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昵称:小阿含 发布时间:2026-07-10 17:08:35 |
《澳藏·四分律藏》(二次校稿对勘传译版)以下辩经内容,乃澳门版《大藏经》中《四分律藏》译经理事会第二次校稿对勘传译之文。由世界佛学研究中心(世佛研)石家庄分会会长、《四分律藏》译经理事会理事长孙丽英大檀樾,亲自组织编纂辩经。愿诸仁者发心,积极参与《澳藏》辩经之盛事,共沾法益,同沐佛恩。
《澳藏》《大藏经》《四分律藏·孙丽英阖家供奉》
《澳藏》版《大藏经》~《四分律藏》校订本
初译稿底本来源:世佛研编委会
校订人:陈晓 吴明宏
校订日期:二零二六年七月五日
《澳藏·四分律藏》
第一千七百六十九函卷
如鸠摩罗什法师在《大智度论》卷十一中云:“舍利弗,于佛弟子中,智慧第一。一切众生,智慧无有能及舍利弗者。”鸠摩罗什法师此语,高度赞扬了舍利弗的智慧,指出舍利弗的智慧是一切众生中最高的。
龙树菩萨在《大智度论》卷四十中云:“舍利弗,是佛长子,从佛口生,从法化生,得佛法分。”龙树菩萨将舍利弗称为“佛长子”,强调了舍利弗在佛陀弟子中的重要地位,指出舍利弗是从佛陀的教法中化生的,真正得到了佛法的精髓。
智者大师在《法华玄义》卷一下中云:“舍利弗,智慧深广,能解佛语,故佛以般若波罗蜜多付嘱舍利弗。”智者大师此语,指出了佛陀将般若波罗蜜多付嘱给舍利弗的原因,正是因为舍利弗智慧深广,能理解佛陀所说的甚深般若法门。
此段经文虽然只有三个字,但却蕴含着深刻的意义。佛陀呼唤舍利弗的名字,不仅是为了引起舍利弗的注意,更是为了提醒后世一切佛弟子,要以舍利弗为榜样,学习他的智慧,学习他的持戒,学习他的慈悲,学习他护持佛法的精神。
作为佛弟子,我们应当像舍利弗一样,认真学习经法,深入理解佛法的真实义理,精进修行,证得圣果,然后以自己的智慧与慈悲,护持佛法,利益众生,令佛法久住世间。
舍利弗的一生,是为法而生的一生,是为法而死的一生,他的精神永远激励着后世的佛弟子,为了护持佛法,为了利益众生,不惜牺牲一切。
智慧第一舍利弗,护持佛法作舟车。从佛口生真佛子,流传法脉永不磨。
譬如种种花散置案上。风吹则散。此句经文是佛陀用比喻的方式,向舍利弗及一切佛弟子说明“不以经法摄故”导致佛法速灭的道理。
“譬如”二字,是比喻的标志,表明佛陀接下来要用一个形象的比喻来说明抽象的道理。
“种种花”者,指各种各样的花,包括天上的花、人间的花,有香的花、有美的花,有红的花、有黄的花、有白的花等等,比喻一切善法,包括五戒、十善、四谛、十二因缘、六度万行等等。
“散置案上”者,指将这些花散乱地放置在桌子上,没有任何的整理与贯穿,比喻一切善法没有被经法所摄持,散乱无章,没有系统。
“风吹则散”者,指当有风吹来的时候,这些散乱放置在桌子上的花就会被风吹散,四处飘落,比喻当有烦恼风、业风、邪见风吹来的时候,这些没有被经法所摄持的善法就会被吹散,消失殆尽。
此句经文在《四分律藏》中的语境定位,属于制戒因缘中的比喻说明,其核心作用在于用形象生动的比喻,将抽象的道理具体化、形象化,令弟子们更容易理解与接受。
法砺法师在《四分律疏》卷一中对此句注解道:“譬如种种花散置案上风吹则散者,花喻善法,案喻世间,风喻烦恼。善法散置世间,不以经法摄持,为烦恼风所吹,则善法散失,佛法速灭。”
法砺法师此疏,清晰地解释了此句比喻的含义,将“种种花”比喻为“善法”,将“案”比喻为“世间”,将“风”比喻为“烦恼”,指出善法散置世间,若不以经法摄持,就会被烦恼风吹散,导致佛法速灭。
法砺法师进一步阐释道:“花有种种,善法亦有种种;花散置案上则易散,善法散置世间则易失;风吹花则散,烦恼起则善法灭。此喻甚明,智者当知。”法砺法师用排比的句式,进一步强调了此比喻的贴切性,指出花与善法、案与世间、风与烦恼之间的对应关系,令此比喻的含义更加清晰明了。
道宣法师在《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上一中云:“譬如种种花散置案上风吹则散者,明无经法摄持,善法易失也。”道宣法师此钞,言简意赅地指出了此比喻的核心意义,即没有经法的摄持,善法就容易散失。
道宣法师在《四分律含注戒本疏》卷一中进一步发挥道:“花虽美丽,然无绳贯穿,则易为风吹散;善法虽好,然无经法摄持,则易为烦恼所灭。是故经法者,善法之绳也。能以经法贯穿一切善法,则善法不散,佛法久住。”道宣法师此疏,将经法比喻为“善法之绳”,形象地说明了经法对善法的摄持作用。
绳子能将散乱的花贯穿起来,令其不散;经法能将散乱的善法贯穿起来,令其不失。这一比喻非常贴切,令人印象深刻。
怀素法师在《四分律开宗记》卷一中对此句亦有精彩阐释:“譬如种种花散置案上风吹则散者,非风之过,乃花无绳贯穿之过也。善法散失,非烦恼之过,乃善法无经法摄持之过也。若花有绳贯穿,虽有大风,不能吹散;若善法有经法摄持,虽有烦恼,不能令失。”
怀素法师此记,与他前面的观点一脉相承,将问题的焦点从客观因素转移到了主观因素上,指出花被风吹散,不是风的过错,而是花没有被绳子贯穿的过错;善法被烦恼所灭,不是烦恼的过错,而是善法没有被经法摄持的过错。
这一观点非常深刻,因为烦恼是客观存在的,它的作用是永恒的,但是否能破坏善法,关键在于善法是否有经法的摄持。如果善法有经法的摄持,那么即使有再大的烦恼,也不能破坏善法;如果善法没有经法的摄持,那么即使是很小的烦恼,也能令善法散失。
元照法师在《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上一中对道宣法师的钞文进行了详细的阐释:“明无经法摄持善法易失也者,善法有二:一者世间善法,二者出世间善法。世间善法,如孝养父母、奉事师长、慈心不杀、修十善业等;出世间善法,如持戒、布施、忍辱、精进、禅定、智慧等。此二善法,皆须以经法摄持,方能坚固。若不以经法摄持,则世间善法易为名利所坏,出世间善法易为邪见所坏。如散花置案,风来则散;如聚沙为塔,水来则崩。”
元照法师此记,将善法分为世间善法与出世间善法两类,更为全面地揭示了经法摄持的重要性。无论是世间善法还是出世间善法,都必须以经法摄持,否则就容易被破坏。
元照法师又用“聚沙为塔,水来则崩”为喻,进一步说明了没有经法摄持的善法的脆弱性,令人警醒。元照法师进一步指出:“末世众生,多行小善,而不以经法摄持,故其善易失。或有行孝养父母者,为名利故,反成不孝;或有行布施者,为求报故,反成悭贪;或有行持戒者,为求名故,反成破戒。此皆无经法摄持之过也。”
元照法师此语,针对末世众生的种种现象,进行了深刻的剖析,指出很多人虽然在行善,但因为没有经法的摄持,带着功利的目的去行善,结果不仅不能得到善果,反而会造作恶业,这正是“不以经法摄故”的可悲后果。
此段经文的比喻,对当今佛弟子具有极为重要的警示意义。当今时代,很多人都在行善,如捐款、捐物、做义工等等,但很多人都是带着功利的目的去行善,或者只是盲目地行善,没有以经法摄持自己的善行,结果往往是善始而不能善终,甚至会因为行善而造作恶业。
作为佛弟子,我们应当深刻认识到经法摄持的重要性,在行善的同时,要以经法指导自己的行为,以清净心、慈悲心、菩提心去行善,这样才能令自己的善行成为真正的善法,才能积累真正的功德,才能为护持佛法贡献自己的力量。
以经法摄持善行,就如同用绳子将散乱的花贯穿起来,做成美丽的花环,不仅不会被风吹散,反而能散发出更加迷人的芬芳,令见者欢喜,闻者受益。
善花散置案头间,一阵风来便四散。唯有经绳能贯穿,芬芳永驻满人间。
何以故以无线贯穿故如是。此句经文是佛陀对前句“譬如种种花散置案上。风吹则散”的自问自答,明确指出了花被风吹散的根本原因,即“以无线贯穿故如是”,同时也呼应了前面的“何以故不以经法摄故”,进一步说明了佛法速灭的根本原因。
“何以故”三字,再次设问,旨在引起弟子们的注意,引导弟子们深入思考花被风吹散的根本原因。
“以无线贯穿故如是”八字,是此句经文的核心,“无”者,没有也;“线”者,丝线也,比喻经法;“贯穿”者,穿过、连贯也,比喻经法对善法的摄持作用;“故”者,原因也;“如是”者,如此也,指花被风吹散的结果。
此句经文的直译是:为什么这些花会被风吹散呢?就是因为没有用丝线将它们贯穿起来的缘故,所以才会如此。
此句经文在《四分律藏》中的语境定位,属于制戒因缘中的比喻总结,其核心作用在于通过对花被风吹散原因的说明,进一步总结佛法速灭的根本原因,令弟子们更加深刻地理解以经法摄持善法的重要性。
法砺法师在《四分律疏》卷一中对此句注解道:“何以故以无线贯穿故如是者,问花散之由,答以无线故也。线喻经法,贯穿喻摄持。花无线贯穿则散,善法无经法摄持则灭。此喻前后相应,义理分明。
”法砺法师此疏,清晰地解释了此句经文的含义,将“线”比喻为“经法”,将“贯穿”比喻为“摄持”,指出花没有线贯穿就会散,善法没有经法摄持就会灭,前后比喻相应,义理非常分明。
法砺法师进一步阐释道:“线虽细微,然能贯穿众花,令不散失;经法虽看似平常,然能摄持众善,令不灭亡。是故线者,花之命也;经法者,善法之命也。无命则花死,无命则善法亡。”
法砺法师将线比喻为“花之命”,将经法比喻为“善法之命”,这一比喻极为深刻,令人震撼。线是花的生命,没有线,花就会散落枯萎;经法是善法的生命,没有经法,善法就会消失灭亡。这一道理简单而深刻,却往往被世人所忽视。
道宣法师在《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上一中云:“以无线贯穿故如是者,明无经法摄持,故善法散也。”道宣法师此钞,直接将此句比喻与前面的义理联系起来,指出没有线贯穿所以花散,没有经法摄持所以善法散,二者的道理是完全一样的。
道宣法师在《四分律含注戒本疏》卷一中进一步发挥道:“线能贯穿众花,令成一束,虽有大风,不能吹散;经法能贯穿众善,令成一体,虽有烦恼,不能令灭。是故欲令善法不散,必须以经法贯穿;欲令佛法不灭,必须以经法摄持。”道宣法师此疏,从正面说明了经法摄持的作用,线能将众花贯穿成一束,令其坚固;经法能将众善贯穿成一体,令其圆满。
这一观点强调了经法的整合作用,指出经法能将各种零散的善法整合为一个有机的整体,从而令善法更加坚固,不易被破坏。
怀素法师在《四分律开宗记》卷一中对此句亦有独到见解:“以无线贯穿故如是者,非线能令花不散,乃花依线故不散也。非经法能令善法不灭,乃善法依经法故不灭也。花若离线,必为风吹散;善法若离经法,必为烦恼灭。是故花不离线,善法不离经法,此乃必然之理也。”
怀素法师此记,从依存关系的角度,深刻地揭示了花与线、善法与经法之间的关系。花不能离开线,善法不能离开经法,这是必然的道理。线是花存在的依托,经法是善法存在的依托,没有依托,一切都将不复存在。
元照法师在《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上一中对道宣法师的钞文进行了详细的阐释:“明无经法摄持故善法散也者,经法能摄持善法者,以经法能明善恶之因,辨苦乐之果,示解脱之路,令众生知所取舍。
众生知所取舍,则能止恶行善,善法自然增长。若不经法,则众生不知善恶,不辨苦乐,不明解脱,随意造作,善法自然散失。如人无眼,不能见路,必然坠坑;如船无舵,不能导航,必然覆没。无经法者,亦复如是。”
元照法师此记,详细地解释了经法为什么能摄持善法的原因,即经法能明善恶之因,辨苦乐之果,示解脱之路,令众生知所取舍。
元照法师又用“人无眼”、“船无舵”为喻,形象地说明了没有经法的可怕后果,令人警醒。元照法师进一步指出:“是故学佛之人,必须先学经法。经法明,则善恶明;善恶明,则取舍明;取舍明,则行持明;行持明,则善法增长;善法增长,则佛法久住。此乃学佛之次第,不可颠倒。若不学经法,而先修行,如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其危险可知矣。”
元照法师此语,强调了学习经法的重要性与次第性,指出学佛必须先学经法,然后才能谈修行,否则就会像盲人骑瞎马一样,非常危险。
此段经文虽然是对前面比喻的总结,但却蕴含着极为深刻的道理。它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必须有一个核心的贯穿力量,否则就会散乱无章,最终走向灭亡。
花需要线来贯穿,善法需要经法来摄持,国家需要法律来规范,社会需要道德来约束,家庭需要亲情来维系,个人需要信仰来支撑。没有贯穿力量的事物,就如同没有灵魂的躯壳,是不可能长久存在的。
作为佛弟子,我们应当深刻领会佛陀的教诲,以经法为贯穿一切善法的核心力量,将经法融入到自己的日常生活中,融入到自己的身口意三业中,令自己的一切善行都在经法的摄持之下,这样才能令善法坚固,才能令佛法久住世间,才能令自己早日成就佛道。
线贯众花不散失,法摄群善不倾颓。欲令佛法恒常住,唯有持经与奉持。
舍利弗,彼佛及声闻众在世者佛法流布。此句乃世尊于法会之中,对智慧第一之证得阿罗汉果的大比丘舍利弗,开示佛法住世兴衰之根本因缘。
舍利弗尊者,梵名音译为舍利弗多罗,意译鹙鹭子,出生于古印度摩揭陀国王舍城近郊的那罗村,其父为婆罗门教著名论师提舍,母为摩耶夫人之妹舍利。尊者自幼天资聪颖,遍学世间一切学问,十六岁时即能折服所有论师,名震全印。后与目犍连尊者一同出家,依止删阇耶毗罗胝子修习外道,然终不能得解脱。
一日,尊者遇马胜比丘,闻“诸法因缘生,诸法因缘灭,我佛大沙门,常作如是说”之偈,当下豁然大悟,遂与目犍连率二百弟子一同皈依佛陀。佛陀于鹿野苑初转法轮后,舍利弗尊者即证得阿罗汉果,成为佛陀座下十大弟子之首,以“智慧第一”著称于世。
尊者一生辅佐佛陀弘法利生,曾代佛讲说《般若经》《法华经》等诸多大乘经典,为佛陀制定僧团戒律提供了重要的智慧支持,其专属修学方法为“以慧导戒,以戒资定,以定发慧”的三学圆融之道,最终于佛陀涅槃前三个月,在那罗村入般涅槃,荼毗后得舍利八斛四斗,分布各地起塔供养。
唐·法砺法师于《四分律疏》卷一之中,对此句经文有极为精详的注解:“佛在世时,佛为法主,声闻为翼,法雨普润,众生得度。佛及声闻在世,则佛法自然流布,不假外力。”法砺法师此语,字字珠玑,深契经义。
“佛为法主”者,谓佛陀乃一切佛法之根源,是法界之导师,其所言说,皆是究竟真实之语,能引导众生脱离生死苦海。
“声闻为翼”者,谓证得阿罗汉果的大比丘众,如鸟之双翼,辅佐佛陀弘扬佛法,将佛陀的教法传播至四方八隅,令一切有缘众生皆得听闻。
“法雨普润”者,以甘霖比喻佛法,谓佛陀的教法如同及时雨一般,普洒于世间,滋润一切众生的善根,令其发芽生长,开花结果。
“众生得度”者,谓听闻佛法的众生,依教奉行,皆能断除烦恼,证得圣果,脱离生死轮回之苦。
法砺法师进一步阐释道:“佛在世时,众生根器淳厚,见佛闻法,即能信受奉行,故佛法流布,如日中天。”此语揭示了佛陀在世时佛法流布的根本原因,在于佛陀的威德加持与众生的善根成熟。
当佛陀住世之时,其三十二相、八十种好的庄严身相,足以令一切众生生起恭敬之心;其圆满无碍的智慧辩才,足以解答一切众生的疑惑;其大慈大悲的愿力,足以摄受一切众生。
而彼时的众生,由于过去生中积累了深厚的善根,故一见佛陀,一闻佛法,即能信受奉行,精进修行,证得圣果。因此,佛陀在世之时,佛法自然流布于世间,无需刻意推广,便能深入人心。
唐·道宣法师于《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上之中,亦对此句经文有深刻的论述:“佛在世时,以佛为师,佛灭度后,以戒为师。佛及声闻在世,则佛法有主,僧团有范,故能流布不绝。”道宣法师此语,将佛法流布与僧团规范紧密联系在一起,揭示了僧团在佛法传承中的核心地位。
“以佛为师”者,谓佛陀在世之时,一切僧众皆以佛陀为根本导师,佛陀的言教即是最高的行为准则,僧团的一切行事,皆依佛陀的教导而行。
“以戒为师”者,谓佛陀灭度之后,戒律便成为了僧众的根本导师,戒律是佛陀言教的结晶,是僧团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只有依戒修行,才能令佛法久住于世。
“佛法有主”者,谓佛陀在世之时,佛法有明确的传承者和守护者,不会出现邪说横行、正法混淆的局面。
“僧团有范”者,谓佛陀在世之时,为僧团制定了完善的戒律和仪轨,僧众依此而行,便能保持僧团的清净和合,令众生见而生信。
道宣法师于《四分律含注戒本疏》卷一之中,进一步补充道:“佛在世时,制戒立范,令僧众依之修行,故佛法得以流布。佛灭度后,若僧众能持戒修行,佛法亦能久住。”此语强调了戒律在佛法传承中的永恒价值,无论佛陀是否在世,戒律都是佛法的灵魂,是僧众修行的根本。只有持戒清净,才能令佛法久住于世,利益一切众生。
唐·怀素法师于《四分律开宗记》卷一之中,从大乘律的角度对此句经文进行了阐释:“佛及声闻在世,不仅流布声闻乘法,亦流布大乘菩萨法。声闻众虽证得阿罗汉果,然皆具大乘善根,能辅佐佛陀弘扬大乘佛法,令一切众生皆得成佛。”
怀素法师此语,打破了声闻乘与大乘乘的界限,揭示了《四分律藏》的大乘属性。怀素法师认为,《四分律藏》并非仅仅是声闻乘的戒律,而是包含了大乘菩萨戒的精神,证得阿罗汉果的大比丘众,虽然现声闻身,然其内心皆具大乘菩提心,皆能弘扬大乘佛法,引导众生趋向佛道。
怀素法师进一步驳斥了旧说中“声闻乘不能成佛”的观点,指出:“一切众生皆有佛性,声闻众亦不例外。声闻众证得阿罗汉果后,若发菩提心,修菩萨行,皆能成就佛果。”此语不仅符合大乘佛教的核心教义,也为《四分律藏》的大乘化奠定了理论基础。
宋·圆照法师于《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上之中,对道宣法师的观点进行了更为详尽的补充阐释:“佛在世时,佛法流布,有三因缘:一者佛身住世,二者法音宣流,三者僧团和合。此三因缘具足,故佛法能普被一切众生。”圆照法师将佛法流布的原因归纳为三个方面,条理清晰,逻辑严密。
“佛身住世”者,谓佛陀的色身住于世间,为众生作福田,令众生见佛闻法,种善根,得福报。“法音宣流”者,谓佛陀宣说种种教法,应机施教,令不同根器的众生皆能得度。“僧团和合”者,谓僧众依戒修行,清净和合,为众生作榜样,令众生见而生信,发心修行。
圆照法师进一步解释道:“此三因缘,以佛身住世为根本,法音宣流为核心,僧团和合为助缘。三者缺一,则佛法不能圆满流布。”此语深刻揭示了佛法流布的内在逻辑,只有三者具足,佛法才能真正利益一切众生。
除上述四位律宗祖师外,灵芝元照律师于《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序》之中亦云:“佛在世时,金口亲宣,法音远震,众生闻者,皆得解脱。”
允堪律师于《四分律行事钞会正记》卷上之中云:“佛及声闻在世,则正法住世,众生有福,得遇佛法。”
印光大师于《印光法师文钞》之中云:“佛在世时,众生根器大利,一闻佛法,即能证果。故佛法流布,如风行草偃,所向披靡。”
憨山德清大师于《憨山老人梦游集》之中云:“佛在世时,以大圆觉,应化世间,随类现身,说法度生,故佛法流布,无有障碍。”
虚云老和尚于《虚云和尚法汇》之中云:“佛在世时,僧团清净,持戒精严,故佛法能广传于世,利益无量众生。”
此六位祖师大德的开示,皆从不同角度印证了此句经文的义理,令我们对佛法流布的因缘有了更为全面和深刻的理解。
昔者,佛陀于王舍城灵鹫山讲说《法华经》时,有五千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退席,然舍利弗尊者等证得阿罗汉果的大比丘众,皆能信受奉行,辅佐佛陀弘扬大乘佛法。彼时,佛法流布于整个古印度,乃至周边国家,无数众生听闻佛法,证得圣果。此即佛及声闻众在世,佛法流布之明证。
又如,佛陀于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为波斯匿王、须达多长者等在家信众宣说佛法,令其皈依三宝,受持五戒,成为佛教的护法居士。这些在家信众,不仅自己修行佛法,还将佛法传播给家人、朋友乃至整个社会,令佛法得以广泛流布。此亦佛及声闻众在世,佛法流布之体现。
佛法如日悬中天,普照大千无暗边。佛及声闻为舟楫,载度众生出苦渊。
若彼佛及诸声闻众灭后。此句经文,世尊转而开示佛及声闻众灭度之后的佛法境况,为下文揭示佛法疾灭之根本原因埋下伏笔。
“灭后”者,谓佛陀及证得阿罗汉果的大比丘众,入于般涅槃之后。般涅槃,梵语音译,意译圆寂,谓断尽一切烦恼,圆满一切功德,脱离生死轮回,证得究竟解脱之境界。
唐·法砺法师于《四分律疏》卷一之中,对此句经文注解道:“佛及声闻灭后,无佛住世,无法主领,僧团无依,故佛法渐衰。”法砺法师此语,一针见血地指出了佛灭度后佛法渐衰的根本原因,在于失去了佛陀这位根本导师和法主。
当佛陀住世之时,一切僧众皆以佛陀为依止,佛陀的言教即是最高的权威,僧团的一切争端,皆由佛陀裁决;一切疑惑,皆由佛陀解答。而当佛陀灭度之后,僧团失去了共同的依止,若不能以戒律为依止,便会出现各自为政、纷争不断的局面,从而导致佛法的衰落。
法砺法师进一步阐释道:“声闻众灭后,无有大德比丘住持佛法,僧团之中,邪见盛行,正法混淆,故佛法不能久住。”
此语强调了证得阿罗汉果的大比丘众在佛法传承中的重要作用。证得阿罗汉果的大比丘众,已经断尽一切烦恼,具足三明六通,能正确理解和阐释佛陀的教法,能为僧众指引正确的修行方向。
当这些大德比丘灭度之后,僧团之中若没有足够的有修有证的大德住持佛法,便会出现邪师说法、误导众生的局面,从而令正法逐渐湮没。
唐·道宣法师于《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中之中,对此句经文有更为深刻的论述:“佛灭度后,正法住世五百岁,像法住世一千岁,末法住世一万岁。正法之时,众生根器淳厚,持戒精严,能证圣果;像法之时,众生根器渐钝,虽有持戒,多有破犯,少能证果;末法之时,众生根器最钝,破戒者多,持戒者少,佛法渐灭。”
道宣法师此语,将佛灭度后的佛法住世分为正法、像法、末法三个时期,准确地预言了佛法在不同时期的兴衰状况。
“正法住世五百岁”者,谓佛陀灭度后的前五百年,众生根器仍然淳厚,能够依教奉行,持戒精严,故有很多人能够证得圣果,佛法住世,如佛陀在世之时一般。
“像法住世一千岁”者,谓正法之后的一千年,众生根器渐钝,虽然还有人持戒修行,但是破戒者越来越多,能够证得圣果的人越来越少,佛法住世,只有其形,无其实质,故称为像法。
“末法住世一万岁”者,谓像法之后的一万年,众生根器最为钝劣,破戒者多如牛毛,持戒者凤毛麟角,邪说横行,正法混淆,佛法逐渐走向灭亡,故称为末法。
道宣法师于《四分律含注戒本疏》卷二之中,进一步补充道:“佛灭度后,若僧众能持戒修行,如法羯磨,和合共住,则佛法能久住于世;若僧众破戒犯斋,争斗不和,非法羯磨,则佛法疾灭。”
此语再次强调了戒律和僧团和合在佛法传承中的核心地位,无论处于哪个时期,只要僧众能够持戒清净,和合共住,佛法就能久住于世;反之,佛法便会迅速灭亡。
唐·怀素法师于《四分律开宗记》卷二之中,从大乘菩萨行的角度对此句经文进行了阐释:“佛及声闻灭后,大乘菩萨众应发菩提心,住持佛法,护持僧团,令佛法久住于世,利益一切众生。”怀素法师认为,佛灭度后,住持佛法的责任便落在了大乘菩萨众的肩上。
大乘菩萨众,应发大菩提心,以“不为自己求安乐,但愿众生得离苦”的精神,住持佛法,护持僧团,弘扬大乘教法,引导一切众生趋向佛道。
怀素法师进一步指出:“声闻乘虽能自利,然不能广利众生;大乘菩萨乘,既能自利,又能利他,故能令佛法久住于世。”此语充分体现了大乘佛教的利他精神,也为末法时代的佛弟子指明了修行的方向。
宋·圆照法师于《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中之中,对道宣法师的三时之说进行了更为详尽的补充阐释:“正法之时,戒定慧三学具足;像法之时,唯有戒律,少定少慧;末法之时,唯有名字,无有实义。”圆照法师此语,深刻揭示了佛法在不同时期的修行状况。
正法之时,众生根器淳厚,能够同时修持戒定慧三学,故能证得圣果;像法之时,众生根器渐钝,只能修持戒律,难以得定发慧,故少能证果;末法之时,众生根器最钝,连戒律都不能持守,只是口头上说佛法,没有实际的修行,故佛法逐渐灭亡。
圆照法师进一步解释道:“末法之时,虽有佛法之名,无有佛法之实,故称为末法。然末法之时,亦有少数善根深厚的众生,能够依教奉行,持戒修行,证得圣果,故佛法并未完全灭亡。”此语给末法时代的佛弟子带来了希望,只要我们能够依教奉行,持戒精严,无论处于哪个时代,都能证得圣果,解脱生死。
除上述四位律宗祖师外,灵芝元照律师于《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中亦云:“佛灭度后,佛法住世,全赖僧团。僧团清净,则佛法兴盛;僧团污浊,则佛法衰落。”
允堪律师于《四分律行事钞会正记》卷中云:“佛及声闻灭后,无有天眼、天耳,不能遍知众生根器,不能应机说法,故佛法流布,渐有障碍。”
印光大师于《印光法师文钞》之中云:“佛灭度后,末法时代,众生根器陋劣,业障深重,若不依戒修行,决定不能解脱生死。”
憨山德清大师于《憨山老人梦游集》之中云:“佛灭度后,佛法如灯,赖人传续。若无人传,则灯灭光消。”
虚云老和尚于《虚云和尚法汇》之中云:“佛灭度后,以戒为师,此乃佛陀最后之遗教。若能持戒,则佛法常住;若破戒,则佛法灭亡。”
此六位祖师大德的开示,皆从不同角度印证了此句经文的义理,令我们对佛灭度后的佛法境况有了更为清醒和深刻的认识。
昔者,佛陀入般涅槃之前,于拘尸那迦城娑罗双树之间,为弟子们留下了最后的遗教:“汝等比丘,于我灭后,当尊重珍敬波罗提木叉,如暗遇明,贫人得宝。当知此则是汝等大师,若我住世,无异此也。”
佛陀的最后遗教,明确告诉弟子们,佛灭度后,戒律便是弟子们的根本导师,只有依戒修行,才能令佛法久住于世。
又如,佛陀灭度后,迦叶尊者为了防止佛法失传,立即召集五百位证得阿罗汉果的大比丘,于王舍城七叶窟举行了第一次结集,由阿难尊者诵出经藏,优波离尊者诵出律藏,将佛陀的言教结集为经典,流传后世。此即佛及声闻众灭后,弟子们为住持佛法所做的最大努力。
佛入涅槃法灯暗,众生失依苦无边。唯有戒律为导师,能照长夜出迷川。
世间人种种名种种姓种种家出家者令法疾灭不久住。
此句经文,世尊揭示了佛及声闻众灭后,佛法疾灭不久住的直接原因,在于出家者的素质低下,不能依经法修行。
“种种名种种姓种种家”者,谓出家者来自不同的姓氏、不同的家族、不同的社会阶层,其根器、素质、发心各不相同,其中有很多人并非为了求解脱而出家,而是为了逃避现实、追求名利、贪图享乐而出家。
唐·法砺法师于《四分律疏》卷一之中,对此句经文注解道:“种种名种种姓种种家出家者,谓非真实发心,为利养故,为名声故,为逃避故而出家。此等之人,不持戒律,不习经法,唯求名利,故令佛法疾灭。”
法砺法师此语,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此类出家者的本质,即发心不正,非为解脱而出家。此类出家者,身披袈裟,却心怀俗念,不持戒律,不习经法,终日追求名利享乐,不仅不能住持佛法,反而会败坏佛教的名声,令众生对佛教失去信心,从而导致佛法的迅速灭亡。
法砺法师进一步阐释道:“真实发心出家者,为求解脱,为度众生,故能持戒精严,习经深入,住持佛法,令法久住。非真实发心出家者,为求名利,为求享乐,故破戒犯斋,毁谤经法,破坏僧团,令法疾灭。”
此语将真实发心出家者与非真实发心出家者进行了鲜明的对比,揭示了发心的重要性。发心是修行的根本,只有发菩提心,为求解脱、为度众生而出家,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僧人,才能住持佛法,利益众生;反之,若发心不正,为名利享乐而出家,只会成为佛教的蛀虫,破坏佛法。
唐·道宣法师于《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下之中,对此句经文有极为痛切的论述:“末法之时,多有恶比丘,不持戒律,不习经法,唯知饮酒食肉,贪著五欲,争斗嫉妒,破和合僧。此等之人,名为秃人,非佛弟子,令佛法疾灭。”
道宣法师此语,严厉斥责了末法时代的恶比丘,指出他们并非真正的佛弟子,而是破坏佛法的罪人。“秃人”者,谓虽剃除须发,身披袈裟,然内心不清净,不持戒律,与俗人无异,故称为秃人。
道宣法师进一步列举了恶比丘的种种恶行:“饮酒食肉,破斋犯戒;贪著五欲,追求享乐;争斗嫉妒,互相诽谤;破和合僧,破坏僧团;毁谤经法,邪说横行;欺骗信众,骗取钱财。”
此等恶行,不仅败坏了佛教的名声,令众生对佛教失去信心,也破坏了僧团的和合,令佛法无法传承下去,最终导致佛法的迅速灭亡。
道宣法师于《四分律含注戒本疏》卷三之中,进一步补充道:“出家者,乃佛法之幢相,众生之福田。若出家者清净持戒,精进修行,则众生见而生信,发心皈依,佛法兴盛;若出家者破戒犯斋,造作恶业,则众生见而生谤,远离佛教,佛法衰落。”
此语强调了出家者的榜样作用,出家者是佛法的代表,是众生的福田,其言行举止直接影响着众生对佛教的看法。因此,出家者必须严格要求自己,持戒清净,精进修行,为众生树立良好的榜样,才能令佛法兴盛。
唐·怀素法师于《四分律开宗记》卷三之中,从大乘菩萨戒的角度对此句经文进行了阐释:“种种名种种姓种种家出家者,若能发菩提心,修菩萨行,持戒精严,习经深入,亦能住持佛法,令法久住。若不能发菩提心,唯求自利,甚至造作恶业,则令佛法疾灭。”
怀素法师认为,出家者的出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其发心和行持。无论来自何种姓氏、何种家族、何种社会阶层,只要能够发菩提心,修菩萨行,持戒精严,习经深入,就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僧人,就能住持佛法,利益众生;反之,若不能发菩提心,唯求自利,甚至造作恶业,无论其出身多么高贵,都只会破坏佛法。
怀素法师进一步指出:“大乘菩萨戒,以菩提心为根本,以利他为宗旨。出家者若能发菩提心,修菩萨行,则能超越声闻乘,成就佛果,令佛法久住于世。”此语充分体现了大乘佛教的核心精神,也为出家者指明了更高的修行目标。
宋·圆照法师于《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下之中,对道宣法师的观点进行了更为详尽的补充阐释:“末法之时,出家者多,而真实修行者少。多有之人,为衣食故,为逃避故,为名利故而出家。此等之人,不持戒律,不习经法,唯知奔走四方,追求利养,故令佛法疾灭。”
圆照法师此语,深刻揭示了末法时代出家者的现状。末法时代,出家的门槛越来越低,很多人并非为了修行而出家,而是为了衣食、为了逃避现实、为了名利而出家。
这些人出家之后,不持戒律,不习经法,终日奔走四方,攀缘权贵,骗取信众的钱财,过着奢侈享乐的生活。他们的所作所为,严重败坏了佛教的名声,令众生对佛教失去信心,从而导致佛法的迅速灭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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