得善果。
这则公案深刻印证持戒如护命的功德,修学者若能如护命般坚守戒法,不仅能守护自身的戒体清净,更能感得善缘加持,在修行路上获得助力,同时也向世人展现了戒法的庄严与神圣,引导更多人重视持戒、践行戒法。
另一则律宗公案“鉴真和尚依律传戒日本”也生动诠释了持戒如护命的精神。鉴真和尚是唐代著名律宗高僧,出生于扬州江阳县,俗姓淳于,早年在扬州大云寺出家,师从道岸律师学习四分律,后成为律宗大师,其核心特质是坚韧不拔、弘法利生,专属修学方法为“以戒为师、知行合一”。
鉴真和尚为将律宗佛法传入日本,历经六次东渡,期间遭遇无数艰难险阻,甚至双目失明,但他始终坚守戒法,如护命般珍视戒体,从未有丝毫懈怠。在东渡途中,有弟子因不堪艰辛想要放弃,鉴真和尚便以持戒如护命的道理开导他们:戒法是佛法的根基,如生命是修行的根本,若因艰难而放弃持戒,如因危险而放弃生命,再难成就弘法大业。最终,鉴真和尚成功东渡日本,在奈良建坛传戒,建立日本律宗,成为日本佛教律宗的开山祖师。
这则公案不仅展现了鉴真和尚坚韧不拔的弘法精神,更印证了持戒如护命的深刻义理,唯有以生命守护戒法,方能在弘法利生的道路上克服一切艰难险阻,成就伟大的事业。
佛学名相深度阐释方面,戒体是律宗核心名相,指受戒时在身中生成的一种清净无染的功德体性,如种子般能生出善法、防避恶业。法砺法师在四分律疏中注解:〔“〕戒体者,受戒之体也,清净无为,无有染污,如虚空之体,包容一切;戒体者,善法之根也,能生一切善法,如种子之能生芽。〔”〕
这句注解明确戒体的本质是清净无为的功德体性,是一切善法的根源。通俗而言,戒体就如同在内心种下的善法种子,受戒时种子生根发芽,持戒时种子茁壮成长,犯戒时种子受损枯萎。在持戒如护命这句经文中,戒体如生命之根,唯有守护戒体清净,方能让戒行如生命之枝繁茂生长,最终成就戒学之果。
道宣法师在四分律含注戒本疏中进一步阐释:戒体有显隐之分,显者为戒相,隐者为戒体,戒体虽隐,其用无穷,能自动防避恶业、生起善法,如生命之根虽隐于地下,却能滋养枝干、开花结果。
这一阐释让戒体的义理更趋清晰,修学者虽不能直接看见戒体,却能通过戒行的表现感受到戒体的存在,唯有守护戒体清净,方能让戒法的作用充分发挥。止持与作持是律宗另一对核心名相,止持指止息一切恶行,不作诸恶;作持指修持一切善法,奉行诸善。法砺法师在四分律疏中注解:止持者,止恶之行也,如护命者防避伤身之险;作持者,修善之行也,如护命者滋养身心之康。
止持是基础,作持是提升,二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持戒修行的核心。在持戒如护命这句经文中,止持如护命者防避危险,避免戒体受损;作持如护命者滋养身心,促进戒体增长,唯有止持与作持双运,方能如护命般全面守护戒法。
怀素法师在四分律开宗记中补充:止持与作持,如鸟之双翼、车之两轮,缺一不可,止持不废则无恶业,作持不怠则有善法,二者结合,方能成就圆满戒行。这一比喻生动形象地说明止持与作持的关系,修学者在持戒修行中,既要止息恶行,也要修持善法,唯有二者兼顾,方能在修行路上稳步前行。
三聚净戒是律宗重要名相,指摄律仪戒、摄善法戒、摄众生戒,三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菩萨戒的核心。摄律仪戒指止息一切恶行,如护命者防避伤身之险;摄善法戒指修持一切善法,如护命者滋养身心之康;摄众生戒指利益一切众生,如护命者帮助他人远离危险。
法砺法师在四分律疏中注解:三聚净戒,持戒之极致也,摄律仪戒护己,摄善法戒利己,摄众生戒利人,三者圆融,方能成就菩萨行。在持戒如护命这句经文中,三聚净戒与持戒如护命的道理高度契合,修学者不仅要以护命之心守护自身戒体,还要通过修持善法提升自己,更要以慈悲之心利益众生,让戒法的功德惠及更多人。
道宣法师在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中进一步阐释:三聚净戒,以摄律仪戒为基,摄善法戒为体,摄众生戒为用,基固则体安,体安则用广,三者圆融,方能如护命般全面守护自己与众生的慧命。
这一阐释让三聚净戒的义理更趋圆满,修学者在持戒修行中,应从摄律仪戒入手,打好基础,再修持摄善法戒,提升自身境界,最终践行摄众生戒,利益一切众生。
现实应用指引方面,在当代僧团管理中,可将持戒如护命的道理融入僧团规范,建立严格的持戒监督机制,让每位僧众都以护命之心坚守戒法。
僧团可定期组织戒法学习,邀请律宗高僧讲解四分律藏及祖师大德注疏,帮助僧众深入理解持戒的重要性;建立每日忏悔制度,让僧众每日检视自身戒行,及时发现并纠正戒失;开展持戒交流活动,让僧众分享持戒心得与经验,相互学习、共同进步。同时,僧团管理者应以身作则,带头持戒,为僧众树立榜样,如道宣法师般以自身持戒精进影响弟子,营造良好的持戒氛围。
在现代社会,僧团还应结合时代特点,将戒法精神融入社会公益事业,通过慈善捐赠、公益讲座等方式,向社会大众传播持戒的重要性,引导更多人坚守道德底线、践行善法,让戒法的功德惠及更多人。
对在家信众而言,在家庭生活中,可将持戒如护命的道理融入家庭伦理,以五戒十善为家庭相处的准则,善待家人、关爱晚辈,营造和睦的家庭氛围。在教育子女时,可通过讲故事、以身作则等方式,向子女传递不杀生、不偷盗、不妄语等戒法精神,培养子女的爱心、诚信与责任感;在夫妻相处中,以不邪淫戒守护婚姻忠诚,以不妄语戒促进坦诚沟通,以忍辱心化解矛盾冲突,让家庭成为修行的道场。
在职业生涯中,可将持戒如护命的道理融入职场伦理,坚守职业道德,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不做损害他人利益的事情;在与同事相处中,以友善之心待人,以包容之心处事,践行布施、忍辱等善法,让职场成为积累善根的平台。
在网络时代,还应将戒法精神融入网络行为,不传播虚假信息、不发表恶意言论、不浏览不良内容,以持戒之心守护网络空间的清净,同时利用网络平台传播佛法正能量,引导更多人重视持戒、践行善法。
针对不同根器的众生,持戒如护命的实践方式也有所不同。
对上根器众生而言,可直接体悟持戒如护命的究竟义理,以戒体为根本,圆融戒行、戒相、戒慧,在止持与作持双运中快速成就戒学境界;对中根器众生而言,可从持守基础戒条入手,通过学习祖师大德注疏、参与僧团共修等方式,逐步加深对持戒如护命的理解,在日常修行中不断提升戒行水平。
对下根器众生而言,可从培养护命之心开始,通过观察生命的珍贵、体会戒法的重要性,逐步生起持戒的信心与决心,从最基础的不杀生、不妄语等戒条做起,循序渐进地提升持戒境界。
无论根器如何,修学者都应牢记持戒如护命的道理,视戒如命、爱戒如眼,在修行路上始终坚守戒法,让戒法成为滋养法身慧命的根本依托,最终成就菩提之道。戒为慧命根,持之如护身,坚守无亏失,终登解脱门。
“譬如得王印,所往无挂碍”此句经文以世间王权印信为喻,直指戒体成就后的自在境界,是《四分律藏》中阐释持戒功德的核心喻句,出自“戒体功德”犍度篇章。
佛陀宣说此句的因缘,源于古印度僧团中部分比丘因持戒时遭遇外境障碍而生退心,或因担心持戒影响行化而心生犹豫,佛陀为破除此类疑惑,以王印象征戒体的清净权威,阐明真正受持禁戒者,其戒体如王印在手,能于世间行化、修行进阶中破除一切挂碍,既不被烦恼束缚,亦不被外境阻碍。
这句经文的核心作用,是彰显戒体的“清净无碍”特质,激励行者坚定持戒初心,明白持戒非为束缚,实为获得自在解脱的根本保障,让修学者于持戒过程中既能坚守原则,又能通达圆融,不执于戒相而失却本心。
经文表层义解读需从逐字溯源开始,“譬”字本义为类比晓喻,梵文对应“upamāna”,意为以已知喻未知,巴利文作“upamā”,强调喻体与本体的本质契合。在律宗语境中,“譬”是佛陀阐释戒理的常用法门,因末法众生根器驳杂,直说法义难入其心,故以世间熟知的王印为喻,让行者快速领悟戒体的尊贵与力量。
“如”字为喻词,梵文“iva”,巴利文“va”,表等同性类比,非指完全等同,而是取王印“权威、无碍、不可侵犯”的核心特质,对应戒体“清净、自在、破障”的功德,如道宣法师在四分律含注戒本疏中所言,如者类其德,非类其相,王印之相是金玉所制,其德是通行无碍,戒体之相是清净无染,其德是修行无碍,二者同德而异相。
“得”字含“受持、成就、证得”三义,梵文“prāpta”,巴利文“pāpta”,强调非被动获得,而是通过主动受戒、精进持戒,最终成就戒体的过程,如法砺法师在四分律疏中注解,得者非偶然获之,乃戒行圆成之果,如国王受印需经合法传承,行者得戒体需经如法受戒与精进修持,二者皆需因缘具足、行持不怠。
“王”字指转轮圣王,梵文“cakravartin”,巴利文“cakkavatti”,象征圆满无缺的权威,非指世间凡俗君主,而是佛教中具足七宝、统领四洲、以法治世的圣王,其王印代表最高法理与绝对权威,此处以转轮圣王印喻戒体,凸显戒体如圣王之法,能统摄身口意三业,令烦恼恶业不敢侵犯。
“印”字梵文“mudrā”,巴利文“mudrā”,本义为印章、印契,象征信用与权威,转轮圣王之印能号令四方、通行无阻,无人敢违抗,正如戒体为行者身心之印,能令烦恼退避、外境顺随,让行者于修行与生活中无有阻碍。
“所”字作助词,表“一切、所有”,指代行者修行与行化过程中遇到的各类境遇,包括内心烦恼、外境诱惑、人事纠葛、修行瓶颈等。
“往”字含“行化、进阶、趋入”三义,既指行者于世间广度众生的行化之举,也指于修行路上趋入更高境界的进阶之行,如怀素法师在四分律开宗记中所言,往者有二途,一者入世度生,二者出世修行,戒体加持下,二途皆无挂碍。
“无”字表否定,强调“挂碍”的彻底破除,非暂时远离,而是根本无有,如元照法师在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中注解,无者非仅有而不显,乃本来无生,戒体清净故,挂碍无从生起,如虚空本无尘埃,非除尘而后净。
“挂”字本义为悬挂牵绊,梵文“saṃyojana”,巴利文“saṃyojana”,此处特指烦恼对身心的牵绊、外境对修行的阻碍,如贪欲、嗔恨、愚痴等烦恼挂缚行者,令其不得自在,或名闻利养、人我是非等外境牵绊行者,令其偏离正道。
“碍”字含“阻碍、障碍、滞塞”三义,梵文“antarāya”,巴利文“antarāya”,特指修行路上的违缘,包括持戒时的疑惑、行化时的阻碍、证果时的障碍等,如因持戒而遭他人非议,因行化而遇恶缘干扰,皆为“碍”的表现。
这句经文的直译是,如同获得转轮圣王的印信,一切行化与修行之路都没有挂碍。其在四分律藏中的语境定位,是承接“戒体成就”后的功德阐释,前文中佛陀详细说明受戒、持戒、护戒的次第与方法,此处以王印为喻,总结戒体成就后的核心功德,让行者明白持戒的终极目标是获得自在无碍,而非固守戒相。
在整个律藏体系中,此句与“戒为正顺解脱之本”“持戒则生诸善法”等经文相互呼应,共同构建起“持戒—得戒体—获自在—证解脱”的修学脉络,成为律宗修学者坚定持戒信心的重要依据。
义理深度挖掘的第一层深层义,需结合律宗止持作持、开遮持犯的核心教义展开。止持即止息一切恶行,如王印所到之处,恶法不得通行,行者持戒体,能止息杀盗淫妄等恶行,令烦恼无从生起,这是“无挂碍”的内在根基;作持即修持一切善法,如王印能号令善法施行,行者持戒体,能积极修持布施、忍辱、精进等善法,令善根不断增长,这是“无挂碍”的外在表现。
法砺法师在四分律疏中注解,止持如王印禁恶,作持如王印兴善,禁恶则内无烦恼挂碍,兴善则外无境遇阻碍,二者圆融,方显王印之威、戒体之德。
同时,此句关联三聚净戒的义理,摄律仪戒如王印之威仪,令行者身口意三业清净,不造恶业故无挂碍;摄善法戒如王印之功德,令行者修持一切善法,善业增长故无挂碍;摄众生戒如王印之普施,令行者广度一切众生,悲心具足故无挂碍。
怀素法师在四分律开宗记中进一步阐释,三聚净戒如王印之三面,一面禁恶、一面兴善、一面利生,三面合一,方得通行无碍,戒体成就者,于三聚净戒无不践行,故能所往无挂碍,如王印三面具足,方能号令四方。
此外,开遮持犯的教义在此句中亦有体现,“得王印”喻持戒体之清净,“所往无挂碍”非指可以随意行事,而是指在开遮持犯的原则下灵活运用戒理,如王印虽有权威,却需依律施行,行者虽有戒体,却需依开遮持犯应对不同境遇,该止则止、该开则开,不执于戒相而失却圆融,这正是无挂碍的深层内涵——不是没有规则,而是于规则中获得自在。
第二层究竟义,需关联戒体戒行戒相戒慧的圆融境界。
戒体如王印之质,是清净无染的根本,如道宣法师在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中所言,戒体者,如王印之金玉本质,非伪造可得,非损坏可失,行者受戒时,戒体于阿赖耶识中种下,如金玉铸就王印,本质清净、不可磨灭;戒行如王印之使用,是戒体的外在践行,如王印需依律使用方能彰显权威,戒体需依戒行践行方能显现功德,行者于日常身口意三业中坚守戒律,便是戒行的体现,戒行清净则戒体愈发坚固。
戒相如王印之文,是戒行的具体表现,如王印之文清晰可辨,戒相之则明确可知,行者持戒的善恶、精进与否,皆通过戒相显现,戒相圆满则戒行无缺;戒慧如王印之智,是运用戒体的智慧,如王印需由明主执掌方能造福万民,戒体需由戒慧辅助方能破障无碍,行者若仅有戒体而无戒慧,易执于戒相、陷入僵化,若仅有戒慧而无戒体,易流于浮华、失却根基,唯有戒慧双运,方能如明主执印,所往无挂碍。
同时,此句的究竟义还指向成佛菩提道的戒学基础,佛陀在律藏中多次强调,戒为三学之首,无戒则定慧不生,如王印为治国之本,无印则政令不行,行者若能成就戒体、获得无挂碍之境,便能于戒学中奠定基础,进而修定学、慧学,最终成就菩提。
元照法师在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中注解,所往无挂碍者,非仅世间行化无碍,乃菩提道上无碍也,戒体清净故,能破烦恼障、所知障,令修学者于戒定慧三学中次第进阶,无有滞塞,终至成佛。
第三层实践义,需明确此句对日常持戒的具体指引。
对出家僧众而言,首先要如法受戒,成就清净戒体,这是得王印的基础,受戒时需恭敬虔诚,明白戒体的尊贵与责任,如道宣律师驻锡终南山时,每次为弟子授戒,都会详细讲解戒体的来源与功德,强调受戒非形式,而是内心的承诺与修行的开始;其次要在日常行持中坚守戒体,不轻易犯戒,如比丘二百五十戒、比丘尼三百四十八戒,皆需一一践行,如王印不可滥用,戒体不可轻犯,犯戒则如王印蒙尘,失去权威与无碍之力。
最后要以戒慧双运应对外境,如行化时遇到他人质疑持戒刻板,需以智慧阐释戒理的圆融,既坚守原则又不固执己见,如王印依律施行却不失灵活,让众生感受到持戒的自在与慈悲。
对在家信众而言,虽未受具足戒,却可从五戒、八戒入手,培养戒体的雏形,如坚守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的五戒,便是在家居士的王印,能令其在家庭生活、社会交往中无有挂碍,如家庭中以不恶口、不妄语守护亲情,职场中以不偷盗、不妄语维护诚信,这些都是戒体的体现。
同时要明白,在家持戒并非远离生活,而是于生活中获得自在,如面对利益诱惑时,以不偷盗戒守护本心,无有贪着挂碍,面对人际冲突时,以不嗔恨、不恶口戒化解矛盾,无有怨怼挂碍,这正是所往无挂碍的实践彰显。
此外,无论僧俗二众,在持戒过程中遇到疑惑时,应及时向持戒精严的高僧请教,如法砺法师的弟子们遇到戒疑时,都会依四分律疏求解,确保戒行不偏离正道,这也是实践无挂碍的重要保障——唯有戒行如法,方能真正获得自在。
祖师大德开示与案例的融入,首先聚焦法砺法师的四分律疏。法砺法师是律宗相部宗创始人,其四分律疏是律宗三大疏之一,对戒体论、开遮持犯等核心教义有着详尽阐释。
在解释譬如得王印所往无挂碍时,法砺法师在四分律疏中言:〔“〕王印者,转轮圣君之所执,表法界清净之权;戒体者,诸佛菩萨之所证,表修行无碍之德。〔”〕
这句注解需逐字拆解,王印者点明喻体的特定所指,非世间凡印,而是转轮圣王之印,转轮圣君之所执说明王印的权威性源于圣王的合法传承,正如戒体的清净性源于佛陀的教法传承;表法界清净之权阐释王印的象征意义,权即权威,法界清净之权指王印能令世间依法而行,无有混乱,正如戒体能令行者身心清净,无有烦恼。
戒体者明确本体,诸佛菩萨之所证说明戒体是诸佛菩萨修行成就的境界,非凡夫虚妄臆造,行者通过持戒能趋近此境界;表修行无碍之德点明戒体的核心功德,即令修行过程无有挂碍,与经文义理高度契合。
法砺法师进一步注解:得印则百官顺命,境无阻碍;得戒则烦恼退听,行无挂碍。得印则百官顺命指转轮圣王手持王印,天下百官无不顺从,政令通行无阻,这是王印的外在威德;境无阻碍指圣王行化世间,无有地域、人事的阻碍,正如行者得戒体后,行化四方无有障碍;得戒则烦恼退听指行者成就戒体后,内心烦恼不敢生起,如百官顺从圣王,烦恼顺从戒体;行无挂碍指修行路上无有滞塞,如圣王行化无有阻碍。
法砺法师的弟子灵萼律师,依其疏义修学持戒,某次行化至一偏远村落,当地村民因误解佛教而排斥僧人,灵萼律师不为所动,坚守不嗔恨、不恶口戒,以慈悲心为村民讲解佛法,最终打动村民,不仅接纳了他,还建立了小型僧寮供其弘法,这正是得戒体而无挂碍的实践案例,印证了法砺法师疏义的真实性与可行性。
道宣法师作为律宗南山宗创始人,其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与四分律含注戒本疏是律宗修学的核心典籍。在四分律含注戒本疏中,道宣法师注解:王印之贵,在于不欺;戒体之尊,在于不妄。王印之贵在于不欺指王印作为权力的象征,代表着诚信与公正,无有虚假,正如戒体作为修行的根本,代表着清净与真实,无有虚妄;戒体之尊在于不妄指行者持戒体,需言行一致、心口相应,不妄造恶业、不妄生烦恼,如王印所盖之令,无有虚妄,必须执行。
道宣法师进一步阐释:印无伪则通行天下,戒无妄则遍履十方,无伪之印,虽遇逆境而不废;无妄之戒,虽逢恶缘而无伤。
印无伪则通行天下指王印若真实无伪,即便遇到违抗之人,最终也能令政令通行,正如戒体若清净无妄,即便遇到恶缘干扰,最终也能令修行无碍;戒无妄则遍履十方指行者持无妄之戒,能于十方世界行化度生,无有阻碍;无伪之印虽遇逆境而不废强调王印的真实性能战胜一切逆缘,无妄之戒虽逢恶缘而无伤强调戒体的清净性能抵御一切恶缘。
道宣法师驻锡终南山时,曾遇一外道前来挑衅,污蔑佛教戒律束缚人性,道宣法师不卑不亢,为其讲解譬如得王印所往无挂碍的义理,说明戒律如王印,看似有规则约束,实则能让人获得真正的自在,外道听后深受触动,皈依佛门,这一案例彰显了戒体无妄的力量,也印证了道宣法师疏义的深刻内涵。
在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中,道宣法师还记载了弟子文纲律师的持戒案例,文纲律师受戒后,严格依律行事,某次出行时遇大雨,避于一居士家中,居士家中仅有一床,坚持让文纲律师安歇,自己淋雨,文纲律师为守不非时住戒,婉言谢绝,冒雨前行,途中虽遇诸多困难,却始终无有怨言,最终安全抵达目的地,道宣法师评价其得戒体如得王印,虽遇境缘而无挂碍,正是修行的典范。
怀素法师作为律宗东塔宗创始人,其四分律开宗记以阐释四分律的大乘属性着称,在解读此句经文时,怀素法师言:王印者,表大乘戒体之圆融;无挂碍者,显菩萨行化之自在。
王印者表大乘戒体之圆融指王印能统摄四方、包容万象,正如大乘戒体不仅涵盖声闻戒的清净,更融入菩萨戒的慈悲,圆融无碍;无挂碍者显菩萨行化之自在指大乘行者持戒体,能于广度众生的行化中获得自在,不被个人修行与众生度化的矛盾所束缚,如王印能于不同地域、不同族群中通行,菩萨戒体能于不同根器、不同境遇中化度众生。
怀素法师进一步注解:声闻戒如王印之守境,菩萨戒如王印之拓疆,守境则内无挂碍,拓疆则外无挂碍,二者圆融,方为究竟。声闻戒如王印之守境指声闻戒侧重自利,守护自身身心清净,如王印守护国土安宁,令内无叛乱;菩萨戒如王印之拓疆指菩萨戒侧重利他,广度众生,如王印开拓疆土,令外无阻碍。
守境则内无挂碍指声闻戒成就,能令行者内心无烦恼挂碍;拓疆则外无挂碍指菩萨戒成就,能令行者行化无境遇阻碍;二者圆融方为究竟指大乘行者需兼具声闻戒的自利与菩萨戒的利他,方能真正达到所往无挂碍的境界。
怀素法师曾驳斥部分旧说认为四分律仅为声闻戒的观点,主张四分律蕴含大乘义理,譬如得王印所往无挂碍正是大乘戒体圆融的体现,其弟子如净律师依此义理修学,不仅自身持戒精严,还积极参与慈善事业,度化了大量众生,即便遇到他人误解其“过度入世”,也能以戒慧双运化解,无有挂碍,印证了怀素法师疏义的大乘精神。
元照法师作为律宗灵芝宗创始人,其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是对道宣法师行事钞的补充与阐释,在解读此句时,元照法师言:王印之喻,通于僧俗;无挂碍义,遍于凡圣。
王印之喻通于僧俗指王印的比喻不仅适用于出家僧众的具足戒,也适用于在家信众的五戒、八戒,僧众持具足戒如转轮圣王持印,统领身心、行化无碍,在家信众持五戒如地方官员持印,守护家庭、生活无碍;无挂碍义遍于凡圣指无挂碍的功德不仅圣人能得,凡夫通过精进持戒也能逐渐获得,圣人因戒体圆满而究竟无挂碍,凡夫因戒行精进而次第无挂碍。
元照法师进一步注解:凡夫持戒,如幼主执印,虽有威仪而力弱,需护持而无挂碍;圣人持戒,如明主执印,威仪具足而力强,自然无挂碍。
凡夫持戒如幼主执印指凡夫烦恼厚重,戒体虽在却易受干扰,如年幼的君主持有王印,虽有权威却需大臣辅佐,凡夫持戒需依祖师大德的教导、僧团的加持,方能护持戒体不被烦恼侵蚀,获得相对的无挂碍;〔。〕
圣人持戒如明主执印指圣人烦恼已断,戒体圆满,如成熟的君主持有王印,权威具足、智慧通达,无需外力辅助便能自然无挂碍。
元照法师一生弘律利生,尤其注重引导在家信众持戒,他曾为一位商人居士讲解譬如得王印所往无挂碍的义理,教导其以不偷盗、不妄语戒经营生意,以慈悲心对待员工与客户,该居士依教奉行,不仅生意兴隆,还化解了诸多商业纠纷,生活与修行皆无挂碍,成为在家持戒的典范。
此外,还需融入其他律宗大德的开示,如允堪律师在四分律行事钞会正记中注解:王印者,戒体之相;无挂碍者,戒体之用,相用一如,方显戒德。
王印者戒体之相指王印是戒体的外在象征,如戒体的清净、权威通过王印的比喻得以显现;无挂碍者戒体之用指无挂碍是戒体的内在功德,如王印的通行无碍是其权威的体现,戒体的无挂碍是其清净的体现;相用一如方显戒德指外在的象征与内在的功德是一体不二的,行者若能明了戒体的相用一如,便能不执于戒相的形式,而注重戒体的清净,从而真正获得无挂碍。
印光大师也曾开示:末法时代,众生烦恼深重,唯有持戒方能无挂碍,如王印在手,魔障不侵,这句话强调了末法时代持戒的重要性,印证了譬如得王印所往无挂碍的现实意义,激励当代修学者于乱世中坚守戒律,获得身心自在。来源:世佛研编委会
校订人:郑莲莲 廖玉清
校订日期:二零二六年二月一日
《澳藏·四分律藏》
第一千七百零七函卷
者字为名词后缀,表人,特指主动舍弃戒法的修行者。元照法师在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中注解:者,人也,特指有心修行却生退转、舍弃戒法之人。如迷途之人,如弃舟之客,舍戒者虽曾入佛法之门,却因迷惑而放弃正道,虽曾乘戒法之舟,却因畏惧风浪而弃舟登岸。
这句疏钞明确了者字所指代的对象,舍戒者不是未曾修行的人,而是曾经有心修行、受持戒法,却因心生退转而放弃戒法的人,他们就像迷途中的人,虽然曾经走上正道,却因迷惑而偏离;又像乘船的客人,虽然曾经乘着戒法之舟驶向解脱彼岸,却因畏惧修行路上的风浪而弃舟登岸,最终只能在生死轮回中漂泊。
元照法师进一步阐释:舍戒者非恶人,乃愚痴之人,不明戒法之重,不知舍戒之害,如孩童弃珠拾砾,如愚人舍宝取瓦。若能醒悟戒法之珍贵,仍可重受戒法,重续佛法生命,如迷途知返,如弃舟复登。
这番论述既指出了舍戒者的本质是愚痴,不明戒法的重要性和舍戒的危害,又给予了他们改过自新的希望,只要能够醒悟,重新受持戒法,依然可以重续佛法生命,就像迷途中的人知道返回正道,弃舟的人重新登上船只一样。元照法师曾引导一位舍戒后心生悔悟的居士,让他重新受持五戒,居士依教奉行,精进持戒,后来不仅身心清净,还度化了许多家人朋友归依佛门,这一案例充分印证了元照法师的开示。
于字为介词,表对象,明确舍戒行为所作用的对象是佛法。法砺法师在四分律疏中注解:于者,对也向也,舍戒之行对向佛法,危害佛法生命,如毒药对向人身,损害身体机能。于字之用,在明对象,显关联,令行者知舍戒非仅关乎自身,更关乎佛法之存续。这句注解精准点明了于字的核心义涵,它明确了舍戒行为的作用对象是佛法,舍戒不仅会损害行者自身的佛法生命,还会影响佛法的存续与弘扬,就像毒药作用于人身,会损害身体的机能一样。
法砺法师进一步阐释:佛法如大树,行者如枝叶,戒法如脉络,枝叶舍脉络则枯萎,行者舍戒法则佛法生命消亡。于佛法为死,明舍戒之行直接导致佛法在自身的消亡,如枝叶离树则死,不可复生。这番论述以大树为喻,生动形象地说明了舍戒与佛法的关联,佛法就像一棵大树,行者就像树上的枝叶,戒法就像连接枝叶与树根的脉络,枝叶失去脉络就会枯萎,行者舍弃戒法就会导致佛法生命的消亡,这种消亡是直接的、不可逆转的,就像枝叶离开大树就会死亡一样。
佛法二字为核心名词,佛指佛陀、佛性,法指教法、真理,合指佛陀所宣说的教法与真理,是修行者成就解脱的根本依据。道宣法师在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中注解:佛法者,佛之教法,众生之良药也,佛以大悲心宣说佛法,为救众生脱离生死轮回;戒法者,佛法之核心,修行之根基也,无戒法则佛法如无根之木,无基之台。
这句疏钞深刻阐释了佛法的本质与戒法的核心地位,佛法是佛陀为救度众生脱离生死轮回而宣说的教法,是众生的良药,而戒法是佛法的核心,是修行的根基,没有戒法,佛法就像没有根基的树木、没有基础的高台,无法长久存在。
道宣法师特别强调:佛法的生命力在于戒法的传承与践行,行者受持戒法,则佛法在自身得以彰显;行者舍弃戒法,则佛法在自身归于消亡。如灯有油则明,无油则灭,佛法有戒则存,无戒则死。
这番论述强调了戒法对佛法的重要性,佛法的生命力在于戒法的传承与践行,行者受持戒法,佛法就能在自身得以彰显和延续;行者舍弃戒法,佛法就会在自身归于消亡,就像灯有油就会明亮,没有油就会熄灭一样。道宣法师记载了终南山僧团的修行实践:僧团中的比丘们严格持守戒法,不仅自身修行成就显著,还吸引了许多人归依佛门,佛法在当地得以广泛弘扬,这充分证明了戒法是佛法生命力的源泉。
为死二字中,为作动词,含成为、导致之义;死指死亡、消亡,合指舍戒行为导致佛法在行者自身的消亡,如同生命的终结。怀素法师在四分律开宗记中注解:为死者,成死也致死也,舍戒之行成就佛法死亡之果,导致自身佛法生命的终结,如断水致鱼死,如断粮致人亡。为死之用,在明结果,显严重,令行者知舍戒之果等同于死亡,不敢轻举妄动。
这句注解精准点明了为死二字的核心义涵,它明确了舍戒行为的最终结果是导致佛法生命的消亡,这种消亡是彻底的、不可逆转的,就像断绝水源导致鱼儿死亡、断绝粮食导致人死亡一样。
怀素法师进一步阐释:世间之死,仅为色身之消亡;佛法之死,乃法身之消亡、解脱之无望。于佛法为死,其危害远超世间之死,世间之死尚有轮回之可能,佛法之死则断解脱之路,永堕生死苦海。这番论述深刻揭示了佛法之死的严重性,世间的死亡只是色身的消亡,而佛法之死是法身的消亡、解脱的无望,其危害远远超过世间的死亡,世间的死亡之后还有轮回的可能,而佛法之死则会断绝解脱之路,让行者永远沉沦在生死苦海中。
怀素法师曾以世间之死与佛法之死对比,开导一位欲舍戒的比丘:你若舍弃戒法,导致佛法在你自身死亡,远比色身死亡更加可怕,色身死亡只是暂时的分离,佛法死亡则是永恒的沉沦,你当珍视戒法,守护佛法生命。比丘听后深受震撼,坚定了持戒的决心。
此句经文的直译是如果有人舍弃戒法,那么在佛法中就等同于死亡。其在四分律藏中的语境定位极为关键,出自舍戒犍度章节,专门阐释舍戒的定义、因缘、后果及重新受戒的相关规定。佛陀宣说此句的因缘,源于古印度僧团中,有几位比丘因受外境诱惑和烦恼困扰,心生退转舍弃了戒法,随后便放纵自身,造作恶业,堕入恶道,其他比丘见后心生恐惧,纷纷向佛陀请教舍戒的危害,佛陀为警示众比丘,便宣说此句,明确指出舍戒的严重后果,让众比丘坚守戒体,不轻易舍弃。
其核心作用是警示行者珍视戒法、坚守戒体,打破行者对舍戒的侥幸心理,让行者明白舍戒不是简单的放弃行为,而是导致佛法生命消亡的致命之举,从而激励行者精进持戒,守护自身的佛法生命。
深入义理层面,此句经文的深层义需结合律宗开遮持犯与性恶性善的核心教义展开。开遮持犯中,舍戒属于犯戒的极致表现,是主动放弃持戒的根本,无开许可言,因为舍戒会导致佛法生命的消亡,无论何种因缘,都不应舍弃戒法;性恶性善中,舍戒属于性恶之行,其本质是违背佛性、随顺烦恼的恶行,而持戒属于性善之行,是顺应佛性、断除烦恼的善行。
法砺法师在四分律疏中注解:舍戒之行,性恶之极也,无开许之可能,无宽容之余地,因其断佛法生命、绝解脱之路,如弑父杀母之罪,无可饶恕。持戒之行,性善之基也,顺佛性、断烦恼、趋解脱,如登梯上楼,步步精进。
这句疏钞深刻阐释了舍戒与持戒的本质区别,舍戒是极致的性恶之行,没有任何开许和宽容的余地,因为它断绝了佛法生命和解脱之路,就像弑父杀母的重罪一样不可饶恕;而持戒是性善之行的基础,顺应佛性、断除烦恼、趋向解脱,就像登上楼梯上楼一样,一步一步走向成功。
法砺法师进一步以三聚净戒解读:
摄律仪戒要求止息一切恶行,舍戒是最大的恶行,故违背摄律仪戒;
摄善法戒要求修持一切善法,舍戒是放弃善法的根本,故违背摄善法戒;
摄众生戒要求利益一切众生,舍戒会导致自身堕入恶道,无法利益众生,故违背摄众生戒。
舍戒一行,三戒皆违,故于佛法为死。
这番论述从三聚净戒的角度,进一步揭示了舍戒的严重危害,舍戒行为违背了三聚净戒的全部要求,是对戒法的彻底背离,因此必然导致佛法生命的消亡。
从究竟义来看,此句经文关联戒体戒行戒相戒慧圆融的终极修行境界,戒体是佛法生命的内在根基,戒行是佛法生命的外在显现,戒相是佛法生命的具体成果,戒慧是佛法生命的根本保障。
行者舍戒,首先舍弃的是清净戒体,戒体消亡则戒行无从谈起,戒行废弃则戒相不复存在,戒相无存则戒慧彻底迷失,四者皆亡,佛法生命自然归于消亡。道宣法师在四分律含注戒本疏中注解:戒体为佛法生命之魂,戒行为佛法生命之形,戒相为佛法生命之貌,戒慧为佛法生命之神。魂亡则形散,形散则貌失,貌失则神离,四者俱灭,佛法为死,此之谓也。这句疏钞深刻揭示了戒体戒行戒相戒慧与佛法生命的内在关联,戒体是佛法生命的灵魂,戒行是佛法生命的形体,戒相是佛法生命的容貌,戒慧是佛法生命的精神,灵魂消亡则形体散乱,形体散乱则容貌失去,容貌失去则精神离去,四者都灭亡了,佛法生命自然也就消亡了。
道宣法师进一步阐释:究竟解脱之路,以戒体为起点,以戒行为路径,以戒相为里程碑,以戒慧为终点。舍戒则起点崩塌、路径断绝、里程碑消失、终点无望,如行路人弃掉一切行囊与指引,终困于荒野,永无出期。
这番论述从究竟解脱的角度,阐明了舍戒的危害,究竟解脱之路以戒法为基础,舍弃戒法就等同于放弃了修行的起点、路径、里程碑和终点,就像行路人丢掉了一切行囊和指引,最终会被困在荒野中,永远没有出路。
道宣法师驻锡终南山时,曾为僧团弟子开示:修行如建塔,戒体为地基,戒行为塔身,戒相为塔刹,戒慧为塔顶,地基崩塌则整塔倾覆,戒体消亡则佛法生命终结,你们当坚守戒体,护持佛法生命,方能成就究竟解脱。弟子们依此开示修行,个个持戒精严,成就显著。
实践义方面,此句经文对日常修行的指引极为具体。对出家僧众而言,需做到三个坚守:坚守戒体不令失,每日清晨起床后、夜晚入睡前,都要观照自心,检视自身的戒行是否符合规范,若有偏离及时纠正,确保戒体清净无染;坚守戒行不令废,严格遵守比丘二百五十戒,不造作任何违背戒法的行为,无论是身口意三业,都要以戒法为准则,做到言行如一、心念清净;坚守戒志不令退,遇到持戒中的困难和挫折时,要以舍戒的危害警醒自己,不心生退转,不轻易放弃,如道宣法师般,即便面对生死考验,也始终坚守戒法。道宣法师在终南山修行时,曾遭遇猛兽侵袭,他依然坚守不杀生戒,以慈悲心对待猛兽,最终猛兽自行离去,这一案例充分证明了坚守戒志的重要性。
对在家信众而言,需做到三个不放弃:不放弃受持的五戒八戒,无论生活中遇到何种诱惑和困扰,都要坚守戒法的底线,不轻易违背;不放弃修行的初心,始终铭记受戒时的誓言,以戒法为指引,在家庭和社会中践行佛法精神,做到以戒护家、以戒待人;不放弃改过自新的机会,若因一时糊涂违背了戒法,要及时忏悔,重新受持,不因此心生退转舍弃戒法,如元照法师引导的那位居士般,知错能改,重新受持戒法,重续佛法生命。
祖师大德的开示与案例为这句经文提供了坚实的支撑。法砺法师在四分律疏中不仅注解了经文义理,还记载了其弟子的修行案例:有一弟子受具足戒后,因家乡遭遇灾荒,家中父母妻儿生活困苦,便心生退转欲舍戒还俗,法砺法师以舍戒的危害开导他,让他明白舍戒会导致佛法生命的消亡,远比世俗生活的困苦更加可怕,弟子听后醒悟,不仅打消了舍戒的念头,还以戒法中的慈悲心开导家人,全家共同修持善法,不久后灾荒缓解,家庭生活也逐渐改善。
道宣法师在四分律含注戒本疏中,记载了一位高僧持戒不退的案例:该高僧在战乱中被叛军俘虏,叛军逼迫他放弃戒法还俗,否则就将他杀害,高僧宁死不屈,坚守戒法,叛军首领被他的决心感动,不仅释放了他,还归依了佛门,这一案例充分证明了坚守戒法的力量。
怀素法师在四分律开宗记中,记载了一位比丘舍戒后心生悔悟的案例:该比丘舍弃戒法后,放纵自身造作恶业,不久便身患重病,痛苦不堪,他意识到这是舍戒的果报,便心生悔悟,前往寺院向怀素法师忏悔,怀素法师引导他重新受持戒法,他依教奉行,精进持戒,不久后重病痊愈,身心清净,这一案例印证了舍戒的危害与重新受持戒法的希望。
元照法师在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中,记载了一位在家居士坚守五戒的案例:该居士经营一家商铺,遇到一位顾客多付了钱款,他本想将钱款私吞,但想到不偷盗戒的要求,便主动将钱款归还顾客,顾客深受感动,不仅成为他的忠实客户,还归依了佛门,这一案例说明在家信众坚守戒法,不仅能护持自身的佛法生命,还能利益他人。
律宗公案中,“佛陀为比丘开示舍戒之害”的典故与这句经文义理高度契合。古印度某僧团中,有三位比丘因受外境诱惑,舍弃了戒法,他们回到家乡后,放纵自身,饮酒食肉、杀生妄语,无恶不作,不久后其中一位比丘因与人争执,失手将人杀害,被官府捉拿判处死刑;另一位比丘染上重病,痛苦不堪,不久后便去世了,堕入了饿鬼道;第三位比丘因偷盗财物,被人发现后殴打致残,流落街头乞讨为生。
其他比丘得知后,心生恐惧,纷纷向佛陀请教舍戒的危害,佛陀为他们宣说此句经文,详细阐释了舍戒会导致佛法生命消亡、堕入恶道的严重后果,并告诉他们:戒法是修行的根本,如同人身的生命,舍弃戒法就等同于在佛法中死亡,必然会遭受恶报。
比丘们听后深受警醒,纷纷表示要坚守戒法,不再心生退转。这则公案深刻印证了此句经文的义理,舍戒不是简单的放弃行为,而是导致佛法生命消亡、堕入恶道的致命之举,在当代持戒实践中,这则公案依然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它告诉我们,无论遇到何种困难和诱惑,都要坚守戒法,守护自身的佛法生命,否则就会遭受严重的后果。
历史与实践案例中,鉴真和尚东渡日本传戒的事迹也与这句经文义理相通。鉴真和尚为了将佛法戒律传入日本,历经六次东渡,期间遭遇了无数艰难险阻,甚至双目失明,但他始终坚守戒法,从未心生退转。
在东渡过程中,有弟子因忍受不了艰难困苦,想要舍弃戒法返回中国,鉴真和尚以舍戒的危害开导他:我们受持戒法,就是为了弘扬佛法、利益众生,若舍弃戒法,不仅自身的佛法生命会消亡,还会让日本众生失去接触佛法的机会,这是何等严重的罪过。
弟子听后深受触动,坚定了跟随鉴真和尚东渡的决心。最终,鉴真和尚成功东渡日本,在日本建立了律宗道场,为日本僧人授戒,规范了日本僧团的戒律,使佛法在日本得到了广泛传播。鉴真和尚的事迹充分证明了,坚守戒法是弘扬佛法的根本,舍弃戒法则会导致佛法生命的消亡,只有坚守戒法,才能成就弘法利生的伟大事业。
佛学名相方面,此句经文涉及的核心名相有舍戒、戒体、戒行、戒相、戒慧、开遮持犯、三聚净戒等。舍戒是指主动放弃受持的戒法、舍弃清净的戒体,法砺法师在四分律疏中注解:舍戒者,弃戒体、废戒行、失戒相、迷戒慧,断佛法生命之恶行也。戒体是受戒时在心中种下的善法种子,是佛法生命的内在根基,道宣法师在四分律含注戒本疏中注解:戒体者,清净之心,受戒之时一念发心,善种生根,持戒则长,舍戒则灭。戒行是持戒的具体行为,是佛法生命的外在显现。
怀素法师在四分律开宗记中注解:戒行者,戒体之显,身口意三业符合戒律规范,是为戒行,舍戒则戒行废弃。戒相是持戒的外在表现,是佛法生命的具体成果,元照法师在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中注解:戒相者,戒行之形,威仪具足、言行如法,是为戒相,舍戒则戒相无存。戒慧是持戒过程中的智慧,是佛法生命的根本保障,法砺法师在四分律疏中注解:戒慧者,戒行之导,明辨开遮持犯、灵活运用戒法,是为戒慧,舍戒则戒慧迷失。开遮持犯是律宗关于戒律执行的四种情况,开即开许,遮即遮止,持即持戒,犯即犯戒,怀素法师在四分律开宗记中注解:舍戒属于犯戒之极,无开许之可能,唯有遮止,令行者坚守。三聚净戒是律宗的核心戒律,包括摄律仪戒、摄善法戒、摄众生戒,道宣法师在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中注解:舍戒一行,违背三聚净戒,故于佛法为死。
在网络行为自律中,可教育网民坚守网络伦理的“戒法”,如不传播不良信息、不进行网络暴力、不侵犯他人隐私,放弃这些原则就会导致自身网络形象的消亡,遭受他人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
不同根器众生与僧俗二众的修行次第也各不相同。对上根众生而言,应直探经文究竟义理,体悟戒体戒行戒相戒慧圆融之理,以舍戒的危害警醒自己,坚定持戒的决心,不生丝毫退转之意,如道宣法师般,无论遇到何种困难和诱惑,都能坚守戒法,成就究竟解脱。
对中根众生而言,应先理解经文的深层义与实践义,严格遵守开遮持犯与三聚净戒,在日常修行中不断检视自身的戒行,及时纠正偏差,不轻易放弃戒法,如怀素法师的弟子般,在师父的开导下,打消舍戒的念头,精进持戒。
对下根众生而言,应先明了经文的浅义,牢记舍戒的严重后果,从基础的持戒修善做起,逐步培养对戒法的信心和敬畏心,不轻易违背戒法,如元照法师引导的那位居士般,知错能改,重新受持戒法。
对出家僧众而言,应侧重僧团仪轨与核心戒条的践行,以舍戒的危害警醒自己,坚守具足戒,弘法利生,规范僧团,如鉴真和尚般,为了弘扬戒法,不惜一切代价。对在家信众而言,应侧重五戒、八戒的日常落实,在家庭和社会中践行戒律精神,坚守戒法底线,不轻易放弃,如那位坚守不偷盗戒的居士般,以戒法为准则,利益自身和他人。
这句经文的义理如同一记警钟,时刻警醒行者珍视戒法、坚守戒体;如同一面镜子,清晰映照舍戒的危害与持戒的功德;如同一盏明灯,照亮行者的修行之路,让行者明白只有坚守戒法,才能守护自身的佛法生命,成就究竟解脱。
在末法时代,这句经文的意义尤为重要,它能让懈怠修行的行者心生警醒,让心生退转的行者坚定信心,让违背戒法的行者知错能改,引导一切众生在戒法的指引下,坚守初心、精进持戒,守护自身的佛法生命,远离舍戒的危害,最终成就菩提圣果。
戒体如命不可舍,舍戒如同赴死途,佛法生命随戒在,坚守戒法证真如。
持戒如护命三字以生命存续之根本喻戒法坚守之要义,将持戒与护命的本质关联层层展开,让抽象的戒行规范转化为关乎生命存续的迫切认知。文字教体的核心比喻是持戒如护持生命,人之于生命唯有悉心守护方能存续,戒之于修行唯有严持不怠方能成就,二者皆以“不可须臾离”为核心特质。
文字教体当中,所谓教体的特质是指以命喻戒、以重显要,借世间众生最珍视的生命,彰显戒法在修行中的核心地位,让修学者直观体悟持戒如护命的紧迫性与必然性;文字教体当中的浅义是指持守戒律就如同护持自己的生命,直白点明持戒与护命的类比关系,不添繁饰却直指核心;文字教体当中的深义是指持戒如护命非仅表面珍视,乃含“性命相依、存亡与共、精进不息”三义,正如生命若不加护持便会消亡,戒法若不坚守便会失毁,生命存续需时刻防避危害,持戒修行需时刻防非止恶,生命成长需滋养身心,持戒成就需滋养戒体,二者在本质上同源同构。
文字教体对修学者的启示是指修行当以护命之心护持戒律,视戒如命、爱戒如眼,如守护生命般不容戒行有丝毫亏失,让戒法成为滋养法身慧命的根本依托。护命之要在防危,持戒之要在止恶,性命相托方得长久,戒行无亏方证菩提。
逐字拆解文字本源,持字含执持、坚守二义,特指以坚定心志执守戒法不令偏离。法砺法师在四分律疏中注解:持者,执也,执持戒法于心,坚守戒行于身,如人执持生命不令受损。如护命者时刻警惕伤身之险,持戒者时刻防避破戒之缘;护命者不离养生之法,持戒者不离戒律之规。
这句疏钞精准揭示持字的核心义涵,它不是被动的接受,而是主动的执守与护持,如人护持生命会主动远离刀兵水火等危险,持戒者护持戒法会主动远离杀盗淫妄等恶缘。
法砺法师进一步阐释:末法之时,烦恼如利刃,恶缘如毒箭,皆能伤毁戒体如伤生命,故需以持字为要,执持戒法如执护命之符,念念不离、时时精进,若稍懈弛,戒体便如生命遇险,立见亏失。
这番话深刻阐明持字的必要性,末法众生被烦恼缠缚,恶缘遍布,若不能主动执持戒法,戒体便会在不知不觉中失毁,正如生命若不主动防护,便会遭遇不测,这让持字的义理从外在的行为规范升华为内在的心志坚守,凸显出主动持戒对修学者的关键意义。
道宣法师在四分律含注戒本疏中补充:持戒之要,在身口意三业圆融,身持则不造恶行,口持则不发恶言,意持则不起恶念,如护命者需身心兼顾,身避危险、心安神定,方能生命安康。
他驻锡终南山时,每日清晨必诵持戒偈,午后检视身口意三业是否契合戒法,晚间以持戒心得滋养心念,数十年如一日,未尝有丝毫懈怠,其弟子问其持戒秘诀,法师答曰:持戒如握水,稍松则漏,唯恒常执持,方能无失。这一实践案例生动印证持字的义理,唯有以坚定心志执持戒法,方能让戒行在日常修行中落地生根。
戒字作为律宗根本名相,含规范、防非、护持三义,道宣法师在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中注解:戒者,止也,止息诸恶;戒者,善也,修持诸善;戒者,护也,护持法身。如护命之法有养生之规,戒法之行有修行之范;护命之规能保身安,戒法之范能保慧命。
这句疏钞将戒字的内涵从单纯的禁止拓展为“止恶、修善、护持”的三位一体,戒法不仅是不能做什么的禁忌,更是应该做什么的指南,是护持法身慧命的根本保障。
道宣法师特别强调:戒为菩提之基,如命为生存之本,无命则身灭,无戒则道亡,故佛弟子当视戒如命,宁舍身命不舍戒法。他记载隋代高僧智顗大师的事迹:大师早年修行时,遇战乱流离,途中为护持不杀生戒,宁可忍饥挨饿也不食用荤腥,即便遭遇盗贼威胁,也坚守不妄语戒,始终以戒法为行为准则,最终成就天台宗大业。
这一案例深刻诠释戒字的核心义涵,戒法是修行的根基,正如生命是生存的根基,没有戒法的护持,再高深的修行也如同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终将枯竭。怀素法师在四分律开宗记中进一步辨析:戒有性戒与遮戒之分,性戒如护命之防根本之险,遮戒如护命之避细微之害,二者皆不可废,性戒失则戒体根本动摇,遮戒失则戒行渐次亏失,如护命者既防大病亦避小疾,方能长久安康。这番辨析让戒字的义理更趋圆满,修学者不仅要坚守杀盗淫妄等性戒,也要重视饮酒、非时食等遮戒,唯有全面持守,方能护持戒体无亏。
如字作比喻连词,是连接持戒与护命的关键枢纽,怀素法师在四分律开宗记中注解:如者,类也,以护命之重类持戒之要,以护命之切类持戒之紧。如人护命不惜身财,持戒者护戒不惜身命;人护命无有间断,持戒者护戒无有懈怠。
这句疏钞精准点明如字的喻示作用,它不是简单的等同,而是通过护命这一世俗认知,让修学者领悟持戒的神圣性与紧迫性,如人在绝境中会拼尽全力守护生命,修学者在修行中也应不惜一切守护戒法。
怀素法师进一步阐释:末法众生多轻戒重福,不知戒为福基,如人轻命重财,不知命为财本,故以如字为喻,令众生由护命之切,生持戒之殷,由护命之重,生持戒之敬。
这番话深刻揭示佛陀用如字的良苦用心,末法时期许多众生执着于积累福报,却忽视了持戒这一福报的根本,正如有人执着于财富却轻视生命,殊不知没有生命一切财富皆无意义,佛陀以护命为喻,让众生明白戒法是一切善法的根基,唯有持戒无亏,福报才能稳固长久。
元照法师在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中补充:如字之妙,在以俗显真,护命是世间之理,持戒是出世间之道,世间之理与出世间之道同源同归,皆以“守护”为核心,故借护命之理,显持戒之道,让凡夫易解、圣人印证。
他以在家居士持戒为例:有一居士起初认为持戒是束缚,后经法师开示,领悟持戒如护命的道理,从此以护命之心持守五戒,不仅远离了灾祸,更积累了深厚福报,家庭和睦、事业顺遂。这一案例印证如字的喻示力量,通过通俗易懂的类比,让修学者跨越世间与出世间的隔阂,直观体悟持戒的本质。
护字含守护、防护、养护三义,是连接持戒与护命的核心动作,法砺法师在四分律疏中注解:护者,防也,防戒体之受损;护者,养也,养戒行之增长;护者,救也,救戒失之危机。如护命者防避伤身之险、养护身心之康、救治生命之危,持戒者防避破戒之缘、养护戒体之净、救治戒行之失。
这句疏钞生动展现护字的三重内涵,既强调事前的防范,也重视事中的养护,更不忽视事后的补救,如护命者不仅要远离危险,还要通过饮食、作息等方式滋养身心,若遭遇伤病还要及时救治,持戒者也应如此,既要远离恶缘防避破戒,也要通过精进修行滋养戒体,若不慎有戒失也要及时忏悔补救。
法砺法师进一步阐释:戒体如生命之根,戒行如生命之枝,根需守护方能稳固,枝需养护方能繁茂,若只持不护,如只存命不养生,虽暂存而终枯;若护而不持,如养生而不惜命,虽有法而无基。
这番论述深刻阐明持与护的辩证关系,持是基础,护是保障,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只有既持又护,方能让戒法如生命般生生不息。道宣法师在四分律含注戒本疏中记载一则公案:唐代有一比丘,早年持戒精严,但后期忽视护戒,常与世俗之人交往,逐渐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一次因醉酒险些破色戒,幸得同修提醒,想起护戒如护命的道理,从此闭门忏悔,每日以戒法滋养心念,精心护持戒体,最终恢复戒行清净。这一案例生动印证护字的重要性,持戒不难,难在始终如一地护戒,唯有时刻守护戒体、养护戒行,方能避免戒失的危机。
命字含生命、慧命二义,表层指世间色身生命,深层指出世间法身慧命,元照法师在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中注解:命有二种,一者色身命,二者法身命,色身命是轮回之基,法身命是解脱之本,持戒护命,兼护二命,色身命存则能修行,法身命存则能解脱。如护色身命需防避刀兵水火,护法身命需防避烦恼恶业;护色身命需滋养饮食,护法身命需滋养戒善。
这句疏钞将命字的义理从世间色身升华至出世间法身,明确持戒如护命的双重内涵,修学者不仅要借色身生命修行,更要通过持戒护持法身慧命,唯有二命兼顾,方能在修行路上稳步前行。
元照法师特别强调:色身命终有尽时,法身命永恒不灭,故持戒护命,当以护法身慧命为根本,色身命为辅助,若为护持戒法,舍色身命亦在所不惜,是为真护命。
他引用佛陀本生故事:佛陀前世为萨埵太子时,为护持不杀生戒,不惜舍身饲虎,以自身色身命换取对戒法的坚守,成就法身慧命的增长。这一典故深刻诠释命字的深层义涵,真正的护命不是执着于色身的存续,而是守护法身慧命的永恒,为了坚守戒法,即便牺牲色身也无怨无悔,这才是持戒如护命的最高境界。
怀素法师在四分律开宗记中补充:命与戒,如体与用,命为戒之体,戒为命之用,无命则戒无所依,无戒则命无所归,故持戒如护命,是体用不二之理。这番论述让命与戒的关系更趋圆融,二者相互依存、不可分割,共同构成修行的根基。
这句经文的直译是持守戒律就如同护持自己的生命,其在四分律藏中的语境定位极为关键,出自比丘戒五篇七聚中的波罗夷戒阐释部分,佛陀宣说此句的因缘,源自古印度某聚落中,一位证得阿罗汉果的大比丘因一时懈怠,违背不妄语戒,随后心生恐惧,担心戒体失毁导致修行功亏一篑,佛陀为引导他及其他比丘重视持戒,便以护命为喻,说明持戒如护命的道理,告诫诸比丘戒法是修行的根本,若失戒体,如失生命,再难成就解脱之道。
这位证得阿罗汉果的大比丘名为迦旃延,出生于古印度摩揭陀国迦罗臂拿迦村,是婆罗门种姓,早年精通吠陀经典,后遇佛陀出家修行,以智慧第一著称,其核心特质是善于辨析义理、引导众生,专属修学方法为“闻思修三慧并进”,通过听闻佛法、深入思考、实践修行,快速证得圣果。佛陀宣说此句经文的核心作用是确立持戒的核心地位,化解比丘对持戒的懈怠之心,让修学者明白戒法是法身慧命的根本保障,正如生命是生存的根本,唯有坚守戒法,方能在修行路上不偏离正道,最终成就菩提。
1页 首页 上页 下页 尾页 共1页
澳藏•大藏经 • 小乘律 • 四分律藏(第01卷~第20卷) 繁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