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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藏•大藏经 > 小乘律 > 四分律藏(第01卷~第20卷) > 《澳藏·四分律藏》第一千六百八十三函卷
昵称:小阿含  发布时间:2025-12-18 21:09:55
《澳藏·四分律藏》(二次校稿對勘傳譯版)以下辯經内容,乃澳門版《大藏經》中《四分律藏》譯經理事會第二次校稿對勘傳譯之文。由世界佛學研究中心(世佛研)石家庄分会會長、《四分律藏》譯經理事會理事長孙丽英大檀樾,親自組織編纂辯經。願諸仁者發心,積極參與《澳藏》辯經之盛事,共沾法益,同沐佛恩。
《澳藏》《大藏经》《四分律藏·孙丽英阖家供奉》
《澳藏》版《大藏经》-《四分律藏》校订本
初译稿底本来源:世佛研编委会
校订人:吴金笑 陈 茜 陈 晓
校订日期: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日
《澳藏·四分律藏》
第一千六百八十三函卷
浅层之“深”,是相对于“粗浅戒条”而言,指戒法不仅含“不杀生、不偷盗”等外在行为规范,更有“为何制戒、如何持戒、犯戒如何忏悔、持戒如何进阶”等深层义理。
如不杀生戒,粗浅理解是“不杀害动物”,而深层义理则涵盖“杀生的七种因缘”(故意杀、误杀、教唆杀等)、“不杀生的十种利益”(长寿、无病、众人爱敬等)、“面对害虫侵扰时的持戒方法”(驱离而非杀害)等,这些细致入微的阐释,便是“深戒”之“深”的第一层体现。
当年阿难尊者问佛陀,为何同是不杀生戒,有的比丘持戒仍遭横祸,佛陀便为其开示“深戒”义理——若仅形式上不杀生,心中却常怀嗔恨,虽不犯根本戒,仍会因嗔心招感恶报;唯有心不生嗔、身不杀生,才算真正持守不杀生戒的深义,这便是浅层深戒要阐明的核心。
深层之“深”,是指戒法与“心性修持”的关联,将“外在戒条”转化为“内在心戒”。道宣律师提出的“戒体”理论,正是对“深戒”此层义理的极致阐释——持戒不仅是“身不犯恶”,更是“心不生恶”,受戒时在心中生起的“防非止恶”誓愿,便是“戒体”,而深戒的核心,便是养护这颗戒体,让其在日常起心动念中发挥作用。
如不妄语戒,深层修持并非“强行忍住不说谎”,而是通过长期持戒,让“诚实”成为心性的自然流露,即便面对利益诱惑、生死威胁,也不会生起妄语之念。《四分律藏》中记载,有位比丘在战乱中被敌军俘虏,敌军逼问寺院财物所在地,比丘虽知如实相告会导致寺院遭劫,却因戒体坚固,宁死不妄语,最终感动敌军将领,不仅放了比丘,还下令保护寺院。这位比丘所持的,便是“深戒”——将戒条融入心性,以心性持守戒条,而非以勉强的行为应付戒条。
究竟之“深”,是指戒法与“解脱涅槃”的贯通,持戒不仅是断恶行善的手段,更是证得究竟解脱的直接因。慧光律师在四分律疏中言“戒为正顺解脱之本”,便是说深戒的终极指向,是引导修行者通过持戒断除烦恼、证得涅槃。如同渡河,戒法是舟筏,浅层修持是“学会划船”,深层修持是“划稳船身”,究竟修持则是“抵达彼岸”。
当年优波离尊者因严持深戒,断除一切烦恼,证得阿罗汉果,永离生死轮回,便是“深戒”究竟义的最好印证。对学人而言,学深戒、持深戒,不能仅停留在“规范行为、获得福报”的层面,更要明白“持戒是为了断除烦恼、趋向解脱”,如此才算真正懂了“深戒”的究竟义。此句恰如楹联所云:今说深戒非寻常,层层义理通真常;欲求解脱凭戒行,步步精进抵涅槃。
为乐持戒者一句,“为”字如射箭瞄准靶心,精准指明说戒的第一类对象——乐持戒者。此“乐”非“娱乐”之乐,而是“法喜”之乐,是行者在持戒过程中,因身心清净、烦恼减少而自然生起的欢喜,是“以戒为乐,不以戒为苦”的修行境界。这类行者,非因他人逼迫、寺院规定而持戒,而是主动以戒条为“修行指南”,视戒律为“良师益友”。
《四分律藏》中记载,有位名为法护的比丘,每日持戒后都会静坐反思,常对弟子说“持不非时食戒,让我夜间禅修时心神清明,无昏沉之苦;持不妄语戒,让我与人交往时心无挂碍,无忐忑之忧,这便是持戒的真乐”。这种“乐”,不同于世间声色之乐的短暂、易逝,而是源自心性清净的长久、安稳,如深山清泉,虽不张扬,却能滋养身心。
乐持戒者有三重特质,需细加分辨。第一重是“初乐”,为初学行者所有,因刚受戒时,对戒法怀有恭敬心、新鲜感,能严格遵守戒条,初见“身不犯恶”的益处,便生欢喜。如孩童初入学堂,因遵守校规得到老师表扬,便乐于遵守纪律。
第二重是“中乐”,为修行有年者所有,此时行者已能将戒条融入日常生活,无需刻意约束便能不犯戒,且能在持戒中感受到“心不生恶”的清净,如人学会骑自行车后,无需刻意控制平衡,便能轻松骑行,享受前行的乐趣。
第三重是“究竟乐”,为证得圣果者所有,此时行者因持戒断除烦恼,证得法喜禅悦,如优波离尊者证得阿罗汉果后,常入“无嗔三昧”,身心恒常处于轻安喜乐之中,这便是持戒的究竟乐。
佛陀为何独为乐持戒者说深戒?莲池大师在云栖法汇中给出答案:“乐持戒者如良田,戒法如种子,良田能让种子生根发芽、茁壮成长;若为厌戒者说深戒,如将种子撒在石地,终无收获。”厌戒者视戒律为束缚,认为持戒限制自由、苦不堪言,即便听闻深戒,也会心生抵触,难以入心践行;而乐持戒者如干涸的土地渴望雨水,对深戒义理有强烈的渴求,能将听闻的戒法转化为实际的行持。
当年佛陀在舍卫国说法时,有位比丘因不喜持戒,常抱怨“戒条太多、太严”,佛陀便不为其说深戒,只教他持守最基础的五戒,直至他感受到持戒的益处、生起乐戒之心后,才为其开示深戒义理。这便是佛陀“应机说法”的智慧——对乐持戒者说深戒,是“锦上添花”,助其在修行路上更进一层;对厌戒者说基础戒,是“雪中送炭”,先让其种下持戒的种子。此句如楹联所颂:乐持戒者得深法,如沐春风花满枝;喜律义者证真如,似饮甘露心常润。
为能讽诵者一句,“能讽诵者”是说戒的第二类对象,“讽”为“背诵”,“诵”为“吟咏”,“能讽诵者”非仅指“能将戒条背得滚瓜烂熟”的行者,而是指“能背诵戒条、能吟咏戒义、能依诵践行”的修行者。这类行者将讽诵戒法作为日常修行的重要功课,每日清晨、晚间,都会讽诵戒本,在背诵中反思自身行持,在吟咏中体悟制戒深意。
唐代文纲律师,是道宣律师的弟子,每日必讽诵四分律戒本一遍,即便年老体弱、视力衰退,也会让弟子读诵,自己随声吟咏,他曾说“讽诵戒法如与佛陀对话,每读一句,便如听闻佛陀亲口开示,不敢有丝毫懈怠”。
讽诵戒法有三重境界,非仅“机械记忆”而已。第一重是“字诵”,即准确背诵戒条文字,不增一字、不减一字。《四分律藏》对讽诵戒本有严格要求,需将比丘戒二百五十条、比丘尼戒三百四十八条的文字精准记诵,包括戒条的名称、制戒因缘、犯戒等级等,这是讽诵的基础。若讽诵时错漏文字,便可能误解戒法义理,如将“不非时食戒”中的“日中后至日出前不食”错记为“日落后至日出前不食”,便会违背戒条本意。
第二重是“义诵”,即在背诵文字的基础上,理解戒条的义理,知晓“为何制此戒、此戒的核心要求是什么、如何持守此戒”。如讽诵“不偷盗戒”时,不仅要背出“若比丘偷盗五钱以上,犯波罗夷戒”,还要明白“五钱”在当时的价值(相当于普通人一日的工钱)、“偷盗”的定义(未经允许取他人财物)、“波罗夷戒”的严重程度(犯此戒者将失去比丘资格)等义理,如此才算“义诵”。
第三重是“心诵”,即让戒条义理融入心性,讽诵时能“以戒照心、以心合戒”,在背诵中发现自身的烦恼与过失,进而生起忏悔、精进之心。如讽诵“不邪淫戒”时,不仅理解义理,还能反思自己是否有“贪恋美色、心念不净”的过失,若有则即刻忏悔,若无不生傲慢,这便是“心诵”。
能讽诵者为何能成为佛陀说深戒的对象?蕅益大师在灵峰宗论中解释:“讽诵是‘闻、思、修’三慧的开端,能讽诵者已完成‘闻慧’(听闻戒法)、‘思慧’(思维戒义),接下来便需‘修慧’(依戒修行),而深戒正是‘修慧’的指南。”若仅能讽诵而不践行,便如“说食不饱”,不能获得持戒的实际益处;若能讽诵且能践行,再听闻深戒,便能将戒法修持推向更深层次。
当年参与律藏结集的千二百五十比丘,皆是能讽诵者,他们不仅能精准背诵戒条,更能依戒践行,故优波离尊者为其说深戒,助其在修慧上更上一层。对现代学人而言,虽不必如古代比丘般全文讽诵戒本,却可每日选取几条核心戒条(如五戒)进行讽诵,在背诵中理解义理、反思自身,逐步达到“字诵、义诵、心诵”的境界。此句如楹联所云:讽诵戒文非炫技,字字句句照初心;践行律义是真修,时时刻刻护戒体。
利益诸长老一句,“利益”二字是佛陀说戒的终极目的之一,非“给予财物、获得福报”等浅层利益,而是“护持长老德行、稳固僧团根基、传承佛法命脉”的究竟利益。“诸长老”也非仅以年龄划分,而是指僧团中“戒行清净、德行高尚、能为大众表率、能传承佛法”的行者,他们或是寺院中的上座、住持,或是弟子众多的导师,是僧团的“中流砥柱”,是佛法传承的“接力者”。
《四分律藏》记载,佛陀住世时,有位名为迦叶的长老,年过八十仍严持头陀戒,每日一食、树下坐禅,为年轻比丘树立了持戒的榜样,佛陀便常为其说深戒,助其破除修行中的细微烦恼。
利益诸长老的“利益”,体现在三个层面。第一是“护持长老戒行”,长老虽戒行清净,但修行路上仍可能遇到“细微烦恼”的侵扰,如面对信众的重金供养,可能生起“贪著财物”的细微念头;
面对他人的赞叹,可能生起“傲慢自满”的细微过失。深戒中对“细微戒条”的阐释,如“不贪著信众供养”“不接受过度赞叹”等,能帮助长老察觉这些细微烦恼,及时对治,确保戒行无有瑕疵。
道宣律师在四分律行事钞中记载,有位长老因常受信众赞叹,心生傲慢,在布萨诵戒时迟到,优波离尊者便为其开示深戒中“僧团威仪”的义理,提醒他“长老更应以身作则,严守僧团仪轨”,长老听闻后即刻忏悔,此后再也没有迟到过。
第二是“稳固僧团根基”,长老作为僧团的领导者,其戒行是否清净、对戒法的理解是否深刻,直接影响整个僧团的道风。若长老能深入理解深戒义理,便能在僧团管理中“依律决策”,如在受戒羯磨、布萨诵戒、僧团议事等事务中,严格按深戒的要求执行,确保僧团和合共修。当年佛陀涅槃后,正是大迦叶、优波离等长老,依深戒义理主持结集、管理僧团,才让僧团在佛陀灭度后仍能有序发展,未出现混乱。
第三是“传承佛法命脉”,长老肩负着“传法育人”的使命,需将戒法义理传授给年轻弟子。深戒义理是戒法传承的核心,若长老能精通深戒,便能将“戒法的深层义理、持戒的实践方法、犯戒的忏悔途径”等知识准确传授给弟子,确保戒法在传承中不被误解、不被简化。唐代慧光律师作为律宗的重要长老,正是因精通深戒,才培养出洪遵、道云等一批律学人才,推动了四分律在汉地的弘扬。
佛陀为诸长老说深戒,还有一层深意——“以长老为桥梁,将深戒传之后世”。长老们如“戒法的容器”,能将听闻的深戒义理完整保存,并通过讲经、著述、传戒等方式,传给下一代弟子,如此代代相传,戒法才能长久住世。正如印光大师所言:“长老如戒法的灯塔,唯有灯塔明亮,才能照亮后人的修行之路。”对现代佛教而言,利益诸长老、助其精通深戒义理,仍是传承戒法、弘扬佛法的关键。此句如楹联所云:利益长老传戒法,灯塔长明照千古;依律修行兴僧团,法脉永续润万年。
今说十句义五字,是律藏从“泛说戒法”到“精解要义”的关键转折,每一字皆承载着佛陀对戒法传承的深谋远虑。“今”字承前文“今欲说深戒”之“今”,却更添“聚焦当下、直指核心”的意味,此时优波离尊者结集律藏,已将戒法的因缘、条文铺陈完毕,恰在“闻法者心已清净、根器已成熟”的当下,开示戒法的核心要义,如农夫在播种、灌溉之后,恰逢禾苗抽穗之时,及时传授护穗的关键技法。
印光大师曾言,佛法宣讲如医师用药,需“按时辰、按病症”精准施与,过早则药力不融,过晚则病情迁延,今说十句义之“今”,正是“药力恰好入体”的最佳时刻。
“说”字非寻常“言说”,而是“剖玄析微、显明要义”的阐释,如匠人剖玉,需层层剥离外皮,方能显露出内里的无瑕玉质;佛陀说十句义,便是将戒法中最核心、最根本的义理从繁杂条文里提炼出来,让学人一眼看清戒法的“精髓所在”。《四分律藏》记载,当年佛陀在祇树给孤独园,曾对千二百五十比丘言,戒法如大树,枝叶是万千条文,而十句义便是支撑大树的根本,若能通晓根本,枝叶自然可辨,这便是“说”的深意——不说枝叶,单说根本;不说表象,单说核心。
“十句义”是此句的核心,“十”非简单的数字,而是“圆满、周遍”之意,代表戒法的要义涵盖“身、口、意”三业,统摄“止恶、行善、度众生”三事,无有遗漏、无有偏差。道宣律师在《四分律行事钞》中,将十句义阐释为“戒法、戒体、戒行、戒相、戒因、戒缘、戒果、戒报、戒本、戒用”,此十义环环相扣,从戒法的本源到戒法的作用,从持戒的因由到持戒的果报,构成完整的戒法义理体系。
浅层来看,十句义是“理解戒法的十个维度”,如人观山,需从东、南、西、北、上、下等多维度观察,方能知山之全貌;深层来看,十句义是“践行戒法的十个阶梯”,学人需从知晓戒法(戒法)、生起戒体(戒体)、践行戒行(戒行),逐步进阶至成就戒果(戒果)、发挥戒用(戒用),方能圆满持戒修行。
文字教体中,十句义的语言如“指路牌”,清晰标注出戒法义理的核心方向,其特质是“简洁而周遍”,寥寥数字便涵盖戒法全貌,既不冗余也不缺失。浅层文字义是“明确十句义的具体所指”,知晓每一句义对应的戒法范畴;深层文字义是“透过文字见义理”,明白十句义并非孤立的十个概念,而是相互关联的有机整体。
对修学者的启示是,不可仅停留在记诵“十句义”的文字,更要探究文字背后的义理,如人见指路牌,不仅要知牌上的文字,更要知文字指向的道路。此句如楹联所云:今说十义揭根本,戒法精髓一目了然;细究每句通义理,修行路径清晰可辨。
诸佛之戒法一句,“诸佛”二字将戒法的源头从“释迦牟尼佛”扩展至“三世十方一切诸佛”,显明戒法非释迦牟尼佛独撰,而是一切诸佛成佛的共同路径,是“过去佛所传、现在佛所说、未来佛将依”的永恒法则。《大智度论》言,诸佛虽在不同世界、不同时代成道,然其所制戒法的核心要义无二,皆以“止恶行善、净化身心”为根本,如一切江河虽流向不同,然其源头皆为雪山,一切诸佛的戒法虽表述稍异,然其核心皆为诸佛之戒法。

“之”字为“所属”之辞,明确定位戒法的归属——戒法非“佛陀私有”,非“僧团专属”,而是“诸佛为度众生所施设的公共法宝”,如阳光普照万物,无分贵贱;戒法普度众生,无分僧俗。当年佛陀在涅槃前,阿难尊者问佛陀,未来僧众当以何为师,佛陀答以“以戒为师”,便是将戒法从“佛陀的教法”提升为“众生的导师”,让戒法成为诸佛灭度后,众生修行的唯一依靠。
“戒法”二字需从“体、相、用”三层解析。从体性来看,戒法的体是“真如法性”,诸佛因证真如法性,故能随顺众生根器制立戒法,戒法的本质便是真如法性在“行为规范”上的显现;从相状来看,戒法的相是“万千条文”,如比丘戒二百五十条、比丘尼戒三百四十八条,皆是戒法的外在相状;从作用来看,戒法的用是“止恶行善、趋向解脱”,学人依戒法行持,能断除身口意三业恶业,成就三业善业,最终证得涅槃解脱。
义理教体中,诸佛之戒法的义理如“摩尼宝珠”,能随众生需求显现不同光芒,其特质是“究竟而圆融”,既契合小乘解脱的需求,又为大乘菩萨行奠定基础。浅层义理是“戒法能断除现世烦恼”,如持不杀生戒能远离嗔恨,持不偷盗戒能远离贪心;深层义理是“戒法能成就佛果”,诸佛皆因严持戒法,断尽烦恼、圆满功德而成佛,学人依诸佛之戒法行持,亦能步诸佛后尘,成就佛果。
对修学者的启示是,当生“恭敬心”对待戒法,视戒法为诸佛亲传的至宝,不轻视、不违背,如孝子对待父母的教诲,不敢有丝毫懈怠。此句如楹联所云:诸佛戒法同根源,真如法性为体;众生依此得解脱,止恶行善为用。
令僧喜永安一句,“令”字是“使令、促成”之意,显明说十句义、传诸佛戒法的直接目的——让僧团获得“喜”与“永安”,如农夫种植庄稼,其目的是让庄稼获得丰收;佛陀宣讲戒法,其目的是让僧团获得安乐。
“僧”字此处特指“和合僧团”,即依六和敬共修的僧众团体,非散乱无纪的出家众聚合。《四分律藏》强调,僧团的核心是“和合”,若僧团和合,即便人数稀少,亦能成就大事;若僧团不和,即便人数众多,亦难有所成。令僧喜永安之“僧”,正是指这和合僧团,因唯有和合僧团,才能真正领受戒法的益处,获得长久安乐。
“喜”字非“世俗喜乐”,而是“法喜禅悦”,是僧团因持戒清净、和合共修而自然生起的内心轻安。这种喜不同于听闻笑话的短暂欢喜,不同于获得财物的外在喜悦,而是源自心性清净的长久喜乐,如深山清泉,恒常流淌、永不枯竭。《四分律藏》记载,当年五百阿罗汉在王舍城结集律藏,听闻优波离尊者诵出诸佛戒法,内心皆生法喜,周身毛孔皆放光明,这便是“僧喜”的真实写照。
“永安”二字是“长久安稳”之意,“永”字破“短暂”之执,显明僧团的安乐非一时之乐,而是能跨越生死、直至解脱的究竟安乐;“安”字破“动荡”之扰,显明僧团的安乐非表面安稳,而是内心无有烦恼、无有恐惧的究竟安稳。道宣律师曾言,僧团若能依戒法行持,便能如须弥山般,不为风雨所动;如大海般,不为波浪所扰,这便是“永安”的境界。
事相教体中,令僧喜永安的事相如“安稳的港湾”,为僧团提供修行的庇护,其特质是“具体而可感”,学人能从僧团的和合、自身的清净中,切实感受到戒法带来的喜乐与安稳。浅层事相是“僧团无有纷争、和睦共处”,如斋堂用食时无人争抢,共修时无人迟到;深层事相是“僧团人人持戒、个个精进”,如每日布萨诵戒无人缺席,禅修时无人昏沉。
对修学者的启示是,要积极维护僧团的和合,以自身的持戒行为带动他人,共同营造“喜永安”的僧团氛围,如一人点燃蜡烛,再以己烛点燃他人之烛,让法喜的光芒照亮整个僧团。此句如楹联所云:戒法护僧生法喜,如沐春风心常悦;和合共修得永安,似居净土身无扰。
摄取于僧故一句,“摄取”二字是“摄受、容纳、护持”之意,如大地摄取万物,让草木得以生长;如大海摄取江河,让水流得以汇聚;戒法摄取于僧,让僧团得以存续、发展。《四分律藏》中,“摄取”有三重含义:一是“摄受僧众入戒法”,让僧众知晓戒法、愿意持戒;二是“容纳僧众的过失”,允许僧众犯戒后忏悔,重新回归戒法;三是“护持僧众的修行”,为僧众提供持戒的指引,助其在戒法上精进。
“于”字是“对、向”之意,明确摄取的对象是“僧”,而非其他众生,因僧团是佛法传承的核心载体,如人体的心脏,若心脏健康,全身便能正常运转;若僧团稳固,佛法便能长久流传。佛陀制戒、传戒,首要目的便是摄取于僧,让僧团成为“佛法的容器”,承载、传播佛法。
“僧”字此处与前文“令僧喜永安”之“僧”同义,仍指和合僧团,但更强调“僧团的传承性”——摄取于僧,不仅是摄取当下的僧团,更是摄取未来的僧团,让戒法能通过当下的僧团,传递给下一代僧众,确保佛法的传承不中断。当年大迦叶尊者在佛陀涅槃后,召集五百阿罗汉结集律藏,便是“摄取于僧”的具体实践,通过结集,将戒法完整传递给后世僧团,让佛法得以延续。
“故”字是“原因、目的”之意,总结前文“今说十句义、诸佛之戒法”的根本原因——皆因“摄取于僧”,如人建房,其故是为了居住;如农夫种地,其故是为了收获;佛陀说戒法,其故是为了摄取于僧,让僧团能长久存续、弘扬佛法。
理性教体中,摄取于僧故的理性如“指南针”,为戒法的弘扬指明方向,其特质是“明确而坚定”,无论时代如何变迁、僧团如何发展,戒法“摄取于僧”的根本目的始终不变。浅层理性是“戒法能让僧团有序发展”,通过戒法规范僧众行为,避免僧团混乱;深层理性是“戒法能让佛法长久住世”,僧团因戒法而稳固,佛法因僧团而传承,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对修学者的启示是,要明白“个人持戒”与“僧团存续”的关联,个人持戒不仅是为了自身解脱,更是为了护持僧团、传承佛法,如每一颗水珠都能滋养大海,每一位僧众的持戒都能护持僧团。此句如楹联所云:戒法摄取僧团固,佛法传承得延续;众生依僧得闻法,解脱之路得开启。
律法如穹苍朗日,遍照三界迷津;戒行似大地基石,承载万善功德,《四分律藏》中“不信者令信,已信者增长,断不持戒者,令邪道入正”四句经文,乃佛陀观照众生根器、开显戒法化度之力的核心枢要,如四盏明灯次第点亮众生心途,从无信到有信,从浅信到深信,从破戒到持戒,从邪途到正道,层层递进、环环相扣,尽显律藏“摄化众生、同归实相”的悲智愿力。
先言“不信者令信”,接引无信众生生起正信,此般化度之力,如暗室忽逢明灯,能破千年无明之暗;如迷路幸遇向导,可引万里歧途之客;如寒谷渐沐春风,善融累劫顽硬之疑。
在这一句的义理教体中,所谓教体的特质,是以律法的慈悲为根本依托,不斥呵无信之过,唯怜愍迷惑之苦,先以“因果不虚”的正理为舟,载众生脱离“无因无果”的邪见漩涡,再以“戒法功德”的实例为阶,引众生踏上“三宝可依”的信仰阶梯,让那些久在无信暗冥中的众生,先闻戒法中“持戒得善果、破戒招恶报”的真实例证,再悟“一切众生皆可成佛、皆需戒法护持”的平等实理。

此句的浅义,是针对三类无信众生而设:其一为疑三宝者,总谓佛无实德、法无实义、僧无实修,今以戒法中“佛陀制戒度僧、僧众持戒弘法”的史实,令其信三宝真实不虚;其二为疑因果者,常执“作善无福、作恶无殃”的邪见,今以戒法中“诸恶莫作、众善奉行”的因果律则,令其信善恶之报丝毫不爽;其三为疑戒法者,误认持戒是束缚、是苦行,今以戒法中“持戒得身心清净、得人天敬护”的利益,令其信戒法乃解脱之基。
此句的深义,则是破除众生“信根外求”的迷执,显发其自性中本具的正信之体——须知众生本有“信实相、信自心、信觉悟”的根性,只因无明覆障、邪见缠绕、慢心高筑,才令信根隐而不现,如今藉由戒法的点拨,如以锤击钟、以火融冰,令众生悟得“信非从他得,乃自心觉悟之始”,信戒法即是信自心本净,信因果即是信自心造作,信三宝即是信自心佛性,如此则信与实相融而为一,不著信相而得真信。
此句对修学者的启示,正是《华严经》所言“信为道元功德母,长养一切诸善根”——一切修行若离却正信,便如无舵之舟漂于狂海,如无根之树植于沙岸,纵有短暂善念亦会随风消散,唯有先以戒法为镜,照见自身无信之过;以戒法为梯,攀登正信之阶;以戒法为护,守护信根不退,方能从“不信”的此岸,踏入“有信”的彼岸,为后续修行筑牢根基。
再看“已信者增长”,滋养已有正信的众生令信力坚固,此般滋养之功,如幼苗得沃土滋养,能从寸许嫩芽长成合抱大树;如细流得众泉汇聚,可从涓涓小溪归入浩瀚江海;如星火得风势助燃,能从点点微光化作燎原烈焰。
在这一句的义理教体中,所谓教体的特质,是以持续的戒行实践为滋养之水,以般若的观照智慧为守护之盾,不令已生的信根止于“浅信”“暂信”,而要令其成长为“深信”“恒信”——先以“持戒践信”的行动,让信力从“口说”落实到“身行”,如信因果便不造恶,信三宝便敬僧礼佛;再以“观照悟信”的智慧,让信力从“著相”升华为“离相”,如信戒法却不执戒相,信利益却不执利相,如此则信力在“行”与“悟”的循环中,日渐深厚而无退转。
此句的浅义,是针对已生信却易退转的众生而设:有的众生初闻戒法时心潮澎湃,信力炽盛,然遇外境诱惑——或见他人造恶得暂时福报而心生怀疑,或闻他人诋毁戒法而心生动摇,或受财色名食睡的牵引而心随境转;有的众生则因内起烦恼——或生懈怠心而疏于闻律,或生放逸心而不持戒行,或生轻慢心而谓“信已足够,无需再增”,如今藉由戒法的引导,令其每日闻律典以坚固信念,每日持戒行以印证信力,每日省己心以去除退缘,让信力如登山般步步向上,不堕“信而复疑、进而复退”的困境。
此句的深义,则是令众生悟得“信与般若不二”的实理——须知“浅信”多著“信有”之相,如信“戒法是外在约束”“因果是外在规则”“三宝是外在依托”,而“深信”则是“信而不著”,悟得戒法即是自心本净之体现,因果即是自心造作之显现,三宝即是自心佛性之别称,如此则信力不再随外境、烦恼而动摇,因为信的不是“外在的法”,而是“自心的实相”,信力增长即是自心觉悟力的增长,信力坚固即是自心实相的显发。
此句对修学者的启示,是“信需滋养方得恒固,如灯需添油方得长明”——初发之信如星火易灭,需以“每日闻一段律藏、每日常省一次心、每日行一件戒善”为养分,不令信根因懈怠而枯萎,不因放逸而受损,不因邪见而扭曲;更要以般若智慧观照信相,不执“我在增信”“信在增长”的分别心,如此则信力自然增长,如大地承载万物般安稳,如虚空包容万象般广大,为修学戒法打下坚实的信力基础。
“断不持戒者”,断除众生违背戒法的过失令其回归戒范,此般断除之力,如巧匠斩乱丝,能将缠绕身心的恶业丝线一一剪断;如农夫除蔓草,可将滋长烦恼的犯戒习气连根拔除;如名医治沉疴,能将损害善根的破戒病症彻底治愈。
在这一句的义理教体中,所谓教体的特质,是以律法的威慑力为利刃,令众生知犯戒之过可怖、堕恶道之苦可畏,生起“不敢犯”的敬畏心;以戒体的清净性为本源,令众生悟持戒之本净、自性之无染,生起“不愿犯”的觉悟心;以忏悔的救赎力为途径,令众生明改过得清凉、还戒得自在,生起“能改犯”的信心——三者相辅相成,先以威慑止恶,再以觉悟明本,后以忏悔补过,让不持戒的众生既能知过、又能改过,最终回归戒法的正轨。
此句的浅义,是针对三类不持戒的众生而设:其一为身不持戒者,或行杀生之业害他性命,或行偷盗之业夺他财物,或行邪淫之业乱他伦常,今以戒法中“身三恶业招感多病、贫穷、丑陋”的果报,令其断除身恶、回归身戒;其二为口不持戒者,或说妄语欺人、两舌离间、恶口伤人、绮语惑众,今以戒法中“口四恶业招感言无人信、亲友背离、常闻恶声、语不美妙”的果报,令其断除口恶、回归口戒;其三为意不持戒者,或起贪心贪求无厌,或起嗔心怨恨不息,或起痴心邪见不断,今以戒法中“意三恶业招感心常不安、人皆远离、愚痴无智”的果报,令其断除意恶、回归意戒。
此句的深义,则是破除众生“戒体可破”的迷思,显发“戒体本净、犯戒乃习气现行”的实相——须知众生本具“防非止恶”的戒体,此戒体即是自性清净心的体现,无生无灭、无染无净,只因众生在轮回中沾染贪嗔痴习气,才令戒体隐而不现,进而做出不持戒的行为;
如今藉由戒法的指引,通过“发露忏悔”——在佛前坦诚己过,不覆不藏;“诵戒省察”——每日读诵戒典,对照自身;“立誓改之”——发愿未来持戒,不再犯过,令习气渐消、戒体渐显,最终悟得“不持戒者非戒体不存,乃自心迷乱;持戒者非戒体外得,乃自心觉悟”,如此则断不持戒之过,即是显本具戒体,与实相圆融不二。
此句对修学者的启示,是《梵网经》所言“戒为正顺解脱之本,故名波罗提木叉”——无戒则如门户无锁,烦恼贼众可随意入内;无戒则如良田无篱,恶草杂苗可肆意生长;唯有断除不持戒之过,以戒为盾防非止恶,以戒为镜照见己过,以戒为梯攀登解脱,方能让身心清净如莲,不被烦恼淤泥染着,为趋向觉悟铺平道路。
“令邪道入正”,引导执迷邪见、行于邪途的众生归入正道,此般引导之功,如乌云散去见红日,能破邪见笼罩的昏暗;如舵手转舵归航向,可改邪行偏离的方向;如盲人得杖探正路,能引迷惑众生的脚步。
在这一句的义理教体中,所谓教体的特质,是以律法的正见为罗盘,为众生指明“何为邪、何为正”的界限,不令其在邪正迷途中打转;以戒法的实践为舟楫,为众生提供“从邪入正”的路径,不令其知正而不能行;以实相的智慧为归宿,为众生揭示“邪正不二”的真义,不令其著邪正之相而住——先以正见破邪见,再以正行代邪行,后以正悟融邪正,让邪道众生既能知邪之害、又能行正之路、更能悟邪正之实。
此句的浅义,是针对四类邪道众生而设:
其一为执“无因果”邪见者,谓“生死无因、苦乐无果”,故敢造恶不忌,今以戒法中“诸恶莫作得善果、众善奉行得善报”的正理,令其舍无因果见、入因果正见;
其二为行“纵欲外道”者,谓“人生在世当及时行乐”,故沉迷财色名食睡,今以戒法中“纵欲招感轮回苦、持戒得身心清净”的利益,令其舍纵欲行、入持戒行;
其三为行“苦行外道”者,谓“自残身体可消业障”,故或裸形苦行、或断食苦行,今以戒法中“中道修行方为正、不执苦乐乃解脱”的教导,令其舍极端苦行、入中道行;
其四为执“戒是束缚”邪见者,谓“持戒限制自由、不得自在”,故排斥戒法、不愿受持,今以戒法中“持戒得真自由、破戒陷束缚”的实理,令其舍戒是束缚见、入戒是解脱见。
此句的深义,则是令众生悟得“邪正不二、迷悟一体”的实相——须知“邪道”并非与“正道”对立的实体,而是众生心识迷执所现的幻象:迷于实相则所言所行皆是邪,悟于实相则所言所行皆是正;邪是正之“迷用”,正是邪之“悟体”,如乌云与虚空,乌云蔽空非空有失,云散见空非空有得,邪道众生与正道众生,本具同一实相之体,只因迷悟不同而有邪正之分。
如今藉由戒法的引导,令众生悟得“破邪并非除邪,乃悟邪本空;入正并非求正,乃悟正本有”,不著“我在入正”“邪已被破”的分别相,如此则邪道入正,即是自心迷悟的转换,与实相圆融无碍。
此句对修学者的启示,是“正道乃趋涅槃唯一径,邪途皆堕轮回无尽坑”——世间邪道虽多,或执无因无果,或执极端苦乐,或执戒法无用,终是引向轮回之苦;唯有依戒法所指的正道,先立因果正见,再行持戒正行,后悟实相正理,方能从“邪见迷惑”的此岸,渡到“正见觉悟”的彼岸,最终成就究竟解脱。
祖师大德对此四句的印证,可谓字字珠玑、直指核心。律宗初祖道宣律师在《四分律行事钞》中言:“此四句者,乃律藏摄化之总纲,众生出离之要道。不信者,凭此四句而生信,如暗得光;已信者,凭此四句而增长,如苗得雨;不持戒者,凭此四句而断恶,如刀斩棘;邪道者,凭此四句而入正,如舟归港。非唯显戒法之妙用,更显实相之圆融,一切众生若能依此而行,无不得度、无不解脱。”
律宗七祖元照律师亦在《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中补充:“四句虽分,理体不二——信为戒之本,戒为信之行,正为戒之归,断恶为入正之阶,四者循环相资,同归一实相之体。不信则无戒,无戒则邪行,邪行则离正,唯信而增、增而持、持而正,方是律藏摄化之究竟。”二位大德的开示,不仅点明了四句经文在律藏中的核心地位,更揭示了其“信戒互资、邪正不二”的实相义理,为后世修学者指引了依律修行的方向。
暗室逢灯,化不信者生正信,信根本具非外得;迷路遇导,令已信者长信力,信力增长即觉悟。巧匠斩丝,断不持戒归戒范,戒体本净无染着;舵手转航,导邪道者入正道,邪正不二融实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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