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昵称:小阿含 发布时间:2026-07-02 14:54:24 |
《澳藏·四分律藏》(二次校稿对勘传译版)以下辩经内容,乃澳门版《大藏经》中《四分律藏》译经理事会第二次校稿对勘传译之文。由世界佛学研究中心(世佛研)石家庄分会会长、《四分律藏》译经理事会理事长孙丽英大檀樾,亲自组织编纂辩经。愿诸仁者发心,积极参与《澳藏》辩经之盛事,共沾法益,同沐佛恩。
《澳藏》《大藏经》《四分律藏·孙丽英阖家供奉》
《澳藏》版《大藏经》~《四分律藏》校订本
初译稿底本来源:世佛研编委会
校订人:杨 静 杨 雪
校订日期:二零二六年六月六日
《澳藏·四分律藏》
第一千七百五十八函卷
于网络场景之中,当代众生,多沉迷于网络,刷短视频、看直播、浏览不良信息,日夜颠倒,心神散乱,既浪费了时间,又令心生懈怠疲厌,〔。〕
此时便可以应用本句经文的观心之法,观照自己的起心动念,知其沉迷网络的根源,是内心的空虚,还是对现实的逃避,是贪著感官的刺激,还是缺乏正念的观照,〔。〕
再以戒法对治,严持不看不良信息、不传播谣言、不参与言语暴力、不浪费时间的戒,守护好自己的眼根、耳根、意根,少刷短视频,多诵经念佛,多学习佛法,多做有益的事,将网络变为弘法利生的平台,而非造业的工具,便能对治网络带来的疲厌,令心神安定,正念分明。
于商业经营场景之中,做生意的在家居士,遇到生意不好、市场下行、竞争激烈的情况,容易心生疲厌,甚至想要放弃,或者为了利益,违背诚信,造作恶业,此时便可以应用本句经文的观心之法,观照自己的起心动念,知其疲厌的根源,〔。〕
是对利益的贪著,还是对亏损的恐惧,是缺乏长远的眼光,还是缺乏利他的发心,再以戒法对治,严持不欺诈、不偷税、不赚不义之财、不坑害客户的戒,坚守诚信经营的底线,以利他之心,做好产品,服务好客户,广结善缘,积累福报,将商业经营变为利他的菩萨行,将生意场变为修行的道场,便能对治经营的疲厌,令生意长久,福报增长。
于情绪管理场景之中,当代众生,多有焦虑、抑郁、烦躁、愤怒等负面情绪,容易心生疲厌,对生活失去信心,甚至自暴自弃,〔。〕
此时便可以应用本句经文的观心之法,时时观照自己的起心动念,观照负面情绪的起灭,知其根源,是内心的贪嗔痴,还是我执,再以戒法对治,严持不贪、不嗔、不痴的戒,观照一切情绪皆是缘起性空,无有自性,不随情绪而转动,不被烦恼所左右,〔。〕
以正念观照,以戒法调心,令内心清净,安定祥和,便能对治情绪带来的疲厌,令身心安乐,道心坚固。
同时,要针对不同根器的众生,给出次第修持的方法,令三根普被,僧俗兼利,对于上根器的众生,无论是出家僧众,还是在家居士,都可以直接从观心入手,了知疲厌之心的缘起性空,本自无生,安住于菩提心,行菩萨道,上求佛道,下化众生,以广大的菩提心,摄持一切行持,便能究竟无疲厌,永无退转,圆满菩提;
对于中根器的众生,应当以戒法为根本,以五法为行持,也就是常念三宝、常持佛号、常知边界、常近善友、常摄心不动,时时观照自己的起心动念,以戒法对治烦恼,坚固道心,次第修持,增长定慧;
对于下根器的众生,应当先明了境界的特质,量力而行,先远离容易引发疲厌、懈怠、烦恼的境界,守护好自己的身口意三业,持守最基本的五戒八戒,打好持戒的基础,再次第深入,慢慢提升自己的心力与道心,不可好高骛远,强行入于自己无法驾驭的境界,导致破戒失心,退转道心,〔。〕
比如在家居士,若无法抵御网络的诱惑,便先卸载短视频APP,关闭不良网站,先守护好自己的眼根耳根,打好持戒的基础,再慢慢提升自己的心力,这就是次第修持的方法,令一切众生,皆能依此经文的义理,对治疲厌,坚固道心,持戒修学,圆满菩提,红尘处处是道场,观心持戒不迷茫,对治疲厌坚道心,步步安稳向西方。
从文字训诂角度来看,“是”字本义为纯正、谛实、判别界定,在《四分律藏》的特定语境里,这个字并非凡夫俗世间用来判断是非的普通言辞,而是佛陀凭借圆满无碍的一切种智,如实通晓万物本体本性、善恶因果循环、戒律持犯界限的终极抉择。
它并非模糊不清的分别计较,而是精准笃定的判定,本身就囊括了律藏之中所有戒律持犯判断的核心准则。佛门之中所有戒法的开许、遮止、受持、违犯,都要以如实判别作为根基,先分清是非对错,才能确定持戒与犯戒的边界;先辨明善恶属性,才能知晓应当践行与应当摒弃的行为。
这就好比工匠建造房屋,必须先用准绳校准墙体的直曲方正,佛陀制定戒律,也先用“是”字划定持犯界限,让所有修学佛法的人,面对世间万物都能如实认知,不偏不倚、不出差错,这也是坚守戒律的根本前提。正所谓:如实简择定边界,究竟了知辨是非,戒行先明准绳在,万劫修持不谬违。
“事”字训诂为造作、业行、境界,在《四分律藏》的专业术语体系里,并非单指世间因缘和合而成的表象事相,而是统摄身、口、意三业的所有造作行为,涵盖顺境与逆境、善业与恶业、持戒行与犯戒行各类范畴,上至菩提涅槃的出世间殊胜修行,下至生死轮回的世间寻常琐事,通通都可称作“事”。
律藏之中,“事”与“理”相互对应,“事”是戒律相状的具体外在显现,“理”是戒体的究竟内在本体,二者密不可分。
所有戒法想要落地践行,都离不开具体事相;所有持犯行为的判定,也都要依托事相展开,脱离事相便无从谈论戒理,更无法真正受持戒律。
这个字本身承载了律藏全部戒相的载体,无论是止息恶业的止持,还是修习善业的作持,都要在事相之中落实,先要辨明相关事相的善恶本性,才能确定应当心念系念还是应当摒弃不念。
这就如同医生诊治病症,必须先找准病灶所在,佛陀制定戒律,也先明确事相涵盖的范畴,让修学者在各类事相之中,清晰辨别因果、知晓善恶,不迷惑、不昏昧。正所谓:三业造作名为事,善恶因果在其中,戒行不离事相立,明辨方得契真宗。
“应”字训诂为妥当、契合、顺随,在《四分律藏》语境中,并非世俗层面情理上的应当,而是契合戒法法理、顺随解脱大道、符合佛陀制戒本意、契合菩提正道的究竟相应,包含四层核心内涵:一是契合三聚净戒的根本戒理,二是顺随戒定慧三学的修行路径,三是符合佛陀制戒的十种利益因缘,四是契合自利利他的菩提大道。
它不是迁就世俗人情偏见,而是依循究竟真理;不是顺从个人私欲杂念,而是追随解脱正途,本身囊括了律藏全部作持法门的核心准则。
所有应当修习的善法、应当坚守的戒行、应当生起的正念,都以“应”字作为衡量标准,让修学者明白该做之事、该念之念,顺随正道、不违戒法。
这就好比行船之人,明确航向才能顺流直抵彼岸,佛陀开示“应”字,正是为修学者指明正念的方向,引导其顺随解脱、趋向菩提。
正所谓:契合戒理名为应,顺于解脱合真宗,正念当循此标准,直趣菩提大道通。
“念”字训诂为心念系缚、明记不忘、观照觉察,在佛教义理与律藏术语中,并非凡夫世俗所说的妄念、念想、杂思,而是五根五力之中的念根、念力,也是八正道之中的正念,具备明记不失、正观无谬、系念不散三重核心功用。
所谓明记不忘,就是牢牢铭记戒法的开遮持犯,不轻易遗忘;所谓正观不谬,就是如实觉察心念的生起与灭去、善念与恶念,不出现偏差;所谓系念不散,就是将心念专注在解脱正道与菩提善法之上,不涣散游离。
这个“念”是所有戒行的发起源头,是持戒与犯戒的根本所在,也是修持定慧的基础根基。
律藏之中,所有戒法的制定,核心在于约束心性,而约束心性的关键,就在于规范心念:合宜的念头便坚守,不合宜的念头便舍弃,这个字堪称律藏全部戒学的核心枢纽。
心是戒律的根本,念是心性的作用,心念端正则内心清净,内心清净则戒行圆满;心念邪僻则内心污浊,内心污浊则戒行亏缺。
这就如同牧牛之人,握紧缰绳拴住牛鼻,防止牛群践踏庄稼,持戒之人也要以正念为缰绳,管束好动乱的心念,不让烦恼侵害善法根基。正所谓:系念观照名正念,明记戒法不唐捐,心为戒本念为用,念正方得戒行全。
前文“是”字为第一层含义,此处再提“是”字为第二层含义,承接前文的如实判别之意,专门针对不应念的事相做终极界定,与前一个“是”字本体同源,皆是佛陀凭借一切种智的如实认知。
前一个“是”字判别应当系念的善法,后一个“是”字界定不应生起的杂念,前后相互呼应,构建起完整的善恶界限与持犯准则,并非重复表述,而是圆满周全的抉择,让修学者面对万事万物,既知晓该做该念之事,也明白不该做不该念之举,具备完整的取舍标准,毫无遗漏、没有偏废。
这就好比工匠建房,既知晓梁柱该立之处,也明白空隙该留之地,规划周全、毫无差错,〔。〕
佛陀开示这一重“是”字,正是为修学者完整确立戒行边界,让人懂得进退、明辨取舍。正所谓:简别邪正定边界,了知取舍不偏颇,戒行圆满无遗漏,方得步步契弥陀。
“不”字训诂为止息、否定、远离,在律藏语境中,并非简单的否定词汇,而是止持法门的核心准则,是止息恶法、断除烦恼、远离犯戒因缘的究竟遮止,包含三重内涵:一是止息虚妄念头,不让不应生起的念头显现;二是远离犯戒因缘,不让不应触碰的事相沾染内心;三是断除烦恼习气,不让不良习气延续。
这个字是律藏全部止持法门的核心,所有不该做的恶事、不该起的恶念、不该犯的戒条,都以“不”字为核心,引导修学者止息恶法、防范过失、守护戒体。
这就如同城池的护城河,能够抵御外敌入侵,“不”字的遮止功效,也能阻挡烦恼侵扰,守护戒体安稳。正所谓:止息恶法名为不,防非止恶护戒珠,护城河深挡外敌,念不邪妄戒体固。
此处“应”字为第二层含义,与前文正面的“应”字相对,组成“不应”一词,指不合戒理、不顺解脱、不符佛制、不契菩提的行为与心念,与前文的“应”字形成正反两面的完整准则。
契合“应”的标准便是顺随正道,能增长善法、守护戒体;归于“不应”范畴便是违背正道,会滋长恶法、损坏戒体,二者对比鲜明,让修学者明辨因果、分清顺逆,不堕入邪道。
这就如同行路之人,既知晓正道所在,也明白邪路隐患,才能避开坑洼、安稳前行,佛陀开示“不应”之意,正是为修学者指明邪路方向,让人主动远离、不陷烦恼。正所谓:不顺解脱名不应,违于戒理堕邪坑,明了逆途当远离,方得安稳正道行。
此处“念”字为第二层含义,与前文正念相对,指妄念、邪念、染念、散乱念,是违背戒理、顺从烦恼、引发犯戒、阻碍解脱的不良心念,与正念形成鲜明对比。
正念能铭记戒法、正观无差,妄念则遗忘戒法、邪观出错;正念专注善法,妄念执着恶法;正念成就清净戒行,妄念导致戒行亏缺;正念趋向解脱,妄念坠入轮回。
这个字明确了律藏持犯的核心界限,一念之差,便分出持戒与犯戒、圣人与凡夫、轮回与解脱的差别,正所谓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佛陀开示心念的正反两面,就是让修学者在念头生灭之际,明辨正邪、懂得取舍,守护戒行,不因一念之差坠入恶道。正所谓:妄念邪思染着心,一念差池堕苦轮,起灭之际明取舍,方得戒行永清净。
这句经文的表层含义,是佛陀依靠圆满一切种智,为证得阿罗汉果的大比丘及所有修学者,如实判别各类事相的善恶本性,明确告知:契合戒理、顺随解脱、符合佛制、契合菩提的事相,应当生起正念,用心观照、铭记不忘;〔。〕
违背戒理、不顺解脱、不符佛制、不契菩提的事相,绝不应当生起妄念,必须及时止息、杜绝显现。
在《四分律藏》的语境定位中,这句经文是整部律藏的持犯核心枢纽,属于犍度部中正念犍度的核心法要,是佛陀为僧团开示的戒行修心根本准则,也是所有戒条开遮持犯的心念判断标准。
其核心作用,是确立持戒的正念核心,分清心念善恶的根本界限,为所有戒行的持犯判断提供心念层面的终极依据,让修学者从根源上守护戒体、防范过失。
究其根本,所有身口方面的犯戒行为,都源于心念的妄动,先有不该起的妄念,后有不该做的恶行;先有该坚守的正念,后有该践行的善举,这句经文正是从根源上,为修学者确立了戒行的根本准则。
正所谓:简择事相明顺逆,辨明念虑定持犯,一句总摄戒宗要,万代修持指路端。戒律的言辞,如同行路的明灯,应念如同灯光照亮前路,不应念如同黑暗中的坑洼陷阱,正念让人稳步前行,妄念让人失足坠落。
从深层义理来看,这句经文的教体特质,是以心性为本体、以心念为作用、以戒律为纲领、以解脱为归宿,并非单纯依托语言文字传承,而是以修心调念为核心,直指持戒的根本源头。
深层义理中的浅义,是这句经文确立了持戒修行的根本取舍标准,让修学者在各类事相中,明辨应念与不应念,懂得进退取舍:该念则念,便是持戒;不该念却执念,便是犯戒,直白清晰,是所有戒行的入门准则。
深层义理中的深义,是这句经文圆满统摄了律宗核心的止持、作持两大法门,以及三聚净戒的完整义理。
止持,是针对不应念的事相,及时止息心念、杜绝显现,断除一切恶法,是止持法门的核心;作持,是针对应念的事相,专注心念、铭记不忘,修习一切善法,是作持法门的核心,一句经文便囊括两大法门,堪称戒律的核心精髓,二者如同车轮,缺一不可。
止持的作用是防范过失,作持的作用是修习善法;止持守护戒体不受损坏,作持滋养戒体不断成长,二者圆融兼顾,才是圆满的持戒。
而三聚净戒之中,摄律仪戒,是止息所有不应念的恶法,不让身口意三业造作恶行,守护戒法清净;摄善法戒,是专注所有应念的善法,精进修行,增长戒定慧善法,积累菩提资粮;摄众生戒,是凭借正念慈悲护念众生、度化众生,不生自私自利、厌离众生的念头,不舍弃任何众生。
一句经文圆满涵盖三聚净戒全部义理,彰显出《四分律藏》兼顾声闻戒与菩萨戒的圆融特质,既不是只为声闻乘制定的自利戒法,也不是只为大乘菩萨制定的利他戒法。
声闻乘依此经文,明辨善恶、止息妄念,了脱生死;大乘菩萨依此经文,发起菩提正念、摒弃自私妄念,上求佛道、下化众生,圆满菩提果位。
深层义理给修学者的启示在于,所有持戒修行,都要从调伏心念入手,持戒的根本并非约束身口行为,而是调伏内心杂念,身口行为只是心念的外在显现。若不调伏心念,只强行约束身口,便是舍本逐末,即便外表看似持戒,内心却满是妄念,终究算不上真正持戒。
唯有从心念出发,在念头生灭之际,明辨应念与不应念,善念助长、恶念止息,才能从根源守护戒体、清净戒行,真正做到以戒为师。正所谓:止作双融持戒本,三聚圆摄净戒身,调心先从调念起,方契如来戒学深。
戒体如同肥沃良田,应念如同播种善种,不应念如同拔除杂草,戒行如同耕耘灌溉,戒慧如同开花结果。
从究竟义理来看,这句经文的终极教体,是众生本自具备的清净自性,也就是如来藏心;应念的正念,是本有自性的自然显现,不应念的妄念,是无明烦恼的遮蔽障碍,佛陀开示这句经文,正是让修学者分清自性与无明、正念与妄念,回归本有的清净自性。
究竟义理中的浅义,是这句经文彰显了戒体、戒行、戒相、戒慧的圆融境界。应念的核心,是戒体的发起显现,是本有善法种子的萌发,凭借戒慧观照,明辨应念与不应念,依托戒行落实,做到该念则念、不该念则不念,最终圆满戒相,四者圆融不二、非一非异,戒体为本体、戒慧为本性、戒行为作用、戒相为表象,体性用相相互融通,才是戒律的究竟圆满境界。
究竟义理中的深义,是这句经文揭示了成佛菩提道中,戒学基础的终极义理。所有诸佛成就佛果,都从正念起步,八正道以正念为核心,戒定慧三学以正念为根基,菩提道以正念为先导。
应念的终极境界,是无上菩提心,是上求佛道、下化众生的宏大愿力;不应念的终极范畴,是二乘的自利心、凡夫的烦恼心、无明的妄心。
佛陀开示这句经文,是让所有修学者,从一念偏差的凡夫,趋向一念正念的佛果。
《四分律藏》的究竟宗旨,并非只让修学者止息恶念、做自了生死的阿罗汉,更是引导修学者发起菩提正念、践行菩萨道、成就圆满佛果,彰显出其贯通三乘、圆融一乘的究竟特质,是众生成佛的根本基础,因为成佛之路,始于一念正念,最终归于正念圆满的佛果。
究竟义理给修学者的启示在于,持戒的终极目标,不是约束自身行为,不是追求人天福报,不是只求自了生死,而是发起无上菩提心,圆满本有佛性、成就佛果。
唯有以菩提心作为应念的核心,以自利利他作为应念的根本,才能究竟圆满戒法、成就无上菩提。正所谓:戒体本具清净性,戒慧圆融正遍知,菩提心为念中王,万行圆满成佛时。
戒法如同明净镜子,应念如同镜中照见善法,进而精进修习;不应念如同镜中照见恶法,进而主动远离,正念如同明镜常清无垢,妄念如同尘埃遮蔽镜面。
从实践义理来看,这句经文的实践教体,是能够落地、能够践行、能够验证的日常持戒修行,并非空洞的理论说辞,而是能融入身口意三业的每一个念头、每一个行为,贯穿修学者日常的行住坐卧、言语动静。
实践义理中的浅义,是这句经文明确了日常持戒的核心方法,即在日常生活的行住坐卧中,时刻观照自身起心动念,每一个念头生起时,都分辨其是应念还是不应念、是善念还是恶念、是顺戒法还是违戒法,应念便让其延续增长,不应念便立刻止息、不让其蔓延,这是日常持戒最核心、最直接的方法,从一念入手,守护戒行。
实践义理中的深义,是这句经文明确了戒法在僧团管理、在家居士修行、破除恶业、增长善根方面的具体意义。
僧团管理中,管理者要以这句经文为核心,引导僧众从心念入手树立正念,明辨应念与不应念,而非只用制度约束身口行为,因为僧团的和合清净,根本在于每一位僧众的心念清净,只有人人都能日常观照心念、止妄修善,才能让僧团戒行清净、和合安稳,佛法长久留存。
在家居士日常修行中,要以这句经文为根本,在生活、工作、家庭、社交的所有场景中,时刻观照起心动念,明辨应念与不应念,以五戒八戒为准则,止息贪嗔痴妄念,发起慈悲喜舍正念,把戒法融入每一个念头、每一个行为,让生活处处都是修行道场。
破除恶业方面,这句经文是根本方法,所有恶业的根源都是不应念的妄念,先有妄念,后有恶行,若能在妄念刚起时,用正念观照、及时止息,就能从根源破除恶业,防范于未然,这正是律藏制戒的核心精神。
增长善根方面,这句经文是根本路径,所有善根的增长都源于应念的正念延续,先有正念,后有善行,若能时刻专注善法、精进修行,让正念持续不断,就能让善根逐步增长、福慧日渐圆满,最终成就菩提。
实践义理给修学者的启示在于,戒法不是死板的教条,不是遥远的理论,而是当下一念的观照,是日常修行的落实。
无论出家还是在家,无论圣众还是凡夫,都能在当下一念中,明辨应念与不应念,止息妄念、发起正念,践行持戒、圆满修学。正所谓:念念观照明取舍,步步践行戒法深,日常处处是道场,一念正念是修行。
法砺法师俗家姓李,为赵地人士,生于隋开皇十二年,圆寂于唐贞观九年,是唐代相部律宗的开山祖师。
他曾跟随静洪律师修习《四分律》,又师从洪渊律师研学律宗教义,之后隐居相州日光寺,撰写《四分律疏》十卷,世称《相部疏》,位列《四分律》三大注疏之一。
法砺法师在《四分律疏》卷二中,对这句经文注解道:“是事应念是不应念者,此明持犯之根本,先辨心念之善恶。
是事者,谓一切善恶事相,身口意三业造作;应念者,谓顺于戒法,益于解脱,应当系念,不令忘失;不应念者,谓违于戒法,障于解脱,不应作意,不令现行。
持犯之要,唯在心念,应念而念,是名为持,不应念而念,是名为犯。若心无正念,虽身口不犯,而意地已染,终非清净持戒;若心有正念,虽遇恶缘,而意地不动,终不犯戒。故佛先说此句,为持戒之根本,令诸比丘,先调其心,后正其身口。”
这段注疏,法砺法师以相部律宗核心义理,逐句解读经文内涵,先点明这句经文是律藏持犯判断的根本核心,持犯判定的顺序是先辨心念善恶,再定身口行为,心为根本,身口为枝节,确立了经文在律藏中的枢纽地位。
随后精准界定“事”涵盖身口意三业所有善恶事相,无有遗漏;明确“应念”是顺戒法、利解脱,需专注铭记;“不应念”是违戒法、碍解脱,需杜绝生起。
法师更点明,持犯的关键全在心念,打破了重身口外相、轻内心正念的错误认知,强调真正的持戒是内心清净、正念坚固,即便遭遇恶缘,也能心念不动、不犯戒法,佛陀开示此句,就是让修学者先调伏内心,再端正身口,先本后末、先内后外。
其弟子道成律师,依此注疏义理修行观心念戒之法,住持长安恒济寺时,有居士供养大量金银珍宝,他当即观照心念,察觉贪念属于不应念,立刻止息,全数供养用于寺院修缮与弘法利生,分毫未私用,终身严持戒律、心念清净,成为唐代律宗大德,正是这段注疏义理的实践印证。
正所谓:相部疏义明持犯,心念为根戒本端,应念而持不应止,清净戒行永无愆。
南山律宗道宣法师注解道宣法师俗姓钱,字法遍,京兆长安人,生于隋开皇十六年,圆寂于唐乾封二年,是唐代南山律宗开山祖师。他曾跟随智首律师修习《四分律》,后隐居终南山丰德寺,撰写《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四分律含注戒本疏》《四分律羯磨疏》,世称“南山三大部”,是四分律宗的根本典籍。
道宣法师在《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持犯方轨篇中注解:“是事应念是不应念,此一句,乃持犯之枢机,戒学之根源也。
夫戒者,以心为体,以念为用,心正则念正,心邪则念邪,持犯之分,唯在一念。是事者,通于内外二境,内则心念起灭,外则境缘顺逆,皆名为事。应念者,谓与戒体相应,与善法相应,与解脱相应,与菩提相应,念念相续,无有间断,是名正念,是名作持。
不应念者,谓与戒体相违,与烦恼相应,与生死相应,与涅槃相违,才起即止,不令相续,是名止持,是名防非。故律藏所制,先制其心,心制则身口自正,心驰则身口皆犯。
末世凡夫,多持外相,不护内心,虽名持戒,实是犯戒,以其不念戒体,唯念外相,不应念而念,应念而不念故。”
法师以南山律宗核心戒体论,将经文定位为持犯枢纽、戒学根源,提出“以心为体,以念为用”的核心观点,点明持犯之别只在一念之间,拓展“事”的内涵为内外二境,兼顾内心念头与外在境缘。
同时明确“应念”需契合戒体、善法、解脱、菩提,是作持法门核心;“不应念”违背戒体、滋生烦恼,是止持法门核心,强调制戒先制心,警示末法修学者不可执着外相、忽视内心。
在《四分律含注戒本疏》中,法师进一步注解,明确应念为常念戒法、因果、众生、菩提,不应念为远离五欲、嗔恚、嫉妒、自利,践行此道便能戒体坚固、定慧增长、速证菩提。
道宣法师自身终身严持戒律,终南山修行时感得天人供养,正是其注疏义理的最佳印证。正所谓:南山三大部明宗,戒体为心念为宗,应念菩提不应妄,戒行清净证圆通。
东塔律宗怀素法师注解怀素法师俗姓范,京兆长安人,生于唐贞观十九年,圆寂于唐贞元元年,是唐代东塔律宗开山祖师。
他曾跟随道宣律师修习《四分律》,又师从法砺法师弟子道成律师研学相部律疏,后认为法砺、道宣注疏有不妥之处,撰写《四分律开宗记》十卷,驳斥旧说、创立新义,世称《东塔疏》,位列《四分律》三大注疏之一。
怀素法师在《四分律开宗记》卷二中注解:“旧疏云,是事应念是不应念,唯明二乘持犯,此义不然。
夫此一句,总摄三乘戒法,圆具大乘宗义,非仅为声闻制也。是事者,通于世间出世间一切诸法,上至菩提涅槃,下至生死轮回,皆名为事。应念者,谓大乘菩提心,上求佛道,下化众生,念念相续,无有疲厌,是名应念,是名大乘戒;不应念者,谓二乘自利心,凡夫染着心,外道邪见心,才起即止,不令相续,是名不应念,是名止恶门。
旧疏唯知持犯之相,不知菩提之体,唯知心念之善恶,不知心性之本源,故其义未尽。佛说此句,本为令一切众生,发菩提心,修菩萨行,圆成佛果,非仅令其自了生死,持守小戒也。”
法师驳斥旧疏将经文局限于二乘持犯的观点,提出此句总摄三乘戒法、兼具大乘义理,拓展“事”的范畴为世出世间一切诸法,将“应念”核心定义为大乘菩提心,“不应念”涵盖二乘自利心、凡夫烦恼心、外道邪见心,指出旧疏只知持犯表相、不明菩提本体与心性本源,强调佛陀开示此句的根本目的,是引导众生发菩提心、行菩萨道、圆满佛果,而非仅守小乘戒律。
法师弘法时,曾度化执着二乘自利的阿罗汉慧静,使其回心向大、发菩提心、弘法利生,正是这段注疏义理的实践印证。正所谓:东塔开宗显大乘,菩提心是念中尊,应念利他不应自,万行圆满证佛身。
圆照法师字湛然,号灵芝,浙江余杭人,生于宋嘉祐七年,圆寂于宋政和六年,是宋代律宗集大成者。他跟随慧鉴律师修习南山律宗,后隐居杭州灵芝寺,撰写《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十六卷,是对道宣法师《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的权威注解,与原书合称《资持钞》,为后世南山律宗根本典籍。
圆照法师在《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中注解:“是事应念是不应念,此一句,总摄律藏全部之宗要,乃南山钞之核心也。
钞云持犯之枢机,戒学之根源,诚哉斯言。是事者,即十界依正,一切因果,皆名为事,非独身口造作也。应念者,即正念也,以戒体为宗,以菩提为归,于一切善法,念念明记,不令忘失,是名应念,即作持也;不应念者,即邪念也,违于戒体,障于菩提,于一切恶法,才起即止,不令相续,是名不应念,即止持也。
持犯之分,唯在一念,一念相应,便是佛界,一念违逆,便是凡夫,一念自利,便是二乘,一念利他,便是菩萨。
故佛说此句,遍摄凡圣,通该因果,令一切众生,于一念中,明辨取舍,超凡入圣,圆成佛道。末世修行,唯此一句,最为切要,能于念念之中,明辨应念不应念,便是真持戒,便是真修行,不劳外觅,只在当念。”
法师将经文地位提升至总摄律藏宗要、南山钞核心的高度,拓展“事”为十法界依正因果,明确正念与邪念的界限、止持与作持的核心,更点明一念之差区分圣凡境界,强调末法修行,核心就在当下一念观照,无需向外求索。
法师自身终身依此修行,教导无数居士持戒修心,多有居士正念往生,便是义理印证。
允堪律师为宋代钱塘人士,跟随慧才律师修习南山律宗,撰写《四分律行事钞会正记》,与圆照法师《资持记》并称“南山二记”。
他注解道,持戒的关键在于端正心念,心念端正则言行皆正,心念邪僻则言行皆错,戒学修行首重心正,而心正的核心,正是明辨应念与不应念,进一步补充了经文核心义理。
明代憨山德清大师在《梦游集》中指出,修行核心在于观心,观心关键在于分辨一念邪正,正念趋向菩提,妄念趋向生死,这句经文是修行骨髓、持戒根本;民国印光大师在文钞中强调,末法众生心念散乱,需依此句时刻观照,专注念佛、念戒、念因果,止息贪嗔自私杂念,方能正念往生;近代虚云老和尚开示,持戒不是死守规矩,要从心念入手,分清该想与不该想,护持利他正念、止息自私恶念,才是真修行。
诸祖共识,皆印证一念邪正判圣凡的核心义理。正所谓:诸祖开示明心要,一念邪正判圣凡,应念菩提无间断,戒行清净永平安。
与经文义理契合的制戒因缘,记载于《四分律藏》卷一。佛陀成道后,在王舍城竹林精舍,为千位阿罗汉及初学比丘讲法,当时诸多初学比丘虽出家受戒,却心念散乱、妄念纷飞,常生起贪嗔嫉妒等不应念之念,即便身口未犯戒,内心已被烦恼染着,戒体不坚固、定慧不生发,更有比丘因妄念失控,犯下偷盗、杀生、邪淫等戒律。
佛陀知晓后,召集僧团,开示“是事应念是不应念”的核心法要,告知比丘们,犯戒根源全在心念妄动,若能在念头生灭之际明辨取舍,就能从根源防非止恶、守护戒体,并明确应念戒法、因果、众生、菩提,不应念五欲、嗔恚、嫉妒、自利。
比丘们闻法后依教奉行,纷纷证得果位、戒行清净。这段因缘启示修学者,持戒需从心念入手,而非只重身口外相,当代修学者也应以此为榜样,日常观照心念、止妄修善。正所谓:制戒先从制心始,持戒先要正念持,一念明辨持犯分,万劫修行不唐捐。
近代禅宗泰斗虚云老和尚,是经文义理的完美践行者。
1951年云门事变中,老和尚被囚禁殴打,身受重伤、生死一线,即便身处极端逆境,依旧依经文义理观照心念,专注护持佛法、利益众生的正念,从未间断;嗔恨、抱怨、退转等妄念,刚一生起便立刻止息,甚至入定八日聆听弥勒菩萨讲法,出定后正念更坚,毫无嗔恨退转之心,反而愈发坚定弘法利生的愿力,最终脱险重兴祖庭。
这一案例充分印证了正念的强大力量,也契合道宣法师“若心有正念,虽遇恶缘,而意地不动,终不犯戒”的义理,彰显出经文义理在逆境中的实践价值。
正所谓:逆境之中正念坚,应念菩提不应瞋,戒体不动心无染,万古流芳老和尚。
“念”在律藏中分为正念与邪念两类,指对诸法明记不忘、对境界如实观照,如同内心导航,正念导向解脱,妄念导向轮回;正念为八正道、五根五力核心,是持戒修行的根本;止持与作持是戒律两大法门,止持为断恶,作持为善修,如同车之刹车与油门,缺一不可;戒体是受戒后内心形成的善法种子,具备防非止恶功效,律宗三家对戒体属性认知不同,但核心均为守护戒体;三聚净戒是大乘菩萨戒核心,涵盖摄律仪戒、摄善法戒、摄众生戒,一句经文圆满统摄。
经文义理不仅适用于僧团管理,更能融入在家信众日常生活,成为红尘修心的核心准则。
僧团管理中,管理者需引导僧众观照心念、树立正念,而非单纯约束身口,以此化解矛盾、实现和合清净;在家居士可将其融入职场、家庭、网络、商业、情绪管理等各类场景。
职场中,坚守诚信敬业正念,摒弃贪婪抱怨妄念,将工作化为利他修行;家庭中,秉持包容感恩正念,远离嗔恨自私妄念,营造和睦家庭;网络中,坚守传播正法正念,杜绝谣言暴力妄念,净化网络环境;商业中,坚守诚信利他正念,摒弃欺诈暴利妄念,实现长久经营;情绪管理中,秉持正念觉察,远离焦虑愤怒等负面情绪,守护内心清净。
同时,针对不同根器众生,可采用次第修法:上根者直接观照念头空性,安住清净自性;中根者以戒法为根基,常念三宝、因果、菩提,日常观照取舍;下根者先远离恶缘、守护六根,持守五戒八戒,逐步调伏心念。
无论根器高下,皆能依此经文义理,持戒修心、圆满菩提。正所谓:红尘处处是道场,念念观照辨邪正,应念菩提不应妄,步步安稳向西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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